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龙资讯】||“珞珈法政跨学科沙龙”第十期成功举行
1月4日,由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武汉大学两岸及港澳法制研究中心联合主办的第十期珞珈法政跨学科沙龙在武汉大学法学院332室成功举行,来自法学、党史党建等多个学科的师生展开了热烈的学术探讨,交流了学术心得。
主讲人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2015级硕士研究生张权以“法治建设领导责任制理论的内在矛盾及其化解”为主题,围绕法治建设领导责任制:制度设计与问题根源、领导人:“离场”与“在场”、责任制:尺度与限度、制度的完善——对地方实施细则完善的建议四个方面展开学术报告。
在与谈阶段,博士研究生林骏认为,文章选题新颖,凸显了主讲人的求新能力。主讲人在文献检索和材料搜集方面也做了充分的准备。但是文章结构散乱,无法有一条清晰的主线和核心的焦点。主讲人的一些想法和观点要有一个小心求证的过程,不能过于主观和武断。硕士研究生邓书琴认为“理论起源的先天不足”是不存在的,并提出了一个疑问:“离场”“在场”是不是一个关系之中的界定?硕士研究生王鲁认为,1、文章标题落脚点在于内在矛盾和化解措施,但是本文对内在矛盾的阐述并没有与标题呼应。2、文章部分内容显得多余,如过多阐述了对中国不具有适用性的西方理论。硕士研究生邵帅认为,1、法治建设领导责任制是否是学习借鉴了西方责任政府理论,这个有待进一步考证。2、文章提到的“尺度”和“限度”的矛盾,这是不是矛盾,以及这是不是该制度的主要矛盾,这也是有待商榷的。
在自由讨论阶段,硕士研究生陈文菊认为,文章第一部分较为冗长,先天不足、内在矛盾和后天缺陷可以放在第二、三部分。文章的制度完善部分与前面的内容衔接不紧密,全文结构散乱。硕士研究生路忠彦认为,主讲人没有严格区分“领导人”“领导干部”和“党政主要负责人”这三个概念。硕士研究生焦喻遥认为,“离场”和“在场”是传播学的概念,文中直接引用是否欠妥。莫广明老师认为,1、主讲人需要深入研究和论证其灵感和想法,领导责任制的理论要讲明白这个理论是什么,再去探讨其内在矛盾。法治建设领导责任制往往涉及很多政治问题,要讲透彻。2、从整体来看,文章仅仅只是主讲人想法的罗列。无论是讲清楚这个理论,还是收集丰富的一手材料,文章都没有体现出来。庞远福老师认为,1、标题用“理论”一词没必要。2、文章的第二部分与第四部分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3、“离场”与“在场”这一组概念有待商榷,概念本身有具体的含义,背后有很深的一套理论,在用词的时候要谨慎。苏绍龙老师认为,1、中国的政治责任和西方的政治责任关联不大。2、文章在地方实施细则这部分提的建议很得当,是文章出彩的地方。段磊老师认为,1、大部分学生在写文章的时候会出现一个问题:写很多大话空话,真正有用有价值的东西很少。无法把自己的论证观点、理论支撑等表达出来。转变文章的写作方式,就需要有一套正确的思维方式。2、如何判断文章选题是真命题还是伪命题,关键在于要从选题中看到问题。主讲人讨论的党内法规文件还没有具体落实,没有实践中的案例,难以从中看到问题。
最后,伍华军老师做了总结发言。伍华军老师认为领导责任,是责任的一个集合,他本身并不存在一个固定的体系,因此需要放在个案中进行界定。文章研究责任制,可以把各种责任如直接责任、主要领导责任、重要领导责任等这些概念先进行清晰认定。把“尺度”“限度”放在一个具体化的环境中进行探讨。文章对于概念本身是没有理解的,因此文章的逻辑不顺畅,结构散乱。法学研究要有规范意识,在此之上构建一个严密的逻辑体系,而不是素材的堆砌。写文章要把文章写细,写实,不要大而化之去写,从小题目入手,避免选择大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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