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车记
文/蒋方舟
上大学之前,我从来没有骑过自行车。
我从小生活在一个小城市的铁路系统中,家属院离子弟学校不过步行五分钟的距离,完全不用动用任何交通工具。而且我是平衡能力和学习恒心都非常差的人,游泳一项就学了近十年,每年暑假都以学会游泳为假期终极目标,可总是差一点点,就放弃不学。我最后已长到非常大的一坨,还非常丢脸地出现在儿童专用的浅水区,被我爸一脚踹下泳池,惨叫如刑事案件现场。直到现在,仍然是在水里能勇敢地抓着泳圈不放的水平。
任何和我生死无关的运动,我都认为是可有可无,不用学习的。可骑自行车确实不得不学了,因为清华奇大无比,每个校门之间的距离,都像是穿越了半个我所居住的小城市,步行会令人崩溃。所以,上大学之前的暑假,我开始学自行车。
学也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主要原因还是因为丢人。我原先在广场上学习,周围全是已经开始学习竞技、倒行、独轮等等自行车杂技性质的小朋友,看到我歪歪扭扭大呼小叫地骑车,都特地停下来笑话。后来在学校的操场跑道上学习,练习时间只有学生下课之前的短暂几十分钟,等一有人出现,就仓皇地逃跑。
一个暑假之后,我勉强算学会骑自行车,尤其擅长下车,随时准备弃车而逃。
上大学之后,自行车成为主要交通工具。我的第一辆自行车破破烂烂,因为知道很快就会被偷,所以四处寻摸旧车,越破越丑,越让小偷望之生厌越好。即使偷了,也不可惜。然而学校附近的二手车市场早就被肃清,所有店主都推荐给我簇新昂贵的新车,说买了新车再毁容做旧效果一样。鸡贼如我,怎么会同意这种自作孽的方式?而我看多了黑暗的社会新闻,心想自行车市场不会如此简单干净,一定还有什么暗中交易的销赃市场,就像是卖盗版光盘或是卖毛片的,一定有什么“芝麻开门”之类的地下党接头口号。答对了,就会被领进一个全是破车的人间天堂。
我在车摊磨蹭鬼祟,想要买二手车,卖车的人都非常不耐烦,想赶紧赶我走。一个来车摊修摩托车的清华老教师看我焦虑无奈,就说他家有个二手自行车,送我算了。人是真好,车是真破,我还是坚持象征性地给了老师100块钱,得到了自己人生中梦寐以求的破车。
我的破车陪着我渡过了开学最窘迫潦倒的时光。 如今上大学三年,车龄也三年,无论对于生活还是自行车本身,都没有那么局促了。
如今我骑的是三年来第四辆自行车,前三辆寿终就寝的方式分别是:没有锁牢被偷,锁在栏杆上被卸得只剩下一个轮子,骑着骑着开始自己散架——我开始以为它要变身,后来发现只是在解体。
我现在骑的,是我历代自行车里最贵最威风的、斥三百巨资的、有小捷安特之称的瑷鼠牌自行车。端的是高大威猛,锃锃精光,风驰电掣到屡屡迎风泪流。
而我骑车的模样虽然比正常人还是扭曲笨拙些,可对我自己来说已经进步很多,能骑着车上大马路了,而且从来没有被撞死过。
骑自行车三年,留下了一身本领一身疤。我现在已经是个初级水准的修车师傅,在没有工具的情况下已经能随时挽起袖子,维修掉链子、松闸等基本问题,进行扭车把、踹钢圈等难度动作。
一身疤是因为我车德比车技更不好。学校,是少有的汽车让着自行车的地方,所有的汽车都非常小心谨慎慢行。而在马路上,则是赤裸裸的社会写照:汽车都非常无理蛮横,气势汹汹恶形恶状地呼啸而来,让人误以为“不以撞死人为目的的司机不是好司机”,狭路相逢富者胜,我常跳车崴伤摔伤。
对我来说,骑车并不算一种我标榜的生活方式,因为它并没有环保减排之类大的初衷,在尘土飞扬的北京马路上迎风骑车,一嘴黄沙一簇皱眉,说实话也没有电影里渲染的潇洒美貌。从学校骑到地铁站的路是我最熟悉的,平均耗时35分钟,IPOD七八首歌的时间。在这短暂的时间里,我大脑空白,内心平静——甚至可以称得上愉悦。学校在我身后远去,可我仍在象牙塔里。若说骑车能有什么生活方式的象征意义,大概就是这种学生气的心安理得的清贫,以及求之不得的与世无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