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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庭长兮,不挪窝兮!
世上本没有立案难,立案庭庭长挪个窝,也许就不难了。
在周强院长向全国人大汇报已经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时刻,我们的当事人却还在为执行立案难叫苦。
今天是这位当事人向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第一次递交申请执行书的第47天,是第二次递交申请执行书的第27天,是第三次递交申请执行书的第7天(按规定是7天内立案或者裁定不予受理)。但不论是受理通知书,还是不予受理裁定书,至今仍未看到,更无论有什么执行进展了。
为了做个比较,笔者最近有幸在办案过程中见识到了江苏法院执行立案时的便利与快捷。上周,在常州某基层法院,另外一位当事人递交了与前面滨江法院案件基本相同的材料(没有递交被执行人法人信息等),法院窗口的同志一共审了两分钟,就表示手续已经齐全。本周,在常州另外一家基层法院,完成立案的时间也很迅速。虽然立案法官不在,是别的法官代为收下的材料,但他不仅承诺两天内立案,还耐心的解释了很多问题。笔者还了解到,立案之后,马上会有负责查控的法官跟进。
前些年,浙江法院率先开展了网络司法拍卖,推行了诉讼退费等制度,并纠正了一大批冤假错案,在司法公开和司法改革方面做的很好。然而,一个简单的立案,却让笔者不禁对司法为民方面产生了很多疑虑。当然,这是一件小事,无须全国人大挂怀。
最后,笔者用改编的两句《伐檀》作为结尾,告诫各位。
不立不立,胡瞻尔庭有王法兮?
彼庭长兮,不挪窝兮!
(原文为:不狩不猎,胡瞻尔庭有县貆兮?彼君子兮,不素餐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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