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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下足“绣花功夫” 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进展

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扶贫开发进入脱贫攻坚新阶段,预计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将实现脱贫、贫困村全部出列、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的目标任务。

图为:发布会现场图。


9月12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壮丽70年 奋斗新时代”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十场:脱贫攻坚 人民生活从贫困到小康。省扶贫办党组成员、副主任蔡党明介绍了湖北在脱贫攻坚上做出的努力和成绩。


湖北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进展

减贫进程明显加快。2013-2018年,我省累计减贫555.6万人、出列贫困村4021个、摘帽贫困县20个,贫困发生率从2012年底的18.8%下降到2018年底的2.4%,年均减贫92万人以上,创造了湖北扶贫史上的最好成绩。


脱贫质效明显提升。严把脱贫退出标准关、程序关、群众认账关,确保脱贫成效真正获得群众认可、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2018年国家考核反馈湖北省退出准确率99.75%,脱贫质效明显提升。


“两不愁三保障”水平明显提高。“两不愁”基本解决,加快补齐“三保障”短板。累计落实37个贫困县义务教育专项资金262.47亿元,37个贫困县全部通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验收,贫困家庭子女义务教育入学率100%;健康扶贫政策全面落实,因病致贫返贫问题有效遏制;今年年底将全面完成7.5万户存量危房改造任务;“十三五”规划内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全部解决。


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明显改善。37个贫困县公路总里程达到12万公里,率先在全国实现村村通客车,贫困村全部通硬化路;贫困县未通动力电情况全部消除,基本消除存量供电“卡口”和“低电压”问题;行政村通讯、宽带、广播电视实现全覆盖;县、乡、村三级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健全,贫困人口能够就近享受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贫困地区行路难、用电难、饮水难、就医难、上学难、通讯难等诸多难题得以解决,贫困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大幅提升。


农村治理能力明显增强。选派21561个工作队、78608名干部开展驻村帮扶,实现4821个贫困村全覆盖。通过组织开展贫困识别、精准帮扶、贫困退出和大规模轮训,一大批干部在攻坚一线得到了培养锻炼,农村基层治理能力和管理水平显著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明显增强。


贫困地区“造血”功能进一步提升,群众脱贫内生动力进一步激发。2016—2018年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成效考核,我省连续3年被评为综合评价好的省份。2013—2018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我省连续6年被评为优秀等次。


发布会上,蔡党明介绍,取得这样的成绩,与湖北始终坚持“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下足“绣花功夫”分不开。在脱贫攻坚道路上,湖北也探索和积累了一些经验与做法。


图为:省扶贫办党组成员、副主任蔡党明


1

坚守政治担当 狠抓脱贫攻坚责任落实

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推动学习进党校、进机关、进企业、进村组,自2016年来开展省级扶贫示范性培训57期7991人次。订购《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35万本,送到每一名扶贫干部手中,指导开展工作。


严格落实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限期脱贫责任制,成立省委书记蒋超良、省长王晓东任双组长的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建立省领导联系片区和贫困县制度,省委书记蒋超良、省长王晓东、省委副书记马国强、常务副省长黄楚平分别联系4个片区,40位省级领导分别联系37个贫困县,不脱贫不脱钩。


严格执行“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和市县主体责任,建立会商、约谈、问题督查通报机制,实施最严格的考核评估制度,压紧压实责任链条,形成闭环效应。2016年以来,省委、省政府先后约谈了扶贫成效考核综合评价靠后的21个市县党政主要负责人。


坚持将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成立由省委书记蒋超良任第一组长、省长王晓东任组长的整改领导小组,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整改工作责任清单》,确定262条整改措施,点对点、硬碰硬、实打实开展整改。


坚持举一反三、触类旁通,一体推进中央专项巡视反馈意见、考核评估发现问题、“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问题及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做到不留死角。坚持较真碰硬抓整改,强化督查问责,坚决防止和纠正虚假整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


2

加强顶层设计 狠抓脱贫攻坚政策落实

出台《全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决定》《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编制《脱贫攻坚规划(2016-2020)》和分年度、分措施、分人脱贫计划,每年年初编发工作要点,确保脱贫攻坚有序推进、有效实施。


坚持“抓两头带中间”,一头抓深度贫困地区,制定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实施意见和实施方案、深度贫困村脱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全面落实“三个新增”要求,深度贫困地区转移支付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例平均达到80%以上;一头抓非贫困县,出台统筹推进非贫困县脱贫攻坚工作的指导意见,确保非贫困县精准脱贫不漏一村、不落一人。


3

打好组合拳 全力推进脱贫攻坚加速发展

扎实推进产业扶贫。推广“政府+市场主体+农户+银行+保险”的“五位一体”产业扶贫推进机制,惠及贫困人口317万。截至2018年底,在37个贫困县开展电商扶贫,带动9.84万贫困人口增收;在35个贫困县实施旅游扶贫,带动17.78万贫困人口增收。


深入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全省“十三五”期间计划实施易地扶贫搬迁31.83万户88.23万人。截至今年8月底,已累计建设集中安置点1.15万个,建成房屋31.78万套,惠及87.98万人,占“十三五”总任务的99.72%。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力度,大力发展基本产业、促进基本就业、保障公共服务、配套基础设施、强化社区管理,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脱贫。


大力推进教育扶贫。2013-2018年,共落实贫困家庭学生资助资金182.2亿元,惠及977万人次。


高位推进健康扶贫。对标“基本医疗有保障”标准,印发《进一步完善保障农村贫困人口基本医疗的若干措施》,规范贫困人口基本医疗的保障范围和标准,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加强医疗服务行为管控,建立贫困县医疗救助支持机制,确保贫困人口常见病、慢性病在县域内得到有效诊疗,得了大病、重病后基本生活有保障。


全面推进兜底保障。全省农村低保平均标准达到5594元,农村特困人员集中救助供养平均标准达到10286元。


4

加大投入力度 构建稳定脱贫长效机制

2013—2018年,省财政共投入扶贫资金121.76亿元,市县财政共投入267.48亿元;2016—2018年,28个国定贫困县整合资金849.81亿元。2016—2019年6月底,累计发放扶贫小额信贷260.8亿元,60.44万户贫困户获贷。将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保障扶贫开发用地需要,2017—2019年共实施贫困地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交易5.84万亩,交易金额195.23亿元。


坚持用改革的思维和路径破解难题,明确分管副省长领衔推进“构建稳定脱贫长效机制”改革项目,创新机制探索新的路径,建立防贫返贫的综合保障机制,织牢防贫保障网。


坚持“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一手抓剩余贫困人口的减贫,一手抓已脱贫人口的巩固提升,将脱贫人口返贫、贫困县退出后持续巩固提升等情况纳入扶贫成效考核,常态化开展督查暗访,对工作中存在突出问题的严肃约谈问责,严防脱贫摘帽后松劲懈怠。


5

坚持目标导向 狠抓脱贫攻坚工作落实

2016—2018年,17家中央单位定点帮扶我省25个国定贫困县,直接投入帮扶资金21.02亿元;412家省直定点扶贫单位帮扶37个贫困县,投入帮扶资金14.11亿元;36个经济强市县结对帮扶37个贫困县,投入财政援助资金13.94 亿元。


深化东西部扶贫协作,2017—2019年杭州市向恩施州投入财政援助资金6.34亿元。组织6089家民营企业签约帮扶5817个行政村,辐射64万贫困人口,投入产业帮扶资金45.6亿元。


创新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机制,实行资金、项目、招投标、管理、责任直接到县。围绕“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等建项目库,2018—2020年全省有扶贫任务的97个县滚动入库项目14万个。


省委组织对37个贫困县开展扶贫工作专项巡视或巡视“回头看”,省人大持续开展“聚力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省政府将精准脱贫列入督查重点内容,省政协组织开展扶贫监督性调研,促进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省纪委监委运用“扶贫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实施监督检查,打造省市县互联互通的精准扶贫大数据监督平台,督促政策落地。省委组织部抓党建促脱贫,为脱贫攻坚提供强有力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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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刘曲 李茜 郭妍捷

编辑:胡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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