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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六部门联合印发《第二批罕见病目录》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药监局、国家中医药局和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联合发布《第二批罕见病目录》,共收录86种罕见病。
关于公布第二批罕见病目录的通知
国卫医政发〔2023〕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科技厅(委、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军队各级卫生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进一步加强我国罕见病管理,提高罕见病诊疗水平,维护罕见病患者健康权益,根据《罕见病目录制订工作程序》,国家卫生健康委等6部门联合制定了《第二批罕见病目录》。现印发给你们,供各部门在工作中参考使用。
附件:第二批罕见病目录
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药监局
国家中医药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
2023年9月18日
《第二批罕见病目录》共纳入血管性血友病Ⅲ型、神经元蜡样脂褐质沉积症、新生儿持续肺动脉高压等86种罕见病,涉及血液科、儿科、神经内科、内分泌科等17个学科。
据了解,2018年5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等5部门联合发布《第一批罕见病目录》,共纳入121种罕见病(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看第一批罕见病目录)。截至目前,我国共有207种罕见病被纳入目录。
《第二批罕见病目录》的出台,不仅为加强我国罕见病管理、提高罕见病诊疗水平、维护罕见病患者健康权益提供法律依据,还为医药企业研发提供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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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食品药品网
编辑整理:广东药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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