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药店发挥“哨点”作用,“红码”女子私自外出被罚!
日前
清远公安通报一起典型案例
英德女子陈某
因未按规定居家隔离被行政处罚
“她佩戴有口罩,且自述有流鼻涕症状。”据药店员工回忆,随后在将当事人和药品信息录入“广东省智慧食药监系统”过程中,发现该名人员的粤康码为“红码”状态。随即,药店向市场监管部门上报,并反馈至英德市疾控中心。
包括上述购药女子在内,一行三人由陈某驾车,于2021年7月19日至7月23日前往张家界旅游。7月28日至30日,陈某一行三人接电话通知先后两次进行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7月30日,张家界被列为新冠疫情重点地区,上述三人随即被采取居家隔离管理措施,并签订《居家隔离承诺书》。
多次双采双检结果均为阴性陈某已被解除隔离医学观察
来源:清远日报、清远发布、广州日报、广东省药品监管局
编辑:廖晨星
审改:李婷婷、梁丽君
责编:侯彬
审核:林应
0102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