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片之后, 美国瞄准4大管制对象, 最后一个透露底牌”
优化对关键和新兴技术的出口控制
半导体、量子技术、人工智能和生物技术
文|William A. Reinsch, etc.
翻译|慧诺
来源|CSIS
▲ 拜登在IBM视察量子计算机发展。图源:美联社
冷战后的世界已经走到了尽头。我们正在进行一场激烈的竞争,以塑造未来的世界,而这场竞争的核心是技术。
——安东尼·布林肯,2021年10月
”1 引言:技术出口管制的关键是什么?
如今,美国的战略技术框架面临新的挑战。它必须与多个对手抗衡,并在安全和经济领域同时受到挑战。出口(特别是在信息和通信技术领域)对美国经济增长非常重要,这也让美国的贸易和安全政策变得复杂。如果管控过松,他国就有机会获得能应对美国的技术;如果管控过紧,美国的科技公司就无法获得收入以研发下一代的产品。
美国二战后的出口管制体系始于1949年,这是冷战的结果。彼时,制定《出口管制法案》(Export Control Act)有三个主要目的:保护国内经济,拓展美国的外交政策利益,控制敏感物品出口以加强国家安全。最初的概念很简单:美国及其在北大西洋公约组织的盟国希望,能够防止苏联获得有利于其军事发展的关键两用技术。为此,美国建立了一个“出口许可证”(export licensing)制度,要求敏感物品必须获得盟友们的集体同意方可出口。
早期,上述目标具备广泛的共识,参与国在操作上也相当配合。执法更是直截了当的,因为受管制的物品大部分是实物,如果不是制成品,就是体现在图纸中的知识产权。如果有必要,各国可以在出发点对其进行拦截和检查。在苏联解体后的30年内,美国则过渡到了一个主要基于最终用户分析的管制系统。未确定终端用户的情况,商务部下属的工业与安全局颁发的出口许可证将包括一些条件,例如只允许从事特定活动的特定用户使用被管制的出口物品。此外,在2018年,国会用《2018年出口管制改革法》(Export Control Reform Act of 2018)取代了早已失效的《出口管制法案》,使其更符合冷战后的情况。
在过去30年中,有两个政策要素被证明是难以调和的:确保军事能力与国家安全;保持经济优势。在当前的出口管制法律体系下,前者受到保障而后者却没有,但经济显然会影响到军事和安全。
在寻求保护国家安全利益的过程中,政府始终在管制会逐步提高外国对手军事能力的技术,例如核扩散能力和导弹运载系统。然而,这些管制也有商业影响,因为有的项目往往同时具有民事和军事用途,例如半导体和一些新兴技术(如量子技术和人工智能)。新兴技术正在迅速改变战争的性质,并能显著增强各国的军事能力。上述变化给监管机构带来了更大的负担,要求他们做出更快的判断,并考虑到对民用经济的更广泛影响。
因此,美国必须更明确地界定什么值得管制,什么不值得管制。美国政府的重点应该是那些对国家安全至关重要的商品和技术,而非不是想象实现所有物品的本土化生产。在全球一体化的经济体系中,自给自足是一个不现实的目标,努力实现它只会导致过度的管制,白白增加经济成本却不能加强国家安全。另一方面,如果不能实施充分的管制,美国政府也就无法深入了解本国技术的目的地和最终用途。
一些民选官员主张采取更广泛的出口管制政策,希望将几乎所有东西都纳入清单。这种政策寻求孤立中国,不卖给对方任何有安全影响的东西,但它也将拒绝美国公司进入这个重要的国外市场并取得收入。其实,从安全的角度来看,美国没有必要生产T恤衫或眼镜,但美国必须保证军用飞机和先进武器以及其中半导体的生产。决定什么是重要的,什么是不重要的,这才是出口管制政策的本质。
毕竟,关键的问题不在两端,而在中间。这也是美国长期坚持的重要区分方案:最终产品(end product)和用于制造它的设备(equipment)。
就半导体而言,芯片是最终产品,而光刻机和其他先进机器是用于制造半导体的设备。对于美国而言,严格遵守“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这句格言的反面,就是一个明智的决定。因此,美国对于制造手段的管制,远远强于对最终产品的出口管制。任何解决方案都有风险和成本,政府能做的最好的事情就是理清这些问题,并判断如何制定一项政策,以找到最好的平衡。
2 什么是“国家安全”?
如果要重新构想美国的出口管制方法,首先必须明确哪些技术对美国国家安全至关重要,而这就取决于所谓“国家安全”的定义。美国联邦法典(Code of Federal Regulations)将国家安全定义为“与美国的外交关系直接相关的活动,或保护国家不受内部颠覆、外国侵略或恐怖主义的影响”。该定义相当模糊,也是为了适应美国战略在二战后经历的广泛变化。
在20世纪下半叶,美国国家安全的特点主要是核不扩散议程,即防止对手(主要是苏联)获得核武器相关的技术。苏联解体后,美国开始重新调整国家安全的定义,对恐怖主义和非国家行为者的威胁的重视在“9·11事件”后达到顶峰。这对出口管制清单的影响微乎其微,但美国也拓展了更多基于外交政策和所谓“人权”目标的出口管制实践。
经济和外交等因素被纳入“国家安全”范畴,这种认识也导致拜登政府在《国家安全战略》中将国内经济繁荣和国家安全利益联系起来,提出所谓“新的投资将使美国能够与盟国一起稳固技术工业基地,以保障我们共同的安全、繁荣和价值观”。“这意味着与盟友和伙伴合作,利用和推广新技术,促进21世纪的基础技术,特别是微电子、先进计算和量子技术、人工智能、生物技术和生物制造、先进电信和清洁能源技术”,《国家安全战略》还明确指出,“美国政府准备强调现代工业和创新战略,以实现其外交政策目标”。
思维的转变也体现在美国政府高层官员的几次讲话中。2022年9月,国家安全顾问杰克·沙利文发表讲话,列举了“在未来十年将特别重要的三类技术”:(1)计算相关技术,如量子信息系统、人工智能和微电子;(2)生物技术和生物制造;(3)清洁能源技术。沙利文随后指出,拜登政府技术战略的“第一支柱”是“为美国技术活力和创新的引擎充电,特别是在相关基础部门”。他将美国在每个技术领域的领导地位描述为“国家安全的当务之急”。
虽然出口管制和其他技术控制清单之间有一些趋同,但彼此之间的区别依然很大,因为每个清单都有不同目的。不同清单对什么物品涉及“国家安全”尚无共识,导致不同机构都拥有一定的出口管制权力。清单的多样性为美国政府提供了更大的灵活性,也为私营部门的实际操作变得困难。
这些清单包括:美国商务部的商业管制清单;美国商务部和国务院的瓦森纳协定;美国白宫和财政部的外国投资委员会行政命令;及对外投资行政命令(可能即将发布);美国商务部对某些新兴技术的管制审查;美国科学和技术政策办公室的关键和新兴技术清单。分别对包括先进核能技术、人工智能、自动化系统和机器人在内的37类技术进行了管制。
各自机构根据不同目的制定了自己清单:工业与安全局的清单与瓦森纳协定的双重用途清单非常相似,而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FIUS)的行政命令清单和白宫的关键和新兴技术清单则突出了优先的关键领域。单一的清单可以实现行政一致性,并为出口商带来更多的确定性,但这也取决于对“国家安全”的单一定义。
目前看来,仅凭对上述清单的比较,几乎不可能对国家安全做出一个清晰明确的定义。然而,通过评估清单之间的重叠之处,结合清单和政府的公开声明,可以合理地假设,四个部门将是未来出口管制的重点:量子技术、人工智能、半导体和生物技术。此外,考虑到数据等资源的重要价值,本报告创新性地提出了“无形商品”这个类别。
量子技术、人工智能、微电子和生物技术领域的管制清单情况
量子技术 | 人工智能 | 微电子 | 生物技术 | |
商务部商业管制清单 | √ | × | √ | √ |
瓦森纳协定 | × | × | × | × |
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行政命令 | √ | × | √ | √ |
对外投资行政命令(白宫和财政部即将发布) | 很有可能 | 很有可能 | 很有可能 | 有可能 |
商务部对某些新兴技术的管制审查 | √ | √ | √ | √ |
白宫科技政策办公室关键和新兴技术 | × | √ | × | √ |
3 如何实施关键和新兴技术的出口管制?
此前,根据具体应用方式,对关键技术一般有如下分类:(1)直接应用于地面、海上、空中和电子战的作战能力;(2)支持盟国各方相互沟通的信息和通信技术应用,其重要性在20世纪90年代的巴尔干冲突中得到充分体现;(3)收集数据以支持军事活动的情报能力,例如高机动性炮兵摇臂系统(HIMARS)的精准定位打击。
此外,还要进一步区分硬件和软件。相比硬件,软件更难控制,因为它无法在码头和机场被实物检查发现。美国的出口管制需要进行技术更新,改变对出口信息的收集管理,并调整对输入数据、知识和“视同出口”项目的管理方式。
美国在很多关键技术的领导地位是建立在高度纠缠和国际化的研究生态之上的,这意味着美国和其他国家之间必须有知识的相互传播,也就是“视同出口”(deemed exports)项目。因此,“视同出口”项目的定义和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
根据美国《出口管理条例》,在以下情况中,技术或源代码的出口就会被“视同”已经发生:可供外国公民目视检查;发生了相关口头交流;技术通过实践或在具有该技术知识的人的指导下被应用。例如,在外国人使用受控设备接受培训,或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传播受控数据,都可能被认定“视同出口”。
虽然“视同出口”原则在多年前就被提出,但其重要性在近年才显著提升,并成为美国于2022年10月7日颁布的半导体相关管制措施的重要内容。然而,“视同出口”的最大问题将不在许可证,而是在具体执法:当与外国的技术讨论超出了视同出口许可证的限制时,执法机构本身也很难发现问题。
(一)量子技术
2022年2月,白宫的关键和新兴技术清单更新将量子技术分为以下五类:(1)量子计算,(2)量子计算材料、同位素和量子设备的制造技术,(3)后量子密码学,(4)量子感应以及(5)量子网络。
量子技术相关产业的总体规模仍然较小。最近的估计显示,量子技术市场在2022年达到7.61亿美元,预计2025年将达到10.9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为13%。对于其未来发展的预期,各方估计也有巨大差异。由于行业规模较小,强监管可能导致整个行业在最初发展阶段被扼杀,甚至可以说不值得启动项目和专业人员监管。但从另一方面看,在行业尚未成熟时,相关政治阻力有限,泄漏风险更加可控,各种管控措施也更容易实施。
根据兰德公司最近的研究,美国是全球量子计算和传感的领导者,但中国在量子通信更加领先。此外,中国已经承诺在量子研究上花费150亿美元,是美国和欧盟总和的两倍。为此,美国选择通过与荷兰等量子技术发达的主要盟友进行创新合作,进而缓解与中国的投资差距。
目前,白宫的关注重点是与密码分析有关的量子计算机。量子计算机最终可能打破全世界现有的公钥密码体系,并实现互联网的完全透明化,诸如银行账户报表、健康记录和国家机密都通过互联网公开获得。
当前,量子技术发展的最大障碍之一是缺乏合适和可靠的组件和设备,因为它们都依赖于特定的国家和生产商。例如,专门的激光器和高质量的光纤主要在丹麦和德国,低温组件主要在芬兰,专门的合成钻石主要在英国,稀土及相关关键材料主要在中国。简言之,量子技术供应链的呈现全球化的特点。
如今,美国政府已经开始采取正式措施来监管量子技术出口。2021年春天,工业与安全局增加了出口管制分类号4A006,以“控制量子计算机和相关的电子组件和部件,包括指定的量子比特装置和电路以及量子控制组件和测量装置”。
然而,很多企业和研究人员对如此早地控制量子计算部门持谨慎态度。例如,IBM公司在与政府负责人员的交流中表示,“量子计算仍然是一项新生的技术,其根源在于基础研究。因此,相关出口管制建议采取‘不伤害’原则——更关注有害应用,而不能仅仅基于处理能力能力来限制技术。”
对量子技术的出口管制另一个挑战来自量子计算机的多种建造方式。基于核磁共振的量子计算机,使用光谱仪来测量和挥发分子中原子核的磁场,需要使用液氮和氦气来冷却磁铁;离子捕获式量子计算机则用到钢制真空室,其中包含一个带有电极的集成电路,能够被冷却到一个非常低的温度等等。阻止他国获得某种特定类型的硬件(或针对某种特定模式),结果往往是人为地将投资推向另一个方向,而美国却不一定在该领域有优势。此外,由于当前美国量子技术地供应商数量有限,整个行业目前地成本处于高位,出口管制过严将导致企业地成本显著增加。
如果说美国对于量子技术领域地出口管制存在共识,那就是当前的手段更可能会限制创新。与限制相反,美国政府的工作重心应该是快速提升国内地产业能力,尤其是加强人才储备——无论是通过移民(例如受俄乌冲突影响的欧洲科学家)还是本土培养。显然,出口管制等措施只会限制相关的人才流动。
(二)半导体
大体上,全球半导体供应链集中在六个不同的地区:美国、中国大陆、中国台湾、韩国、日本和欧洲。供应链的关键节点包括:电子设计自动化(EDA)、核心知识产权、制造设备、晶圆制造,以及组装、测试和封装(ATP)体系。美国在研发密集型活动中基本处于领先地位,日本和欧洲也是这些领域的主要参与者,而装配、测试和包装的能力更集中在中国大陆和中国台湾地区。
由于芯片类型的不同,晶圆制造能力的集中度、将晶圆变成完整电路的过程都存在地区差异。例如,韩国是内存芯片的主要晶圆制造国(占全球市场的33%),但对于10纳米以下的最先进芯片,其制造主要集中在中国台湾(全球92%的制造能力);低于10至22纳米芯片的制造,美国保持43%的市场份额,而中国台湾则为28%;在更成熟的28至45纳米芯片和大于45纳米芯片的制造能力方面,中国台湾还分别保持47%和31%的市场份额。显然,美国和中国台湾是全球最强大的先进芯片制造中心。
如今,美国已经改变其针对中国的半导体出口控制方法:不再试图“保持优势”,而要尝试“保持尽可能大的领先优势”;不再采用“预防性措施”,而是采取“强有力的、持久的和全面的实施手段”。具体而言,美国管制可以理解为“双管齐下”:不仅要求最终产品申请新的出口许可,而且对生产设备和设计软件也加以管制。由于美国只控制了先进半导体供应链中EDA软件这个节点,其他部分还需要日本和荷兰等盟友的配合。
在去年10月7日的最新禁令之前,美国长期采取的是一种“动态目标”的管制方法:通过释放老一代产品出口,不仅赚取销售收入,还打压了中国的技术研发势头。然而,最新的政策将所有中国公司都排除在出口对象外,其目标已不再是限制中国半导体产业的技术发展,而是要努力将其扼制在当前水平上。因此,除了出口管制,美国还通过最新“芯片法案”中的“护栏”条款进一步限制中国半导体企业的资金来源。
当前,美国半导体行业的整体经济健康状况比较矛盾:短期来看,全球疫情极大地推动了各国数字化转型,需求过剩导致了芯片短缺危机。中期来看,随着出口禁令的推开,以存储器为代表的芯片市场可能在2023年迎来市场萎缩。相比最终的芯片厂商,设计和设备企业可能受到的冲击更大,并且最终可能导致相关人才的流失。长期来看,对于市场占比最大的“中低端”芯片而言,中国已经成为最大的制造商和消费者,而美国出口管制要持续推行的成本只会越来越大。
(三)人工智能
《2020年国家人工智能倡议法》将人工智能定义为“能够针对人类定义的特定目标,做出影响现实或虚拟环境的预测、建议或决定的机器系统”。人工智能供应链第一阶段是收集原始数据,此后将其作为人工智能模型的训练数据;第二阶段是对人工智能模型进行训练、学习,并在投入使用前优化其特定功能。虽然在人工智能发展的建模阶段可以实施某些防护措施,但在这种情况下,出口管制首先涉及到是用于训练人工智能模型的数据。
美国政府的管制重点是蜂群(swarming),其认为这是狭义人工智能提供的一种新型军事行动。蜂群涵盖范围很广泛,从能支持电子打击、火力支援或局部通信网而合作的小群车辆,到能够执行压倒性攻防系统的大型车辆编队。此外,人工智能在美国国家安全领域的最新问题还包括其对信息的创造和操纵能力。
美国工业与安全局在2022年关于出口管制的介绍强调人工智能相关的硬件组件。毕竟,人工智能研究往往是合作性和全球性的,大量的代码会发布在arXiv.org这样开源网站上,作为一种免费资源被分发。然而,正如与量子技术相关的辩论一样,更迫切的问题是对算法等无形商品进行管制,因为在某些情况下,对硬件的控制不足以影响有军民两用功能的算法。
在实践中,美国目前对人工智能能力的出口管制大部分集中在实现高级人工智能的硬件组件上。不过,外国人工智能技术公司可通过云服务商来租用高端芯片,进而完成先进的人工智能训练模型,从而规避了美国相关硬件管制。尽管如此,目前只有白宫的《关键和新兴技术清单》(CET)团队才有权限对人工智能进行管控,而现行条款并不能很好的适应这个快速发展的技术体系。
其实,由于人工智能的算法模型往往是开源的,加强数据的分类标准更为实际,毕竟数据才是当前人工智能产业链的源头。因此,如果工业与安全局无法实现(军民两用)数据的管控,所谓人工智能治理和管控最终可能无从谈起。对于数据相关的问题,将在后文“无形商品”的部分做详细讨论。
(四)生物技术
美国国家安全顾问沙利文在2022年9月明确表示,数据流、人工智能和生物技术具备交叉性质:“计算相关技术、生物技术和清洁技术是整个科技生态系统真正的‘力量放大器’。生物技术的进步使研究人员能够创造新的服务和产品,为经济增长提供机会”。
近年来,美国政府推行了一系列关于生物技术的管制政策。2018年,美国政府通过了《外国投资风险审查现代化法案》(Foreign Investment Risk Review Modernization Act,FIRRMA),将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的审查范围扩大到生物技术领域。此外,为了刺激美国对生物技术的投资,拜登总统于2022年9月签署了一项行政命令,即“推进生物技术和生物制造创新,实现可持续、安全和有保障的美国生物经济”,将生物技术提升为美国国家安全问题的关键领域。
生物技术的发展和使用受到两个关键障碍的制约。第一个也是最明显的,是参与开发对国家安全有影响的生物技术进步的人员。与加强硬件建设涉及跨境技术转让一样,通过培养来自多个国家的人才,可以最好地开发专门技术。生物技术的发展长期得益于国际社会的知识共享,如“人类基因组研究计划”。在很多创新医药研发领域,加强出口管制会显著提高美国本土成本。
另一个障碍则是各界关于“生物技术武器化”的担忧。当前,负责协调生物武器控制的多边出口管理机构“澳大利亚集团”(Australia Group)已经在开展许多国际工作。因此,美国政府应在澳大利亚集团的框架内努力实现生物武器管制的多边化,而不是单独开辟一项新的单边管制体系。如果美国对多边体系不满,可以进一步加强对数据和技术转让的管制。
事实上,美国最近对健康数据监管制度的修改已经反映了上述趋势。美国司法部推出了《可信交换合作协议》(Trusted Exchange Cooperation Agreement),鼓励医疗机构加入可信伙伴网络,提高了数据交换的标准。显然,这个部门政策的影响远远不够,也不具备出口管制那样的硬性监管机制,这使得健康或医疗数据的国际流通依然充满漏洞。
(五)无形商品
如果说第一次世界大战是化学的战争,第二次世界大战是物理学的战争,那么二十一世纪的冲突将会是“数据化”的战争。因此,当前美国出口管制和技术清单的调整就应当对大量“非物质”的无形商品加以重视。
无形商品可以包括日常用品,如数字音乐文件或不可伪造的代币,也可以包括以人工智能为基础软件,并且它们可能是驱动大量硬件的核心。事实上,加强对无形商品的管控符合美国当前的国家安全战略:“美国将努力打击利用美国敏感数据和非法使用技术的行为,包括商业间谍软件和监控技术”。
如今,很多数据和软件驱动的(安全)行动已经不再需要借助先进计算机。例如,当前已经证明,通过微观数据可以对平民的选举投票选择做出明显影响,而这显然是所谓“民主国家”非常重视的安全隐患。其中,NSO集团的Pegasus软件的强大影响力可能就是一个典型案例。(注:2019年10月,“美国版微信聊天软件”WhatsApp起诉NSO集团利用其服务偷窥1400部手机。2021年11月,拜登政府将NSO列入黑名单。2022年11月,苹果公司起诉NSO集团,试图将Pegasus从苹果设备上屏蔽掉。然而,该软件本质上很难控制,而且Pegasus并不是唯一提供相关“偷窥服务”的软件。欧洲议会也成立了一个特别调查委员会,以评估Pegasus及类似软件的地缘政治风险)
对无形商品的管制将更重视数据。数据可以作为算法的输入,而算法又可以产生特定的终端应用。Pegasus的能力已经证明,仅控制芯片是不足够的,而软件永远也是无孔不入的。因此,作为FIRRMA授权的一部分,美国财政部可以从企业投资和交易监管的角度出发,干涉“敏感个人数据”的处理问题,但这可能导致数据流动完全停滞,甚至招致政治反弹(如TikTok禁令)。
相反,在程序上将“许可证”制度推广到无形商品可能更有效。例如,工业和安全局可以在商业管制清单中增加一个新的“无形商品”类别,或者将其与现行的“材料”类别加以整合。毕竟,“数据”等本身就是一种“生产资料”。如果涉及个人数据,还可以效仿欧盟的《通用数据保护条例》的一些实践手段而加上“用户知情”的功能,强化在最前端数据采集的管控。
对无形商品进行出口管控的做法还会带来一些好处:美国不再需要进行全面的联邦隐私立法,因为这种方法不仅对个人数据保护在国家范围了做了兜底保护,并且还能为美国消费者创建一个新的“用户知情与同意”机制。此外,随着全球数字经济转型的深入,如果美国能更早在无形商品的贸易管控上提供相应框架和执行经验,这将继续确保美国对其他国家数字治理的持续引领。
4 结论
面对一个更加政治多极化、经济全球化的世界,美国需要将国家安全与经济政策混为一谈,这也导致先进技术的出口管制的必然扩大。
在重新审视其出口管制方法时,美国政府需要从确定其目标开始。清楚地确定哪些对国家安全至关重要,哪些不重要,进而避免政府实施过于广泛或狭窄管制的可能性。此外,保持一个明确的战略目标也有助于盟国之间实现协调供应链,维持当前的多边管制体系。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到,美国已经不再有能力控制中国的行动,而中国已经在半导体领域和其他先进领域推行自己的技术发展计划。无论美国采取什么行动,中国都不再有可能偏离自己的雄心。换言之,美国不应该是考虑如何限制中国,因为美国这样做的能力是有限的,而是如何长期保持领先地位。
近期,引人注目的“芯片法案”已经开始采取这样的战略导向,但仅仅靠这些立法已经不足以实现美国的长期战略目标,更明确、有效的行政执法参与才是保障。此外,私人企业也将继续是美国提升新兴技术领域竞争力的一个关键主体,更好的出口管制措施框架最终反而会促进企业投资,而非将新型行业扼杀在摇篮里。
由于量子技术领域尚无明确的发展路径,过多干涉可能拖累美国主体在竞争中的进步。美国目前在公共量子技术方面的支出落后,已经使美国与其他先进技术生产国相比处于不利地位。这种资金短缺,再加上额外的出口管制,可能会延缓而不是加速增长。如果美国的主要政策目标是保持领导地位,那么当前更应该推行的是自由移民政策,以吸引人才离开其对手。
对半导体的行业的终端产品和生产设备的管制已经取得明显进展,并且似乎还能在下游的更多领域产生广泛的影响。然而,新兴的人工智能和生物技术领域的变化也非常迅速,并且不再完全由“先进半导体”及其组成的设备所驱动。因此,传统对高端设备和软件的管制措施正在逐步失效,毕竟模型和机器的获取途径逐渐多样,而“数据”等无形商品正在成为上述行业更关键的生产要素。
显然,无论是在概念还是执行上,对数据等无形商品管制将是美国政府的重要问题,并有机会重塑当前的出口管制体系,最终影响美国长期国家安全目标的实现。作为外交政策的工具,美国扩大出口管制政策(特别是通过治外法权措施)的安全定位和实践体系,还将直接影响关键盟国的经济和外交政策,甚至建立起全新的多边出口管制体系。
*文章原刊于CSIS,原题为“Optimizing Export Controls for Critical and Emerging Technologies”。限于篇幅,有所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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