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广辉 | 大历史观下的农村能源源远流长
编者按
农村能源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对于乡村振兴具有重要基础支撑作用。为推动共识凝聚,展望发展前景,国网能源院新能源与统计研究所、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可再生能源专委会于3月2日共同主办了“农村能源‘北七家’论坛(第四期)”,主题为“农村能源大历史观:从脱贫到振兴的再出发”。国网能源院总经理王广辉在论坛致辞中指出,农村能源研究选择“大历史观”是正确、重要且必要的,但同样也给研究团队提出了艰巨的挑战,如何把握农村能源研究发展新的时代内涵,并且敢于面对“真问题”、勇于走进“真农村”,也可以说,对能源智库的考验才刚刚开始。
能用“大历史观”审视农村能源,这是我的同事们研究的境界与担当。我们不能把农村只作为眼前的具体问题,只作为中国能源的“慈善事业”,而需要有所奋斗追求的农村能源研究团队坚韧的坚持。我们正走在正确的农村能源研究的道路上。选择“大历史观”就是这正确重要而必要的组成部分。
就大历史而言,农业活动的本身就是能源活动,只不过是最原始态的能源活动。当时祖先就是千方百计的避免因冻饿而倒毙,不会有温饱的奢求。农业的开始,就是人们利用“土地”这一能源资源的生产,直接或间接地获取“生存能源”。具有质的变化是火的利用。
我国上古传说中的“燧人氏”就是钻木取火的祖先,他是伏羲和女娲的父亲,“有圣人作,钻燧取火,以化腥臊,而民悦之,使王天下,号之曰燧人氏。”燧人氏可以说是最早的能源工作者了,他用火解决了肉类的食用安全性问题,我们的祖先可以较为安全的吃肉,不必茹毛饮血冒着感染的危险,并且极大提高了“生存能源”的密度。
我们也由此考察此后人类的进步,都少不了能源利用遵循着密度越来越高的方向进步。但由于农业“能源密度”的天花板,几千年的农业社会相对也是处于能量密度较低的社会形态。
应该说,在中国的国情下,这是我们农村能源研究必须注意以及必须理解的事实,没有什么好头脑发热的。毛主席1949年3月5日在作党的七大二次全会报告时,就有过比较清醒明确的论断。
“中国还有大约百分之九十左右的分散的个体的农业经济和手工业经济,这是落后的,这是和古代没有多大区别的,我们还有百分之九十左右的经济生活停留在古代。古代有封建的土地所有制,现在被我们废除了或者即将被废除,在这点上我们已经或者即将区别于古代,取得了或者即将取得使我们的农业和手工业逐步地向着现代化发展的可能性。但是,在今天,在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我们的农业和手工业就其基本形态来说,还是和还将是分散的和个体的,即是说,同古代近似的。谁要是忽视或轻视了这一点,谁就要犯左倾机会主义的错误。”
建国以来,我们工业进步很快,但“三农问题”整体还是在量变。从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这是质变的追求。从能源角度来讲,就是要从根本上提高农村“能级”的维度,不停留徘徊在“农业能源”的层级上,而是要寻找如何与“工业能源”结合,实现农村能源在“能级”上的飞跃。
这个方向正在赋予农村能源研究的新的时代内涵,这实在是前所未有的挑战,中国几千年农业社会的大历史,正在蕴含着能量跃迁的可能与机遇,新时代的“燧人氏们”无疑同样有着一个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
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能源智库农村能源研究者应该用心把握历史的机遇,敢于面对“真问题”,勇于走进“真农村”,感染带动越来越多的志同道合者,让农村能源研究的思想薪火相传,久久为功。
祝“北七家”论坛星火燎原、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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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彪
审核:方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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