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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马”疑云:曾国藩与清末第一奇案(上)

2016-09-21 王澧华 岳麓君 岳麓书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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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来聊聊“刺马案”。 慈禧垂帘听政的清末年,即同治、光绪之交,曾发生无数的奇情冤案,其中以“杨乃武与小白菜案”、“名伶杨月楼冤案”、“太原奇案”、“张汶祥刺马案”最为轰动,统称为清末四大奇案。而“刺马案”则为四大奇案之首。 
 1973年,“刺马案”被改编翻拍为同名电影《刺马》
 1992年,同名电视剧《刺马》播出。
 2008年,由“刺马案”作为故事大纲的电影《投名状》获得第27届香港电影金像奖最佳电影、第45届台湾电影金马奖最佳电影等奖项。电影主演李连杰凭此片获得第27届香港电影金像奖最佳男主角奖。


“刺马案”的故事在民间流传已久,各个版本层出不穷,扑朔迷离,多次被改编为电影、电视剧也表明它在民间的影响力之广。而事实上,这个故事之所以被列入“清末四大奇案”,不只是因为这个故事曲折的情节或其中吸引人们眼球的花边内容,更多的是在于这个案子背后所隐藏着的政治军事秘密。 晚清史研究学者、曾国藩研究专家王澧华曾做客中央电视台《探索·发现》栏目,为大家讲述这一段神秘的历史。 


2008年夏,中央电视台《探索·发现》栏目组几位记者、编辑,通过李鸿章研究专家翁飞先生的介绍,专程来上海,向我了解晚清奇案“刺马案”,重点是湘军特别是曾国藩与“刺马案”的关系。
半年前,在《湖湘讲堂》现场,大学生们就齐声呼吁,“讲‘刺马案’”、“讲《投名状》”,我都笑着给挡回去了。现在,央视记者、编导冒着炎热的酷暑,风尘仆仆赶来,也不管你是否同意,齐刷刷打开四支录音笔,我也就索性放开,几乎一口气谈了五六个小时。 我的结论是,“刺马案”是大案、是要案、是奇案,更是疑案。“刺马案”与湘军关系不大,与湘人关系很大,“刺马案”的发生,与曾国藩毫无关系,但是,“刺马案”的审结,与曾国藩很有关系。
两个湖南人,一个是钦差大臣、刑部尚书郑敦谨,一个是一等侯、大学士、两江总督曾国藩,似乎是把这个大案要案奇案,非同寻常地给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了。所以当时人不服,所以后世人好奇。
两三年过去了,这个《探索·发现》,好像一直没有播出。据悉,节目不会放弃,只是疑云有待揭拨。因此,我用访谈录的方式,把那次的口头和文字资料,重新整理,按照时间顺序,列为第四次(《王澧华六讲曾国藩》中的第四讲,编者注)
 
访谈录的主要内容有:一、“刺马案”是个奇案二、“刺马案”是个疑案三、曾国藩不太喜欢马新贻四、曾国藩怎样对待“刺马案”五、郑敦谨为什么归途辞官六、曾国藩为什么如此对待“刺马案” 在这一期,我们就来听听王澧华教授为什么说“刺马案”是个奇案,是个疑案。 

一、“刺马案”是个奇案
 “刺马案”是清末两江总督马新贻被张汶祥刺杀一案。 1870年8月22日,两年前从曾国藩手中接任两江总督的马新贻按例检阅部队会操。阅军完毕,马新贻从操场回到总督府后门,前有巡捕开道,后有卫兵跟随。刚要进门,马新贻有个老乡上前求助,马新贻说:“帮过几次了,你怎么又来了?”巡捕叶化龙、唐得金将此人拉开。就在这当口,忽然,人群中闪出一个汉子,一边喊冤,一边直奔马新贻,抽出匕首,一刀刺向马新贻。马新贻大叫一声:“扎着了!”(马新贻卫兵冉雄发等四人供词:“看见大人站立不住,说‘扎着了’。”)卫兵方秉仁等一拥而上,抓住刺客,刺客清清楚楚说出两句话:“养兵千日,用在一时。有来有去!”(卫兵方秉仁等五人供词:“问他为何用刀刺大人,那人口称有‘养兵千日,用在一时’的话。”巡捕叶化龙、唐得金供词:“捉住凶犯时,他口称‘养兵千日,用在一时’,还说‘有来有去’的话。”)上述材料,都出自台北“故宫博物院”《军机档》第2766箱,第106011号。 

当天晚上,江宁布政使梅启照连夜审问刺客,谁知“该犯语言颠倒,坚不吐供。再三研诘,始据供称,系河南人,名张汶祥,而其行刺之由,则一味闪烁,毫无确供”(魁玉《督臣被刺出缺折》)。 第二天,两江总督马新贻抢救无效死亡。江宁将军魁玉当天向朝廷上奏《督臣被刺出缺折》。六天后,即1870年8月29日,朝廷调直隶总督曾国藩回任两江总督;9月3日,朝廷从淮安就近抽调漕运总督张之万赶赴南京,与江宁将军魁玉联合审理此案。
魁玉、张之万审案结论是:

“张汶祥尝从粤匪,复通海盗。新贻抚浙江,捕杀南田海盗,其党多被戮,妻为人所略。新贻阅兵至宁波,呈诉不准,以是挟仇,无他人指使。请以大逆定罪。”

对此,12月23日上谕斥之为“不尽不实”,因此,朝廷又特派刑部尚书郑敦谨专程来此,“会同曾国藩将全案人证详细研鞫,究出实在情形,从严惩办,以伸国法”。
 
1870年11月12日,曾国藩抵达南京。
1871年2月18日,郑敦谨到达南京。
1871年3月17日,郑敦谨、曾国藩联合提审张汶祥,可是,“并未问供”(曾国藩日记)。
1871年3月20日,郑敦谨、曾国藩会衔上奏《复审凶犯行刺马新贻缘由仍照原拟分别定拟折》,行刺没有主使,该犯奄奄一息,建议从速结案,将其凌迟处死。
1871年3月26日,朝廷谕旨,接受审案结论。
1871年4月4日,张汶祥被公开凌迟处决,民间俗称“千刀万剐”。

——被刺者级别高,总督遇刺,清朝开国以来第一次;
——刺客身份复杂:当过太平军,又做过福建练勇,当过小店主,倒闭失业;
——遇刺时间、地点:光天化日、总督衙门,众目睽睽,卫兵前呼后拥,刺客一刀得手;
——行刺原因:一味闪烁、一味混供;挟嫌报复,“尚属可信”(张之万奏);
——审案情况:时间长(7个月),效果低(“洎无确供”,曾国藩语);
——结案草率:行刺原因“坚供如前”,同案各犯“亦不能供有别情”,却因囚犯绝食,奄奄一息,“自应迅速拟结”(郑敦谨、曾国藩奏)。 “刺马案”的发生,本来已经是一个前所未有的惊天大案,李鸿章给曾国藩写信,就说“穀山(马新贻字穀山)近事奇绝,亦向来所无”。慈禧太后召见即将回任两江总督的曾国藩,也说“马新贻此事岂不甚奇”,曾国藩跟着说“这事很奇”。
可是,等到曾国藩回到南京,他与“专案组组长”——刑部尚书郑敦谨——会衔上奏的审案报告,却是维持历任审案官的初判,更为“奇绝”的是,曾国藩私下与朋友写信,却再三说是“洎无确供”,而钦差大臣郑敦谨竟然不肯回京复命,坚持归途辞官。这样一来,“刺马案”的审结,反倒比它的发生更加奇怪了。 
二、“刺马案”是个疑案
 追究行刺缘由、追究主使之人,这是审案的首要任务,朝廷的一次次上谕也说得明明白白:

“着魁玉督饬司道各官,设法熬审,务将因何行刺缘由及有无主使之人一一审出,据实奏闻。”
“情节重大,亟应严切根究。”
“务将行刺缘由究出,不得含混奏结。”
“兼圻重臣,督署要地,竟有不法凶徒潜入署中,白昼行刺,断非该犯一人挟仇逞凶,已可概见。”
“张汶祥行刺督臣一案,断非该犯一人逞忿行凶,必应彻底研鞫,严究主使。”
“此事案情重大,断不准存化大为小之心,希图草率了事。”

请看,“断非该犯一人逞忿行凶”,这是朝廷的第一反应,也是民间的第一反应。 张汶祥供词疑点太多:现场声称“养兵千日,用在一时”、“有来有去”,这是在行刺得手、情绪激动时的公开宣示;当天受审时,他却又“语言颠倒,坚不吐供”。杀人已是事实,审案只问“其行刺之由”,你为什么要行刺封疆大吏?你行刺的动机是什么?什么叫做“有来有去”,“养兵千日,用在一时”,那你受谁指使?可是,此时的张汶祥却“一味闪烁,毫无确供”。
此后,据江南将军魁玉迭次奏报,张汶祥“始则一味混供,殆昼夜研鞫……直认行刺不讳,而讯其行刺之由,尚属支离狡诈”,坚称“既已拼命做事,甘受碎剐”。那么,人们当然要问,为什么“语言颠倒,坚不吐供”,为什么“一味闪烁,毫无确供”,哪些供词是“一味混供”、“支离狡诈”?又据张之万的奏报,说张汶祥“时复有矫强不逊之词,任意诬蔑之语,尤堪令人发指”,那么,张汶祥到底说出了什么让张之万为之“发指”的供词?张之万为什么一口认定供词是“任意诬蔑”? 接下来,我们就看张汶祥有哪些“混供”和“诬蔑”: 第一,“报私仇”说。咸丰十一年(1861),张汶祥参加太平军,老婆罗氏随后改嫁吴某,张汶祥兵败回家,找县衙门告状,县衙门将罗氏判给张汶祥。张汶祥又要求划拨吴某、罗氏婚后财产,被衙门拒绝。为此,张汶祥向浙江巡抚马新贻拦路喊冤,马新贻没有受理,吴某嘲笑,罗氏潜逃,张汶祥再次告状,领回罗氏,并且逼使罗氏自尽。稍后,马新贻在浙江打击海盗,因为典当铺往往转卖海盗的赃物,马新贻下令清查全省典当铺,张汶祥的典当铺被停业整顿,断了生路,产生杀人之心。 第二,“义愤”说。浙江巡抚马新贻派兵追剿海盗,曾经合伙资助张汶祥开典当铺的海盗朋友中,有三人被杀,海盗头目龙启沄“夸张汶祥素讲朋友义气,可以为众人报仇,并可泄自己愤恨,张汶祥被激允许遇便下手”(郑敦谨、曾国藩《复审凶犯行刺马新贻缘由仍照原拟分别定拟折》)。张汶祥于是抛弃家小,跟踪马新贻多年,终于等到机会,报仇雪恨。 第三,“通回匪”说。张汶祥中途扳出了浙江巡抚衙门的下级军官时金彪,说此人被太平军俘虏,张汶祥为之说情,留下一命。后来太平军失败,张汶祥找到时金彪,混入福建练勇当差,再后来,从时金彪处得知马新贻沟通西北回匪,准备反叛朝廷,张汶祥激于义愤,为国杀贼。等到与时金彪对质,张汶祥忽又改口,“小的所供时金彪,曾向小的说马大人勾通回匪的说,是小的前因救过时金彪性命,将他扳出帮同作证,好污蔑马大人的。现与时金彪质对,小的也不敢狡执了”。这就是张汶祥的供词,见台北“故宫博物院”《军机档》第2766箱,第106011号。 以上就是张汶祥开始死不开口、后来又一味混供的内容。如此“支离狡诈”,到底哪个是真的?到底哪个才令人信服? 如报私仇,“既已拼命做事,甘受碎剐”,应当当场宣示:例如是拦路喊冤,马新贻当官不为民做主;例如是典当铺停业,没有活路。可是,张汶祥在现场分明说的是“养兵千日,用在一时”。显而易见,“私仇”说是张汶祥为“养兵千日,用在一时”做事后弥补。还有,如果“有来有去”是对应“私仇”,那么,张汶祥为什么在受审时“语言颠倒,坚不吐供”?既然行刺得手,“私仇”已报,张汶祥为什么要“语言颠倒,坚不吐供”?为什么要“一味混供”? 几个海盗,不过是认识几年的酒肉朋友,几杯酒一喝,几句话一激,竟可以使得张汶祥“拼命做事,甘受碎剐”,这与“养兵千日,用在一时”、“有来有去”相称吗?另一方面,张汶祥如果真的为海盗朋友报仇雪恨,可他不是坚称“既已拼命做事,甘受碎剐”吗?为什么还是供出了海盗朋友龙启沄? 由此可见,“私仇”、“海盗”作为行刺原因,都很牵强。仅仅只是这两个原因,竟然使得张汶祥冒险行刺督抚大员?而且还舍命追踪四年半之久,必欲置之死地?无论是“一味闪烁”,还是“一味混供”,都是确属“语言颠倒”,确属“支离狡诈”。开始是死不开口,后来又一味躲闪,这必定是有所隐瞒。而这个隐瞒的东西,就是他打死也不能说的,如此“支离狡诈”,张汶祥必定是另有所图。
还有,张汶祥甚至不近情理地将“领贼打仗”的反叛经历都“历历不讳”,将浙江湖州府新市镇的家庭住址清清楚楚和盘托出,从贼经历致使案情加重,家庭住址致使一子二女饱受酷刑,张家独苗遭受宫刑,流放新疆为奴,三代单传,从此绝后。那么,张汶祥还有什么是不能说的呢?如果他在受审时说了真话,是不是就是张之万认定的“时复有矫强不逊之词,任意诬蔑之语,尤堪令人发指”?“时复有”就是多次有此类表现,现在能够看到的供词,却仅有“通回匪”一说,那么还有哪些“任意诬蔑”的供词没有录存? “养兵千日,用在一时”没有着落:据官府搜查,张汶祥家中一贫如洗,子女也没有转移。据拷问张汶祥在南京落脚的小店主,张汶祥住店吃饭,极为寒酸,这都不像是有人在买通、资助、补偿他。 养兵千日,必有主使;有来有去,必有恩义;拼命做事,甘受碎剐,必有大爱大仇。曾国藩、李鸿章的幕僚薛福成说:

“或谓必有指使之人,或有以帷薄事疑马公者。盖谓汶祥奋不顾死,非深仇不至此也。”

而所谓的“幕后主使”却没有到案,没有对质。郑敦谨曾国藩的审结报告说:

“海盗龙启沄等业经行文浙省密拿,仍请旨饬下浙江巡抚一体严拿,务获另结。”

刑部尚书如此结案,几乎行同儿戏。参与审案的候补道孙衣言拒不签字,而且将此事写进《马端敏公神道碑》,进而大声疾呼:

“呜呼!衣言之所以奋其愚戆为公力争,亦岂独卫公一人也哉?”
 
供词中反映的张汶祥经历,是道光二十九年(1849)他从河南家乡流落到宁波开始,这时他已经24岁。那么,在此之前的呢?他与马新贻的过节是否早就已经结下?诸如民间盛传的马新贻、曹二虎、张汶祥“三结义”,大哥“渔色负友”,霸占二虎之妻,张汶祥挺身而出,义愤杀人,平江不肖生的《刺马详情》、1973年香港导演张彻的《刺马》、2007年陈可辛导演的《投名状》,都是这个版本的演变。这些难道真的是空穴来风,或者是无风不起浪? 钦差主审郑敦谨,堂堂刑部尚书,竟然没有“回京复命”,走到淮阴,突然称病,半路请假。他得了什么病呢?小病,感冒了,还有腿病复发。请多长时间呢?不长,20天,同时打发两个随员代为交差。病情不重,假期不长,朝廷一方面准假,一方面催假满回京。可是,就在这20天里,郑敦谨却安排北京眷属举家南下,他的一大家子人,竟然闻风而动,不到一个月就赶到了淮阴。接着,郑敦谨竟来了个辞官不做,尽管清朝有70岁退休的惯例,但是郑敦谨这时才68岁。而且,郑敦谨完全可以回京复命之后,再告老还乡的啊。钦差中途辞官,岂不令人生疑?朝廷当然不准,郑敦谨呢,铁了心,一是续假,二是再辞,而朝廷最后竟然照准了。15年后,郑敦谨才病逝,朝廷竟然予谥“恪慎”,这是盖棺论定吗?郑敦谨在什么事情上“恪慎”了呢? 

会同审案的曾国藩在结案后,在写给丁日昌、彭玉麟等人信中,一再宣示“该犯一味展狡,洎无确供”“竟无确供”“恐不足惬众望而息浮言”。但是,曾国藩给郑敦谨写信,却又说多亏你“折衷至当”“全息浮议”。(原文是:“此事古今罕觏,远近惊疑。大旆南来,折衷至当,始足全息浮议,以清望素为人所敬也。”)而当郑敦谨中途请假辞官,曾国藩颇不以为然,说朝廷肯定不批准,且一再去信或托人劝说。而郑敦谨却我行我素,说是座船需要大修,竟然在淮阴一住就是大半年,到了这年秋天,曾国藩北上阅兵,还与郑敦谨在淮阴、扬州把酒言欢。 马新贻的刑名师爷陈镜题作有《马端敏公被难经过》,可惜毁于动乱,其孙陈功懋依据记忆,写出《张汶祥刺马案真相》,一是说其祖父所录供词与审案官等人上报者不同,二是说时金彪受审,供出马新贻也与之一同被俘,此言一出,吓得“问官相视错愕,录供者亦停笔不敢直书”。还说“张之万、魁玉提讯时金彪时,只有藩、臬(布政使、按察使)参与审讯,连审两次,均未录供”(《文史资料选辑》,1965,《张汶祥刺马新贻案真相》)。
现任两江总督,当过太平军的俘虏?这当然是晴天霹雳。审案官傻眼了,书记员停笔了,不敢记录。怎么办呢?只好在提审时金彪时,只有四个高官审讯,而且只听不录。如果真是像陈功懋所说的那样,这里面就大有文章了。
还有,曾国藩在给郑敦谨的信中“折衷至当”四个字更加令人生疑。审案、问供、笔录,哪一个都是钉是钉铆是铆的,哪一个都不需要也更不可以去“折衷”的,这是常识,曾国藩兼任过刑部侍郎,对一个现任刑部尚书说这种话,是什么意思呢?难道说漏嘴了吗? 其实,删改囚犯供词,曾国藩这不是第一次。太平军忠王李秀成的自供,曾国藩就曾经亲笔删改过。例如李鸿章攻克苏州,李秀成的供词说是“非算李鸿章有本事,实得洋鬼之助”,意思是李鸿章借助了英国人戈登的力量,曾国藩就把这句给删掉了。现存李秀成自供的最后一页最后一行,“如知”明显还有下文,话没说完就搁笔。进呈给朝廷的李秀成供词,只有两万多字,就是经过曾国藩的亲信幕僚赵烈文等人改定的。此外,天津教案的供词,也是曾国藩的忠实幕僚吴汝纶、李兴锐等人反复“斟酌”过的。为此,参与审案的丁日昌、毛昶熙“深以改供为不然”,而参与修改供词的吴汝纶“因此忿忿不平,语言不逊”(见《李兴锐日记》)。 删改供词,也不是只有曾国藩一人这么干,这几乎是清朝官场的惯例。陈功懋说他的爷爷当年拿出了供词的抄本给他看,说是与上呈的供词有出入。可惜,这个抄本没有流传下来。     
未完待续

本文摘自《王澧华六讲曾国藩》王澧华 著,岳麓书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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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澧华六讲曾国藩》 

内容简介《王澧华六讲曾国藩》具体内容包括:在香港凤凰卫视中文台《世纪大讲堂》的演讲、在湖南教育电视台《湖湘讲坛》的讲座、中央电视台《探索·发现》访谈录、香港凤凰卫视中文台《凤凰大视野》访谈录、湖南经济电视台“末世危局·洋务大臣曾国藩”访谈录等。
作者简介王澧华,文学博士、上海师范大学对外汉语学院教授。曾任湘潭大学中文系教授、图书馆馆长,上海师范大学图书馆副馆长、湖南省古代文学研究会理事长,主编《曾国藩学刊》,参编《曾国藩全集》《曾国藩诗文集》《曾国藩家训》《曾氏三代家书》《曾纪泽日记》,著有《曾国藩诗文系年》、《曾国藩家藏史料考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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