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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沐春风!湖北省人社厅制定出台“23℃人社服务”标准

12月4日,记者从湖北省人社厅获悉,该厅近日制定出台了《湖北省人社系统窗口单位“23℃人社服务”标准(试行)》,从营造舒心办事环境、提供贴心办事服务、简化办事流程、增强群众办事满意度四个方面,对全省人社系统窗口单位服务标准进行规定。


营造舒心办事环境

工作日午休期间服务大厅休息场所对群众开放


“23℃人社服务”标准对接地方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建设规范,要求各级人社窗口单位要统一服务场所标识标牌,设置咨询导办区、自助服务区、窗口办理区、休息等候区等功能分区,安排专人专职解答群众政策咨询,协助群众填写相关表格、复印证件资料等。此外还规定,休息等候区配备完善休息座椅、充电设备、公共WiFi、饮水机、雨伞架、医药应急箱等设施设备,工作日午休期间服务大厅休息场所对群众开放,方便办事群众等候休息;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通过设置24小时自助服务区、布设自助服务终端等方式,实现查询、打印等简易人社业务全天候自助办理。


提供贴心办事服务

设立“23℃人社工作日午间延时服务窗口”


“23℃人社服务”标准借鉴全国各地创新举措、总结基层有益摸索,创新推出绿色通道、午间延时、容缺受理、“无否决”等特色或个性化服务。规定人社窗口单位要针对业务高峰期、行动不便群体及有其他特殊需求的服务对象,合理增设临时服务窗口,动态设置专门的企事业单位业务窗口,推行预约、上门、代办、点对点等服务方式;设立“23℃人社工作日午间延时服务窗口”,合理调配窗口工作力量和排班时间,解决群众错峰办事和不间断服务需求;提供容缺受理服务,群众申请事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要求,次要条件或手续有欠缺时,可先行受理,允许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补齐补正材料。


简化群众办事流程

“一窗”分类受理事项将达80%以上


“23℃人社服务”标准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要求,在“一网、一门、一次”以及优化流程、精简材料、压缩时限等方面明确规定,要按照“应上尽上、全程在线”的要求,人社政务服务事项原则上均纳入省政务服务平台办理,实现“一网通办”;全面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综合柜员制经办模式,“一窗”分类受理事项达到80%以上;推行“135”服务承诺,手续完备、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简易事项办理时间不超过1小时,法律法规和政策已规定办结时限且确实不能即时办结的,办结时限再压减30%,未规定办结时限的,原则上不超过5个工作日办结。


增强群众办事满意度

差评件10个工作日内要向当事人反馈办理情况


“23℃人社服务”标准从服务工作的全流程考虑,对服务准备、业务办理、服务评价、服务监督等方面提出普遍性要求,对群众投诉举报问题以及“好差评”系统中的差评件,规定要在24小时内与当事人联系核实,在10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或相关部门反馈办理情况。


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23℃人社服务”标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人社工作为人民”的服务理念,旨在通过提供环境舒心、服务贴心、办事省心、群众放心的人社服务,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记者:李希帆、华纯皓

编辑:李雪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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