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以书法是“超象”之象
“象”在中华文艺理论上位置重要之至,我们不是只拘拘于一个“形象”(西方的Image),更着重于“意象”“兴象”。但汉字“象”本身只指庞然大象,是个动物名称,它怎么会和文艺发生了关系?这个疑问一直萦绕于心怀。后来因写《咬文嚼字说“灵”“象”》(发表于《徐州大学学报》2003-1),遂于文中大胆揣度:古时气温骤变,原先属热带气候之地域,本来有大象生活于此;骤变后象已不可得见,于是此地之古人只听到象的传说和看到大象的模拟图形;于是“象”就用来“代表”一种难以具体传达的、形貌之外的“想见”之境、之意、之道(道理)。
我这纯系“大胆假设”,当时不过作为“可能性”谈谈而已。
不想,有读者曹先擢先生为我找到了依据。蒙他函示——
《韩非子·解老》云:
人希〔稀〕见生象也,而得死象之骨,案〔按〕其图以想其生也,故诸人之所以意想者皆谓之“象”也。今道虽不可得闻见,圣人执其见功处以见其形,故曰:“无状之状,无物之象”。
这可宝贵极了,使我大为兴奋欣喜——当然,这只表明我学识之谫陋,也许专家们早已引及并解决了这个疑问而我尚不知。无论如何,这段“故事”还是对青年学子有其启发意义:为学要有一点“悟”力,不只是“人云亦云”、自己不动脑力,囫囵吞枣。
这样,就不但解说了画艺上“象”的课题——有形、有意、有兴、有神,皆可以“象”言之。象,超越了“动植物标本图”,它包涵的“东西”太多了——就是老子说的“惚兮恍兮,其中有象”,那名虽曰象,但又无形无状,依稀仿佛,缥缈微茫。
如此也就明白:书法的“象”到底是个什么?这样的提问是不会问出一个具体的“定义”来的。汉字书法似既有“象”,实又非象——它不是“图画”。有些人写篆书还在“仿生”画“写生画”,那是个“误区”,即还不真懂书法要表现的是“什么”。
当然,你可以说,一个汉字有结体,有架势,有点画……,也是有象而非无象。这是对的;问题已然明显:它们的“象”早就超离了“形”和“符号”“标本”,它是精气神和文化素养的“象”。
所以,说书法是“抽象艺术”,仍然似是而实非也。
古圣先贤,早就留下了那么重要的话,而我不知,听人家告诉了,还当一桩新“发现”来讲说,这真是汗颜无地。韩非那是讲“道”的无状非物之理,今日在我们看来,他解说艺术的根本一字,是曰“生”。
没见过活象,只好按照一个死象的骸骨画个图,以传其形。但人们观图的,不是为了“想其死”,却是为了“想其生”!
这就是中华艺术论的最好的一条原则:按骨制图,是“标本画”,其中已无生命。而艺术观赏者却要“想其生”,于是画家笔下的大象就不再是标本图像了,他须画出一个“活象”。
这就是说:艺术之作,中涵“生命”;这“生命”自何而来?并非大象之魂复甦,而是艺家把自己的“精气神”——即生命——注入了他所画的“象”中。所以甚异于标本图。
是故,“大法”创言者谢赫之所定,第一条就是“气韵生动”。难道这是偶然吗?
话归到书法。写字本是“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超象之象,与绘事相同,也是要求气韵的生命流转运行,而不是“标本画”。
所以我说书法是中华民族的精气神的表现。
诗曰:
书家莫忘韩非语,民族精神见性灵。象骨为图却想生,应知艺事气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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