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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踪】疯狂的“GEC环保币”

凌传说 2019-12-06



【曝光】“GEC环保币”拉人头模式涉嫌传销!

  继币圈、链圈后,一种新型盘圈骗局开始席卷数字货币市场。近日,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GEC环保币”交易模式被广泛传播,该模式以“生态环境保护”、“零投资”、“零风险”、“高收益”为标签,靠拉人头入伙,拉下线发展资金链条。


   业内专家指出,环保币基本上可以归为盘圈。盘圈外观是虚拟货币,内核为资金盘,前人的收益来源于后来者的资金。该模式不仅涉嫌变相ICO,而且拉人头模式涉嫌传销。




疯狂的“GEC环保币”

   “‘GEC环保币’火了,现在都在社群里刷屏。”币圈投资新手李先生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比特币大涨之后,身边有不少朋友都在投资“GEC环保币”,我也想趁这波行情赚一笔,所以关注到了这个平台,以前没有听到过这种新型交易模式。”




   官方网站的介绍也提到,“GEC环保币”是由世界环保创业基金会设计发布的开源软件,是一种P2P形式的数字货币,“GEC环保币”的发行数量则根据全球人口人均一枚恒定发行总量80亿永不增发的GEC环保创业币,发行速率按照等比数列,每五年减少一半,预计2180年“GEC环保币”挖完。




( 宋媛媛/漫画)


高收益只涨不跌?

   为了验证小路的说法,北京商报记者以投资新手的身份联系到了一位“GEC环保币”推荐人,据该推荐人介绍,新手需要邀请码才能注册,成功注册后该平台就会根据邀请码将投资人分入所属工会,只有进行实名认证才能进行交易,认证通过投资人就会获得一个矿机和2.1个“环保币”,通过操作进行矿机挖矿、领取币、再卖钱循环的操作模式进行盈利。


   根据上述“GEC环保币”推荐人提供的资料显示,一个假设投资人邀请A购买一台矿机,这时A的矿机会连接到投资人的矿机上,通过并行算法,为投资人提供5%的算力收益,当A获得一定数量的“GEC环保币”时,投资人将获得5%的“GEC环保币”。投资人还可以继续邀请B、C或更多的人购买矿机,组建成矿机网络从而获得更多的算力收益。


   




拉人头、涉嫌传销骗局

   北京商报记者还注意到,在“GEC环保币”会员信息一栏中有分享人数选项。而分享人数就是投资人是否盈利的关键指标,在一个名为“注册领GEC”的币圈交易群里,平台相关负责人发布GEC制胜法宝称,买“GEC环保币”为55复制倍增,建议新手用户如果找不到5人发展新会员就不要注册。


   设定目标后,完成5人注册需要10天,50天则实施一星会长计划,第10天完成第一层5人新会员注册、第20天完成第二层25人新会员注册、第30天完成第三层125人新会员注册、第50天完成第五层3125人新会员注册,依次递增后,一星会长身价最少30万、二星会长身价最少300万、三星会长身价最少3000万,而四星会长身价最少3个亿。


   “只有更多的会员新鲜血液进来,通过多次换手才能体现‘GEC环保币’真正的价值。”上述导师还特别强调,在推广“GEC环保币”的时候,要让每一个会员都能关注和参与到全球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中。通过“GEC环保币”的逐步增值,让参与开采“GEC环保币”的所有矿工都有足够的经济基础。


   虽然从体验上看没有什么问题,但是“GEC环保币”不断拉人头入伙,靠拉下线发展资金的模式确实存在。“GEC环保币”究竟是投资风口还是传销骗局?资深金融分析师肖磊分析认为,类似于环保币这种交易模式,已经有点触及一些法律的底线,类似传销架构的模式,用高收益吸纳用户,最终由于自身本身不产生盈利,或者说收入覆盖不了支出,也就是只能演变成抬轿子的游戏,击鼓传花的可能性较大,建议投资者警惕。


   在法律层面,北京寻真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德怡也持有相同看法,“如果靠发展下线,才能获取上线收益,这种业务模式和传销十分类似。‘GEC环保币’的虚拟货币是其幕后操控者设计出来的新币种,其交易的合法性没有取得认可,建议投资者不要参与”。


   何南野则明确指出,从目前看,“GEC环保币”的特点,很明显符合传销骗局的性质。一是以极高收益揽客,并对外宣称只涨不跌,对投资者具有极大的诱惑力;二是搭建人头传销架构,构建会员模式,实现GEC的病毒式销售;三是其销售和运营不敢暴露在“阳光”下,只敢通过微信群等私密方式进行,具有极高的隐蔽性和规避监管的属性。


   以上,综合来看,“GEC环保币”这种收益模式已经严重背离了类比特币资产的性质,甚至触犯了相关法律法规,建议投资者谨防类似虚拟货币投资模式。何南野进一步强调,此类模式可以定性为ICO,核心是违规ICO,手段为传销模式。


   国家互联网金融安全技术专家委员会相关人员指出,除了币圈链圈,又出来个盘圈。盘圈就是外观是虚拟货币,内核为资金盘,前人的收益来源于后来者的资金。环保币基本上可以归为盘圈。从业务模式来看,以拉人头的方式层级获取收益,基本上可以判定为传销。ICO有个代币发行募集资金的过程,严格来说环保币不是ICO ,从另一个角度说,环保币拉人头的过程中分发了币、汇集了资金,笼统点可以说变相ICO。


   针对高收益、拉人头、涉嫌传销、违规ICO等问题,北京商报记者拨打世界环保创业基金会官网提供的位于瑞士的联系方式,截至发稿前均未接通。


新闻链接:【警惕】“环保币”等“虚拟币”成投资新贵?当心掉入“挖矿”陷阱



【连网】(记者 穆春桥)自从比特币2009年1月3日面世以来,虚拟货币便开始走进大众视野,逐步成为投资市场的新贵。

作为虚拟货币,比特币因其稀缺性和不可再生性,价格一路走高。其暴利的运作模式,吸引了各路牛鬼蛇神出来作怪,国内随之衍生的是多达一百多种虚拟货币充斥互联网。一些诈骗集团以虚拟货币投资为名,行非法集资或网络传销之实,让很多家庭和个人因此被骗得倾家荡产。

近日,在我市各社交平台上,有团队兜售某“环保币”挖矿机,并拉人入会,值得警惕!而2019年4月8日,国家发改委刚刚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拟将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列为淘汰类产业。

我市有多人花巨款购买“挖矿机”

日前,在我市的社交平台上,有人兜售一种新的虚拟货币“挖款机”。这款“挖款机”根据云算力,价格不等。如果要成为一名会长,就需要花费2.2万元购买达到一定云计算值的像匹配矿机。这些号称手机“挖矿机”所挖出的币种是一款以前在市面上没有出现过的新种———“环保币”。

“环保币”声称是世界环保基金会衡量发行80亿枚,流通178个国家,总部设在瑞士。点对点交易,可以随时变现。参与挖矿事业后,不仅可以致富,还可以参与“绿色地球”的环保事业。

这种“环保币”的推销团队成立“会员制”,有意愿者申请实名制认证后,就可以成为“环保志愿者”。在微信群里,每天有高级别的“会长”发布各种心灵鸡汤:你错过支付宝、错过微信、错过拼多多,难道你还要错过“环保币”吗?

“环保币”的推销团队虽然声称他们是直销模式,但其会员制的销售推广模式是否涉嫌传销?这让人存疑。

由于网络无地域性特征,一些依附在社交平台下的“虚拟币”传销诈骗活动层出不穷,涉及面遍布全国各地。这些“虚拟币”传销诈骗案件多发,且涉案金额竟然高达千亿元,让人瞠目结舌。从2009年最早的“HGC”虚拟货币传销案,到近来被查获的“易物币”“藏宝网业绩币”传销团伙,此类刑事案件数量呈逐年增加态势。因互联网传播的跨地域性,导致调查取证困难重重,各地工商部门只能就本辖区的传销活动进行监督,对全国性的传销无法从源头上切断,让部分传销团队有可乘之机,甚至多次作案。

早在2015年9月份,连云港警方就曾破获国家公安部经侦局督办的2015年1号案“1010”特大网络传销案。这个新型涉外网络传销案,用所谓U币买卖,牵涉23个国家22万注册会员,国内31个省市区3.6万名注册会员,涉案金额高达5亿元,包括2名马来西亚籍嫌疑人在内的12名传销组织高层领导成员全部落网。

“虚拟币”网络传销呈病毒式传播蔓延

据权威的链得得App研究团队披露,对各地法院已调查入案部分传销币进行监控,还通过详细规则和标准建立、监控、搜集并整理了2018年上半年曝光的上百种传销币发生详情始末,包括虚拟货币传销案例的发生时间、传销方式、涉及金额或人数等,涵盖禹澳币、大唐币、亚欧币、珍宝币、雷达币、CNC九星、V宝、BBT、华强币、CB虚构货币、盛乐虚拟币、摩根币等总计100个名称各异的“虚拟货币”。

这100起案例的犯罪套路如出一辙,其本质都是“先吃后”,“后补吃”,且层层传递的庞氏骗局模式。链得得App研究团队提炼的基本规律如下:1、传销头目在国内或国外注册成立空壳公司并设立网站,通常巧立慈善、理财、游戏、医疗研究等明目,以建立大众初步信任;2、通过微信、QQ群、讲座等形式大力度宣传某种“虚拟货币”的价值,有些甚至配以专门的公关进行网络洗白以打消会员疑虑;3、以多至百倍收益的“高额返利”为噱头,吸引众多人的参与,经营模式通常为“交入门费”“拉人头”“组成层级团队计酬”这三点,不断吸纳会员会费,达到敛财目的。

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虽然近期包括美国、韩国、中国在内的全球多个国家,连续对虚拟货币所带来的风险作出警示并提出相应监管措施,但以比特币为代表的虚拟货币价格依然居高不下,整个市场仍然高烧不止。在此情况下,众多不法分子也不惜一切代价,利用虚拟货币为幌子,进行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一些“虚拟币”诈骗团队发展会员制的具体形式流程是:先是让交纳或变相交纳入门费,即交钱加入后才可获得计提报酬或者发展下线的“资格”;然后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即拉人加入,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再则,上线从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中计提报酬,或以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提报酬或者返利;最终往往因无下线加入该项目,该项目会员不能将数字代币兑换成现金,资金链断裂而案发。

公安部门表示,近年来,以“虚拟货币”“金融互助”“爱心慈善”“股权投资”“微商”等为幌子的网络传销层出不穷,并常与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交织,欺骗性强,诱惑力大。尤其随着互联网、微信、QQ等社交软件、自媒体以及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发展,涉案传销信息传播更为广泛,涉案资金转移更加迅速。虽然公安部门与工商部门密切配合,对网络“虚拟币”传销活动持续开展专项打击和常态化整治,但该类传销犯罪问题依然较为突出,特别是网络传销活动,依托互联网病毒式传播蔓延,裹挟大量人员和资金,给广大人民群众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投资“虚拟币”或“挖矿”政策风险极大

在我市,不少人花费2.2万元成为某“环保币”的会员,正在做着一夜暴富的美梦。须知道,2019年4月8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意见稿)》,拟将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列为淘汰类产业。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19年4月8日至2019年5月7日,若此征求意见稿获通过,可以说这对比特币等一些“虚拟币”产业来说,又是一次沉重的打击。

在我国,“虚拟币”尚未取得合法货币地位。中国人民银行就曾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在这一通知中称比特币不是货币,只是一种虚拟商品,此外,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开展与比特币相关的业务。2017年9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取缔首次代币发行。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2017年1月26日发布《关于防范境外ICO与“虚拟货币”交易风险的提示》时表示,有关管理部门对境内ICO行为及“虚拟货币”交易场所的清理整治工作已基本完成。提示还表示,协会监测发现,境内有部分机构或个人还在组织开展所谓的币币交易和场外交易,并配之以做市商、担保商等服务,这实质还是属于“虚拟货币”交易场所,与现行政策规定明显不符。在这些相关交易中,有部分国内社交平台为“虚拟货币”集中交易提供各种便利,一些非银行支付机构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支付服务。广大投资者应意识到,上述这些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服务的行为均面临政策风险。

2017年,浙江省海宁法院受理了一起有关“虚拟币”不当得利的纠纷。当事人因交易平台操作失误,损失100枚以太币。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表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和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以及《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虚拟货币不是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和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货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法官提醒,公民投资、使用这类虚拟货币需谨慎,一旦发生纠纷极有可能得不到法律保护。



文章来源:北京商报,连网,特此鸣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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