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条】青海“惠乐益”特大传销案宣判 四被告还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2月27日,青海省西宁市中级法院对外披露了“惠乐益”特大传销案的二审判决书。鹰鉴了解到,一审期间,蒋某坛等四名被告人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鹰鉴获悉,2016年起,孙铭阳、李键铭等人在互联网注册“惠乐益”电商平台,以“大通航、大电商、大健康、大文化、大生态”为由,吸引会员加入,并要求加入会员缴纳会费注册账号,成为“惠乐益”电商平台会员,鼓励会员发展他人加入,并以相互推荐的关系组成一定顺序的层级、组建团队,建立明确的返利制度。
2016年10月,四川众道教育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加盟河南惠乐益公司,通过交纳100万元加盟费取得了华西区“惠乐益”平台的代理身份。被告人蒋某坛通过交纳53万元加盟费,从戴某处取得惠乐益公司青海省代理身份。
随后,蒋某坛伙伙同被告人石某弘、佟某珍、马某花等人将“惠乐益”电商平台引入青海市场,通过固定地点授课、开会宣传等方式发展“惠乐益”电商平台会员,允诺注册成功后会员即可享受“惠乐益”电商平台商城股份9000股、商城积分1万分及五年内免费享受一种低空救援服务的生命保卡服务。
“惠乐益”平台会员向下可发展新人注册可获取三代以内的推荐奖。会员也通过缴纳代理费的方式,可申请成为平台的省级、市级、县级代理。代理可通过推广下级代理获取推荐费。
截止案发,“惠乐益”电商平台在全国31个省级行政区共发展会员31万余人,涉案金额11亿余元。其中,青海省会员共有1084人。
另外,上述各被告人还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2017年6月11日,西宁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接到群众匿名举报称有一团伙以“白云航空紧急救援”的名义发展代理商、收取会员费,并承诺给注册会员分享公司红利,且该团伙将于下午在湟中县湟中大酒店开会举办招商会,要求公安机关查处。
判决书上显示,上述各被告人当天在湟中县湟中大酒店内组织“白云航空紧急救援走近青海湟中说明会”,宣传广东白云通用航空公司将要在全国兴建850家机场、全省兴建27家机场,以用于开展直升机低空紧急救援、空中物流、空中旅游等项目,以认购原始股的名义,向青“惠乐益”会员宣传“大小众筹”项目,共筹集资金122万元。
当天下午,蒋某坛等人在西宁市湟中县湟中大酒店召开“白云航空紧急救援”会员推广会,西宁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联合湟中县公安局将上述各被告人传唤至湟中县公安局接受讯问。
2019年4月12日,城东区检察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上述各被告人提起公诉。城东区法院受理后,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一审法院认为,上述各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成立,均应数罪并罚。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分别判处二年到缓刑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各处罚金3万元到2.5万元不等。
宣判后,蒋某坛、石某弘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驳回各上诉人的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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