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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区生态环境局、区绿化市容局联合开展垃圾转运站、湿垃圾处置点专项检查
《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7月1日起将正式施行。为做好环境保障,加强我区垃圾转运站、湿垃圾处置点污染防治监督管理,消除环境安全隐患,6月29日上午,区生态环境局局长刘雪峰、副局长刘军和区绿容局副局长马秀明带队,联合对我区枫泾转运站、朱泾转运站和吕巷转运站等3个垃圾转运站和漕泾镇湿垃圾资源化处置点开展实地检查。
通过现场检查、调查询问和周边场地排查方式,进一步了解其日常运行作业和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督促做好相关工作。
撰稿:李 浩
编辑:宋黑子
核稿:秦世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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