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川普”还是“特朗普”? ——从专名翻译规范化的两大课题谈起

2016-12-12 刘丹青 石汝杰 今日语言学

【前言】目前,美国候任总统(president-elect)名字最常见的两个译法是“特朗普、川普”,还有带戏谑性的“床铺”等。这些译法,引起了网络上的大讨论。外汉专名翻译中存在着许多混乱现象,这是最新的例子。专名翻译亟需规范,研究专名翻译的规范化,必须把统一与保真度这两个课题紧密地结合起来,本文就此作了理论探讨,并就如何解决好这个问题提出了自己的想法。本文原题《专名翻译规范化的两大课题——统一与保真度》,原发表于《语言文字应用》1993年第4期,这里把简缩改写的版本呈献给诸位,并据此文观点提供了我们对“特朗普/川普”译名的看法。



在目的语为汉语的翻译(即外译中)方面,专名的翻译存在着不少混乱现象,有的已到了严重影响读者对译文理解的程度。如大谈“奥的巴斯情结”的心理学专家,未必知道文学家所说“俄底浦斯王”是什么人。从小熟读《格林童话》的人,也不会马上意识到谈语音演变的“格里木定律”就是由格林兄弟之一确立的。

    

从译者方面看,译名混乱的原因有两个。一是译者知识面狭窄,不知道某些已通行的译名,如把“康德”译为“坎特”,把“弗洛伊德”译为“弗赖德”。二是对译名心不在焉甚至固执己见,如几个著名外国语言学家的译名在某语言学著作中的情况(译者都是有名的语言学家):施莱赫尔─施莱歇尔─施莱歇(A.Schleicher)、葆朴─博普(F.Bopp,此二译法还被用于同一本书)、保尔─保罗(H.Paul)、古尔特内─库尔特讷(Baudouin de Courtenay)。


根本原因是汉字作为非拼音的语素文字的特点和汉语本身的特点这双重因素,使专名的外译中带上许多特殊性,这些特殊性尚未得到充分的理论探讨。研究专名翻译的规范化,必须把统一与保真度这两个课题紧密地结合起来,本文正是围绕这两点而展开的。



我们用来音译的汉字,本身是不表音的语素文字,汉语在语音类型上又不同于很多语言,在汉字的特点和汉语的特点这双重影响下,专名翻译存在许多特殊之处,译名的混乱又与它们有密切关系。归纳起来,有以下十个方面:

  

  (一)汉字限制了可用音节的种类,降低了保真度。


专名翻译一般限于利用目标语言所具有的音位。在拼音文字中,偶尔有一些例外,如英语中Bach[ba:x]-巴哈(德国作曲家),其中[x]是英语音系中没有的。使用拼音文字时,音位的组合都没有限制,可以出现本语言并不存在的音位组合,当然一般不应超出本族音位种类的限制。例如,英语中音节开头没有nd、ndj、mb,但是有Ndjamena-恩贾梅纳(乍得首都)、Mbabane-姆巴巴纳(斯威士兰首都)。也可以照搬文字形式而另用一套读法:Czech[tʃek](捷克),或模仿原音:Chauvinism[ʃouvinizm](沙文主义)。因此,可采用的音节种类相当多,保真度也就比较高。而汉语虽然有n、m,但一般 38 38807 38 14987 0 0 2128 0 0:00:18 0:00:07 0:00:11 3186 38 38807 38 14987 0 0 1868 0 0:00:20 0:00:08 0:00:12 3206不能独立使用,只能用固有音节“恩ēn”、“姆mǔ”来代替,自然降低了保真度。


汉语普通话音位数较少,音节结构简单,音位组合方式严格,总共只有400多个音节。这一特点又加重了这一影响(其中送气与否和声调的区别大多不能起作用)。这样,外语中的大量音位,包括能找到对应音位的,在汉语中只能用保真度很低的音节来翻译。如英语的[ɔ],在汉语bpmf后尚可用较接近的[o]对译,如Bobby-博比,在其他情况下就只能用[uo]、[au]等来译了,如Lock-洛克、Dodge-道奇。有时,汉语用同一个音去译外语中许多不同的音,如汉语e[ɤ]可以译英语的:[e](Ted-特德)、[ə:](Hurst-赫斯特)、[i](Beker-贝克)、[əu](Cole-科尔)、[ɔ:](Gorton-戈登)、[ɔ](Cotton-科顿)、[ʌ](Hutt-赫特)。


(二)同音字多造成译名异体多。


作为语素文字,汉字中同音字特别多,同一个音节只要构成不同的音义结合体(语素),就可能用不同的汉字表示。如Pierre-比埃尔、彼埃尔、皮埃尔。有一本书中,有“阿尔太、土尔其”和通用的“阿尔泰、土耳其”同用。一个双音节的译名,每个音节各有两个字可写,就可能有四种异体,由此推算,更长的译名,异体就会更多了。


(三)增删音位的现象普遍存在。


汉语没有复辅音,元音后接辅音也只有n,ng两个。最常见的做法是用一个辅音加元音的音节来译一个辅音,从而增衍出元音和音节来。如外语一个音节,汉语译成几个音节的:英文Swift-斯威夫特,法语France-法兰西、德语Schmidt-施密特、俄语Хмель-赫梅里。汉族专名习惯用2至3个音节,译名过长,有时会删除一些音位,但是删不删,删什么,做法并不一致,如西班牙语人名Ferdinand,有“费迪南、费尔迪南、费南德、费尔南德、费迪南德、费尔迪南德”等。早期译名更是如此,如Egypt-埃及、Brazil-巴西、Budapest-布达佩斯、Edward-爱德华。无论增、删还是简,都不同程度地降低了保真度。


(四)双音化倾向影响保真度。


现代汉语中单音节专名一般是粘着语素,很少单用。于是,外语中的单音节专名却译为双音节,这也是一种增衍,如Bonn-波恩,Sam-山姆(或萨姆)、Kay-凯伊、Jane[dein]珍妮。从保真度的角度看,Kay[kei]译成“凯”kǎi当然比“凯伊”kǎiyī好,但中国人不习惯这种单音节人名。仍用单音节来译的有,但往往连名带姓一起称,如:简·爱、杰弗里·豪。旧时甚至有按汉语姓名的顺序重行排列的: Bernard Shaw-萧伯纳。


(五)鼻辅音的译法多种多样。


从具体译法看,同类音位组合有多种不同译法,也是造成译名混乱的一个重要原因。这里无法一一分析,只看鼻辅音的译法。鼻辅音靠前还是靠后,汉人的语感截然不同,“翻译fānyì”和“发腻fānì”绝不相混,汉字的写法又巩固了这种区别。鼻辅音的译法,有多种多样的情况。


1.鼻辅音在词尾或辅音前(A)译成韵尾。如:King-马丁·路德·金(台湾译为“金恩”),以n代ng;Ramber-兰博(《第一滴血》男主人公),以n代m;Bloomfield-布龙菲尔德,以ng代m。(B)用en(恩)、mu(姆、木)之类的音节来译鼻辅音n、m,鼻辅音前或后增衍出一个元音。如Man-马恩(英国岛名,又译“曼岛”,加上了通名)、Kuhn-库恩(德国化学家)、Grimm-格里木(又译“格里姆”),Bloomfield又译“布卢姆菲尔德”也是这一类。(C)鼻辅音同时出现在前后两个音节中,增衍出一个鼻辅音。如Tom-汤姆、Lamb-兰姆。两个辅音字母重叠而实际只发一个音的,更是常用这种译法,如Anne-安妮、Lynn-林恩。有些译名的异体就是由用B还是用C造成的,如Hamlet-哈姆莱特(B)、汉姆莱特(C)。


2.鼻辅音在两个元音之间(A)鼻辅音译为后一音节的声母,如Geneva-日内瓦、Pamela-帕梅拉。(B)鼻辅音同时译为前一元音的韵尾和后一元音的声母,增衍了一个辅音。如Daniel-丹尼尔,Hamilton-汉密尔顿。


随便采用这两种译法的例子不胜枚举。同是以ia或ya收尾的国名、地名,用A式的如:Azania-阿扎尼亚、Tasmania-塔斯马尼亚(澳大利亚大岛),用B式的如:Tanzania-坦桑尼亚(后五个字母与”阿扎尼亚”完全相同)、Kenya-肯尼亚。


3.复元音或长元音用在鼻辅音前就更加复杂不考虑鼻辅音与后面音位的关系,仅鼻辅音与前面的复(长)元音的结合就大致有:(A)复(长)元音和鼻辅音合译为一个韵母,如Brown-布朗、Mountbatten-蒙巴顿、Queensland-昆士兰。(B)复(长)元音分译在两个音节中,鼻辅音只与后一个元音相接,如Queen-奎因、Indian-印地安、Kenyon-凯尼恩、Lyons-里昂。(C)复(长)元音和鼻辅音合译为一个韵母,后半部分和鼻辅音再另成一个增衍的音节,如Stein-斯坦因、Toinby-汤因比。


以上具体分析了鼻辅音译法的多样性,其共同点是都用某个鼻辅音来对译外语中的鼻辅音。此外,早期的译名还有凭空添上鼻辅音的,如Wilde-王尔德、Dante-但丁、俄语Даня-丹娘。


(六)音译、意译、形译带来的问题


专名一般用纯音译,地名中的通名部分则可以用意译,这样成了音译加意译,如Mexico City-墨西哥城。也有纯用意译的,如“牛津”、“好望角”、“向风群岛”(Windward islands)。但并没有一定之规,从而带来一些问题。


Белоруссия(白俄罗斯”)、Yugoslavia(南斯拉夫)是意译加音译。Greenland(绿地)却全音译为“格陵兰”。“新大陆”带“New”(新)的地名中,New York(纽约)用纯音译,New Jersey(新泽西)、New Orleans(新奥尔良)是意译加音译。 Ivory Coast(象牙海岸)今按法文Cote d'Ivoire全音译作“科特迪瓦”。这些专名已经定型,可这里体现的几个翻译原则是矛盾的。依照这些不同的原则去译同一个专名,难免会导致分歧,如英国的Westminster,有“威斯敏斯特、威斯特敏斯特、西敏斯特、西敏寺”等好几个译名,异体之多,令人迷惑。


译名用字增加了问题的复杂性。由于同一汉字既可用来意译,又可用来音译,有时根本无法区分。“新西兰”的“新”是意译,“新加坡”的“新”是音译。


日本专名译成中文时采用“形译”,即照搬日文所用的汉字。而其他语言译日本专名仍用音译,与中文的汉字读音相去颇远。当中国读者接触其他外语时,无法知道其中提到的日本专名指的是哪一个。中国读者看到Ota Tatsuo,怎么知道就是日本汉语学家太田辰夫呢?


(七)字义选择、伪意译与汉字对译名认记的影响。


译名中的汉字只是语音符号,与字义无关。但同一音节往往有好多字可以选用,而汉人对汉字的感知根深蒂固地与字义联系在一起,因此在选择译名时,对字义仍有讲究。早期的翻译喜欢选用中文专名常用字,并尽量使之像中国专名,傅东华译的《飘》是这方面的一个极端。现在通行的译名原则是保留“异国情调”,各字之间尽可能没有意义上的联系,使读者一望即知是外国专名,但用字仍倾向于雅或中性而避俗免丑。如S可译为“斯、司、思、施、史”等,但决不用“死、屎”。台港地区的译名“中国化”的倾向一直很重,不但表现于单个字的选择,而且还力图使整个译名带上某种意义,是一种“伪意译”。这种倾向遍及各种译名,尤以商标名、公司名为盛,因为这种似是而非的褒美之意有利于商业竞争,大受实业家的鼓励,如:Cannon-佳能(电器)、Marlboro-万宝路(香烟)。伪意译带来的混乱更是明显,甚至让熟谙外语的人,也难以想像原名是怎么样的。


译名对用字的讲究,显示了字义、字形在翻译中的作用,这种作用对译名的认记非常重要。虽然译名用字的选择倾向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异体的数量,但是从总体上看,这种抑制作用是微不足道的。原因是(1)同一个音节仍常有许多字可供选用,加上一个专名常有好几个音节,异体数量还是很大。(2)汉人认记专名时,形和义仍起不小的作用。(3)中文译名的声调常常是一种冗余成份,i可以译成“伊、以、意”等,但是声调一变,很难认为是同一个专名,如把“意大利”改为“伊达里”。(4)普通话中同音的字,方言中未必同音。Thoreau译为“索罗”和“梭洛”,只是声调有异,上海话却分别念作[solu]和[sulo],实在很难使人感到是同一个人名。由此可见,语素文字的性质决定了用字的混乱,统一译名用字的重要性不亚于统一译名用音的重要性。


(八)方言影响专名翻译和译名认记。


要统一译名,首先应按普通话的读音来使用汉字。有些用方音译专名的情况是由历史、社会等原因造成的。如粤闽地区的人曾大量前往东南亚地区,他们的译名有:Brunei-文莱、Sarawak-沙捞越、Bandung-万隆、Bangkok-曼谷。在港澳,译名往往按粤音记,,如National(日本松下公司的牌子),在香港、广东一带译为“乐声”,n-l不分;又如一种咖啡商标Jacob,大陆通译为“雅各布”或“雅克”,香港译为“积及”。这些方言译名,按普通话念与原名往往相去甚远。


(九)专名来源不同影响翻译。


由于共同的文化历史背景,尤其是宗教的影响,欧美各国有很多共有的人名。这些语言经历了各自独立的发展演变,同一专名在不同语言中的读音有变异。但是依靠反映较早期形式的拼写法,和已经固定下来的对音、转写原则,这些不同的形式一般被看作同一个专名。但是,汉语的翻译,有两种不同的做法。(1)重同一:不管专名有怎样的变异,都用同一译名,如英语Peter和俄语Пётр(pyotr),都译为“彼得”;(2)重变异:按专名在不同语言中的实际读音分别译出。如:Robert,英语是“罗伯特”,法语是“罗贝尔”;Eugene,英语是“尤金”、德语是“欧根”、法语是“欧仁”。普希金的名著《叶甫盖尼·奥涅金》(Eвгений Oнегин)也有译为《欧根·奥涅金》的。


这两种对立的译法并没有明确可分的适用范围。德语的Johann和英语的John读音相去甚远,仍用同一个“约翰”来译,而这个名字在法语中的对应形式Jean却又译成了“让”。Alexander在许多语言中的变异形式都译为“亚历山大”,但其西班牙语形式却译作“亚历杭德罗”。原则不明就难免出现混乱


译名来源的影响还有另一种表现。由于译者对其他外语不甚了了,又不负责任,把其他语言的专名一律按原书语言的读音和拼法译出。如一本俄文著作的中译本里,德语人名Frezer(弗雷泽)按俄语译成“弗列捷”,英国语言学家琼斯(Jones)译为“焦温兹”。另一本从日文翻译来的语言学概论中,Burling译为“巴林古”,“孟加拉、僧伽罗”译为“弁加利、新哈利”,专名变得面目全非,并使读者迷惑不解。极而言之,这样的翻译也就失去了意义。


(十)重读音和重拼写。


英语是读音与拼写法矛盾较大的语言,其重音对元音的影响尤其明显。如Ann[æn]的昵称是Annet[ə’net],二者分别译为“安”和“安妮特”,这是重拼写,确认Ann(安)在两种词形中的同一性。重读音的译法,后者应为“厄内特”或“恩内特”。在英语专名翻译中,重读音与重拼写两种对立的做法都很常见。Alan(艾伦)是重读音,Nolan(诺兰)是重拼写,两处lan原来都念[lən],Truman(杜鲁门)是重读音,Pitman(皮特曼)是重拼写。再如Wallis(沃利斯)是重读音, Wallace(华莱士)是重拼写,其实,这两个词读音完全相同,这是与重音无关的例子。


重读音和重拼写,一定程度上分别与上文(九)所述的重变异和重同一两相对应。重读音的译法,表层保真度高而深层保真度低,往往使同源专名因直接来源不同而有不同的汉译名;而重拼写译法的保真度则正好相反,较易获得跟其他语言的同源专名相近的中文译名。这两种对立译法的并存也是许多译名混乱的重要原因。



以上分析的十点,大多跟汉字的特点、汉语的特点有关,其中每一点都可能影响到译名的统一和保真度。许多情况下,好多方面同时起作用,这时对统一和保真度的影响比单纯某一方面的作用要大得多,由此可见统一汉语译名的复杂性和艰难性。显然,这项目标不是由几个人制订出一张译名表(尽管这是很必要的)所能实现的。这需要广大的语言学者,尤其是翻译工作者的共同努力。


【按】本文第三部分就追求译名的统一和较高保真度提出一些设想主要有:


(1)要进行中外语音的对比研究,要考虑音位和音节结构(即音位的组合方式)这两个方面。


(2)确定几个原则:专名翻译应当以普通话语音为根本依据,排斥任何方言的音译;照顾到原文的音和形;现有的旧译,如果已广泛使用,并为公众接受的,不轻易改动(如“约翰”和“莫斯科”等;在充分讨论后,用法的形式公布一份供外汉翻译使用的译音字表,要求译者在翻译时遵照执行。


以上所提出的原则,有的在新华社的译音字表中已经有所体现,有的未必成熟,需要求得各界的承认,希望我们的建议能对译名的统一起一点儿作用。






从本文所述来看,Trump译为“特朗普”比“川普”的译法更接近译界的主流,因此也更加容易达成统一的目标。


(1)英语tr,dr一类复辅音虽然读音紧凑,近似单辅音,但是在中文译界常规是分为两个音节来翻译的(如Truman杜鲁门,Troy特罗伊——作为古希腊神话则是“特洛伊(木马)”;Armstrong阿姆斯特朗)。如果这个名字翻译为“川普”,会引起更多译名混乱,离统一译名的目标更远。


(2)这类复辅音在其他拼音文字语言包括与英语同源的其他欧洲语言中,仍是念更显著分离的两个辅音的,而且在东亚邻国日语韩语的译音中也是将t和r分开的,如日语トランプ To-ra-n-pu,韩语트럼프Teu-reom-peu,因此译为“特朗普”具有更高的跨语言保真度。


(3)英语tr是(紧凑的)复辅音,与汉语塞擦音ch听感有相近处,但是发音仍有较大差距。


 作者简介



刘丹青  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所长



石汝杰   日本熊本学园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石汝杰,1947年生,江苏苏州人,1985年复旦大学研究生毕业,获文学硕士学位,1985-2006年在苏州大学任教。2006年4月起,任日本熊本学园大学教授。从事汉语的教学与研究,主要研究汉语方言(吴语和吴语的历史)。论著有《明清吴语词典》(和宫田一郎共同主编,2005)、《明清吴语和现代方言研究》(2006)、《吴语文献资料研究》(2009)及众多论文。


>>> 语言所网络信息化工作室编辑

今日语言学 


语言之妙    妙不可言


 


长按指纹,识别加关注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