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书法的审美意义与宣传功能
在喧嚣的书法界,我们总是喋喋不休地谈论某某荣升主席、副主席,以及荣升主席与副主席以后作品的市场价位,还有未来的“钱”景。艺术界好像被利润所诱惑,2012年荣获诺贝尔文学奖的莫言,所面对的首要烦恼,就是无休止地被问及获奖以后能有多少收入,可能有多少收入。一脸憨态的莫言,被问得表情麻木。
不管其他艺术门类如何向钱求贵,但,像书法界这样“全民皆兵”式的跟着效益赛跑,还是绝少见的。
在书法界,很难听到认真讨论一幅优秀书法作品的艺术价值,也就是审美价值。更多是什么样的作品能够入选有功利的书法展,什么样的作品有卖相,什么样的作品适合登载在媒体上,又有什么样的适合挂在高官商贾的客厅。这样的臆想和期盼,是书法界的集体无意识,还是主流价值观?我不知道,但,我能感觉到,对书法作品实用主义的要求,是时代的浅薄,是书法界的浅薄,是书法家的浅薄。
我非不食人间烟火之徒,也深信物质能够给人带来尊严,不然,肇始于物质解放的改革就不会得到全民的拥趸。可是,我们发现,当人的全部意义和生活的全部乐趣,量化成占有剩余价值的多寡,显然就是现实的疾病。
我们试图顽强地追问书法作品的审美价值,恰恰是对书法家存在意义的提升。当书法家仅仅成为物质财富的创造者,那么,书法家自然失去本身的人文意义,对人类的悲悯,对自然的关爱,对家国的忧患,几乎不复存在。
强调书法作品的审美功能应该是当代书法家的自觉。对书法作品创作表现方法的讨论,对一幅书法作品精神价值的评估,对书法家思想的判断,还有人格建构,是我们需要面对的,也是我们需要追求的。在热热闹闹的书法界,我们很难听到大家一同对某位书法家创作能力的回眸,对一件艺术作品的关心,相反,调动我们情绪的要素,却是拍卖行的鼓吹,需求者的选择。在文学界、电影界、戏剧界,似乎要比书法界好一些。今年春节,与朋友们宴集,大家异口同声地谈到陈忠实的《白鹿原》、阿来的《尘埃落定》、余华的《许三官卖血记》,还有电影《顽主》、《活着》、《霸王别姬》,以及北京人艺的戏剧《狗儿爷涅槃》、《哗变》等。这些艺术作品,是我们青年时代的共同记忆,是我们成长的精神寄托,因此,月月年年,她们依旧留存在我们的记忆深处。
当时我想,如果有值得我们如此缅怀的书法家和书法作品该多好。
能够对人的精神世界产生历史影响的作品,一定是具有审美意义的艺术作品。巡视当下,许多艺术作品失去了审美意义,那种“高大全”、“红光亮”的翻版,形成了宣传的功能,它是政治说教、社会流行观念的附庸,是艺术工具论的具体体现。
20世纪80年代的思想启蒙,我们几乎众口同声地呼唤艺术作品审美意义的回归。对历史的简单回顾,对当代书法界的审视,我们也可以这样说,书法作品是以审美意义作用于人民的精神领域,绝对不是对市场的垂青和谄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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