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生态之城”的重大契机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倡导、亲自推动的重大改革举措,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制度安排和重要抓手。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近日进驻上海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我们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使命担当,全力做好督察配合工作,并将之作为一次重大契机,推动上海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再上新台阶。
生态环境,是构筑城市吸引力、竞争力的关键要素;绿色发展,也是高质量发展的题中之义。当前,生态文明建设正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已进入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的攻坚期,也到了有条件有能力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的窗口期。这个特殊的时期,正需要上海强化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效果导向,在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上增强紧迫性、提高自觉性、体现标杆性。
近年来,上海在生态环境建设方面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如2018年,全市环保投入资金约989.19亿元,相当于同年上海GDP的3%。各方努力下,上海的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等4项污染物的年均浓度均创下了历史新低,水环境亦有显著改善。随着长三角一体化上升为国家战略,长三角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合作共治机制亦将不断深化,推动各地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不断提升。
但已有的成绩和进步,并不能遮蔽仍存在的短板。上海面向未来的城市愿景之一,是成为一座“人人向往的生态之城”。建设“生态之城”,在生态环境保护的底线、红线问题上,必须有“不动摇、不松劲、不开口子”的韧劲。对标全球最高标准、最好水平,对照既定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上海无论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还是提升城市生态环境品质、提高绿色发展水平方面,都有需要大力提升之处。而在量化的评估指标之外,人民群众日常生活中切身的体验感、获得感,更倒逼我们不断检视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工作的成效,不断发现问题、填补漏洞、抬升整体水平。
生态环保督察,目的是为了解决问题。2016年底,中央环保督察组曾对上海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环保督察。第一轮督察,就指出过我们存在的不少问题。目前,第一轮督察整改总体进展顺利,取得阶段性成果。第二轮环保督察中,我们要进一步增强问题意识,瞄准突出问题,迅速、扎实、高效、坚决地回应问题,做好督察整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切实担起主体责任,充分把握并始终遵循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内在规律,绝不简单被动地应付检查,更不搞一刀切,而是要以精准务实的落地推进,自觉主动地走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
生态环境保护,既要紧盯当下,也要瞄准长远;既要治标,更要治本。做这项工作,不是为了应付几次督察检查,也不是为了让账面上的数据变得多好看。作为一项影响子孙后代的事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必须有久久为功的韧性,建立面向未来、持久有效的机制,并真正以人民群众的幸福感、满意度作为根本的评价标尺。“衡量生态环境好不好,就是要看鸟的翅膀往哪里飞、鱼的尾巴往哪儿游。”上海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工作,需要树立起这样的意识,并建立起一种内生动力。制度设计的水准、工作整改的效率、城市治理的品质,都会影响这座城市的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也检验出“排头兵、先行者”的担当与成色。
(转自:解放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