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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武宣一女子非法集资诈骗近千万,等待她的是......

来宾电视台 凌传说 2020-02-05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

有熟人或朋友

以高额利息、优惠返现为由

告诉你只要参与项目投资或者直接借钱

就可以在家坐等收钱啦!

小编提醒大家!

当你听到这样的信息的时候

就要多留个心眼了

前几天,武宣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非法集资诈骗案,被告人就是以高额回报为诱饵,疯狂圈钱近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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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4日上午,武宣县人民法院在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被告人名叫谭某兰,今年51岁,初中文化,居住在武宣县武宣镇。因涉嫌集资诈骗罪,今年4月30日被武宣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8月5日移送审查起诉。



据了解,被告人谭某兰平时以卖鸡、开面包车搭客为生,因为人健谈,看起来也比较敦厚老实,人缘比较好。不过谭某兰爱赌博,一开始还好,后来慢慢地从小赌发展到大赌,最后负债累累。



公诉人:

2008年开始,谭某兰参与“六合彩”赌博,输了30多万元。约从2010年开始,因债主上门讨债,为了偿还赌债,谭某兰编造帮他人供养信用卡、开办砖厂资金周转困难等借口,并承诺支付高额利息,向他人非法集资。







一开始,谭某兰只是单纯地想借钱把欠下的30万元赌债还了,无奈资金缺口太大,谭某兰把熟人朋友同学等借了个遍之后,还通过他们向外宣传,只要过来养卡、投资或者借钱之类的,都会给予高额利息回报。但是因为谭某兰已经一穷二白,别说本钱,就连利息都还不上,最后欠债金额越来越多。直到今年3月初,大家才看清了谭某兰非法集资的真面目。

(谭某兰所写的借条)


公诉人:

 从2010年至2019年3月期间,被告人谭某兰共向44名受害者非法集资9993623.34元,用于偿还新债或个人消费挥霍殆尽。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谭某兰使用欺骗手段,向他人非法集资近千万元,并逃避返还资金,其行为已经触犯法律,应当以集资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其犯罪事实和认罪认罚的表现,建议判处被告人谭某兰12年至15年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0万元。



该案将择日宣判。

小编提醒您

天上不会掉馅饼

一定要提防高利息、高回报之类的骗局

以免掉入非法集资的陷阱

让自己血本无归!


什么是非法集资?

刑法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以非法占为有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构成集资诈骗罪。


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了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的认定标准。非法集资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是指实施非法集资行为,同时具备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以及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等四个条件,即具有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社会性四个特征的情形(刑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司法解释列举了实践中常见的十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


集资诈骗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根本区别在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的,就是集资诈骗。司法解释明确了认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七种情形。


(一)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二)肆意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三)携带集资款逃匿的;


(四)将集资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


(五)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的;


(六)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逃避返还资金的;


(七)拒不交代资金去向,逃避返还资金的。


非法集资的资金属于违法所得。根据刑法的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以吸收的资金向集资参与人支付的利息、分红等回报,以及向帮助吸收资金人员支付的代理费、好处费、反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应当依法追缴。集资参与人本金尚未归还的,所支付的回报可予折抵本金。




如何有效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




如遇以下情形向公众集资的,务必提高警惕


1、以“看广告、赚外快”“消费返利”为幌子的;

2、以境外投资股权、期权、外汇、贵金属等为幌子的;

3、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或“免费”养老、“以房”养老等为幌子的;

4、以私募入股、合伙办企业为幌子,但不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

5、以投资虚拟货币、区块链等为幌子的;

6、以“扶贫”“互助”“慈善”“影视文化”等为幌子的;

7、在街头、商场、超市等发放投资理财等内容广告传单的;

8、以组织考察、旅游、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的;

9、“投资、理财”公司、网站及服务器在境外的;

10、要求以现金方式或向个人账户、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的。


投资理财注意事项


1、不要轻易相信所谓的高息“保险”、高息“理财”,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

2、不被小礼品打动,不接收“先返息”之类的诱饵,记住天上不会掉馅饼。

3、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金融产品。不与银行、保险从业人员个人签订投资理财协议,不接收从业人员个人出具的任何收据、欠条;购买保险过程中要尽量做到“三查、两配合”,即通过保险公司网站、客户热线或监管部门、行业协会网站查人员、查产品、查单证,配合做好转账缴费、配合做好回访。

4.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关注政府部门发布的非法集资风险提示,遇到涉嫌非法集资行为及时举报投诉。



“四看三思等一夜”法


四看:一看融资合法性,除了看是否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还要看是否取得相关金融牌照或经金融管理部门批准。二看宣传内容,看宣传中是否含有或暗示“有担保、无风险、高收益、稳赚不赔”等内容。三看经营模式,有没有实体项目,项目真实性、资金的投向去向、获取利润的方式等。四看参与集资主体,是不是主要面向老年人等特定群体。

三思:一思自己是否真正了解该产品及市场行情。二思产品是否符合市场规律。三思自身经济实力是否具备抗风险能力。

等一夜:遇到相关投资集资类宣传,一定要避免头脑发热,先征求家人和朋友的意见,拖延一晚再决定。不要盲目相信造势宣传、熟人介绍、专家推荐,不要被高利诱惑盲目投资。 

来源:来宾电视台



文章来源:来宾电视台,特此鸣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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