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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侃爷混魔都技术指南
北京侃爷对上海人最高褒奖是“你不像个上海人”。
其实帝都最性感的地方,在于无人能敌的瘫。
北京瘫是一种情怀,那是帝都特有的优越感和中心感,日常习惯挥斥方遒指点江山,内心对自我的地位意识无人撼动,在“我走我的路你摔你的跟头”境界里舍我其谁。
并不是每一个地方的人这样瘫着都能好看。能好看的没几个,能出那个范儿的就更没有了。在“什么事都不算个事”的情怀之下,北京侃爷历来有着“你们懂个P”的傲娇:我就这样,你看得惯看不惯都得忍着。 但到了魔都,北京侃爷的那股“爷性”需要收敛锋芒,很是不易。在特定场合比如飞机场火车站图书馆咖啡店,看坐相大概能看出个五毛一块来,侃爷以为只要自己一露瘫范儿就有人用敬畏的眼光连连赞许:这是首都来的。 谁知道魔都群众对于北京瘫和其他地域的瘫并没有分辨技能,凡是看到瘫着的都一视同仁地不待见。魔都人基本都是端着的,只看端的程度,自古上海人就讲究仪表神态,如今外貌协会大行其道,更是处处注重形象。在侃爷眼里这种“死要面子端着累”的做派不知不觉地倒是给了他无限压力,发现在挺拔垂直地人群中他在那瘫着确实有失水准,于是侃爷在这里通常不会那么露骨地瘫着,努力直起来。但是范儿还得有,胳膊肘一架,二郎腿一翘,下巴朝上一撅,再怎么说这皇城根儿的气息不能堙灭。
魔都人认为自己的英语口语全国第一,尽管帝都是文化大城,托福雅思满分一大片,然并卵,只要一开口,侃爷就暴露了。
纯正撩人的京腔+英语,儿化音和吞音绝不会在英文发音中销声匿迹,让人过耳难忘,听过后三月不知肉味,久久沉醉其中。
侃爷把c读成sei,而魔都读sii。侃爷把g读成zhei,而魔都读ji。
还有good就是顾得,idea 就是矮弟儿,music就是缪贼客,dirty 就是灯儿剃,bigger 逼格儿,crazy 亏賊,fantastic 烦他赛克,international硬特儿乃神恼,perfect 破儿废特,yonger 秧歌儿。 就这样的英语口音如何面对魔都各种美剧英剧的口语控,侃爷刚要开口就缩回去,自己听着都不好意思了。所以侃爷悟出了真理:和魔都人在一起,普通话才是咱们的特长,绕口令能把他们甩几条街,说相声更是让他们捶胸顿足,反正没事儿千万别说英语。
北京侃爷实在,也爱吃,但从不讲究新、奇、贵。 以前他在北京只要有黄瓜鸡蛋西红柿就能出一桌子精品,和朋友吃饭也是挑一年光顾50次以上的老馆子,忠诚度相当高。 但在魔都,这一套必须改。出去吃饭,一定不能盯着一家吃,要知道魔都群众向来都是人来疯,新开的饭店门口总是排着长龙,魔都人民崇尚的是新鲜和格调。 侃爷怀念光着膀子和一群兄弟坐在餐厅外面的露天雅座,啤酒和撸串加上媳妇不打电话催,就是完美人生。但在魔都,需要钻研逼格的吃饭方式,吃之前还要等一桌子姑娘挨个对着美食拍照,然后自拍,然后合影,然后P图,然后才能开吃。所以餐厅的环境比东西是不是好吃重要得多。 好吃难吃先别说,先谈格调,装逼为重。
北京侃爷不喜欢那些“事儿事儿”的人,虽然性情率真,但处事都很中庸。以前被问起好不好,行不行,可不可以,厉害不厉害之类的,回答基本都是“还行吧”。那是因为他内心真的觉得还行。
其实这和帝都爱谈政治相关,基本上国庆节之类的节日当侃爷一觉醒来,满眼的街道门市居民楼都插上了红旗,戴着红袖箍的大叔大妈满大街向人问好,侃爷习惯于啥事不逼逼,对对对,是是是,懒得扯淡。
不管看戏还是开会,觉得好他们就稍微拍拍手,觉得不好也能继续听下去,见过世面的侃爷,不以物喜不以己悲,什么都“无所谓”。
北京侃爷在北京时,经常接待外地朋友,每次都说“你想去哪我就带你去哪”,哪里都好玩,甚至天安门广场和人民大会堂都乐此不疲。
然后突然意识到人家确实是外地人,再话锋一转,补充道:我带你去上海人最爱去的、最有上海味道的地方。然后把人家带去新天地,田子坊,国金。
因为魔都人觉得那些有点low的地方都丢了魔都的脸,凡是旅行团的必到之地都是不值得一去的,只有超越魔都平均水准的高逼格地标才好意思介绍给外人。
侃爷在帝都是社会栋梁,但和大叔大妈相比已经对社会贡献过少,所以有事没事总想弥补,喜欢宣讲,给人洗脑,劝人改邪归正,教人走向正途之类的。
小事也就算了,比如嘲笑那些华而不实的魔都人爱吃意大利打卤面和墨西哥韭菜盒子,觉得那都丢了中国人脸。但大事千万别乱管,比如人家买了辆车,你把他数落一顿,这破车不带感。人家娶了个老婆,你说她长得像苍井空。
经过了不明觉厉的各种经验教训,侃爷学会了闭嘴,知道不关自己的事千万别管闲事。
侃爷注重混和玩,一般都能玩出色彩,混出名堂。对于艰苦创业、白手起家,侃爷持保留态度,认为凡事保险起见,没事别逞能。
但魔都崇尚个人能力,讲究不管怎么样勇于尝试就受人待见,可对于玩和混则不那么较真,通常不像侃爷玩那种带有文化色彩和历史气息的遛鸟、下棋、斗蛐蛐。魔都人最多的娱乐,要么打麻将,要么小资消费(酒吧餐厅ktv)。侃爷在魔都必须把重心放在正事上,工作必须卖力,学习必须进取,否则就算你再回玩,也是个痞子。 侃爷从小在京城就是喜欢痞子打扮,小时候就崇尚麻雀头+白衬衫+大兵裤+白袜子裹在裤腿外面+黑布鞋+项链。觉得那就是有钱有闲的上层社会打扮方式。见到人打招呼手都不从口袋里拿出来,直接点点头,而且还不是从上往下点头,必须得从下往上那么轻轻一扬,下巴里冒出淋漓尽致的爷范儿,最好还伴随轻描淡写的一句“哎”,就算想不起对方名字也不会尴尬。然后面不改色挫着地走开,不能抬腿走,必须挫地走,那是皇城上层建筑的基本礼仪之一。
侃爷小时候只知道一件事:上海人全是裁缝。如今自己来到了魔都,算是开了眼,这里并没有裁缝。魔都经过了多年混搭文化洗礼后,形成了属于自己的海派文化,虽然在传统文化方面远不如京城,但侃爷在这里后发觉自己作为北京土著在北京那份有头有脸的别人不懂的快乐,在魔都也能找到。
“北京人看外地人都是上下级,上海人看外地人都是乡下人”的时代再也不存在了,见过北京人过马路和上海人过马路的侃爷,对魔都刮目相看,真心喜欢,更清楚地体会到了只有大都市和大都市才能互相明白的那份感动。
有人问侃爷魔都好不好,五湖四海的兄弟都想来。侃爷举头望明月,想起了家乡的五环,想起了出租车的司机,想起了火车站外满地凉席和赤膊睡眠秀,想起了很多本不该让两个城市人互相嫌弃的种种,对魔都顿生怜悯,发自内心的心疼这个城市,就像发自内心地心疼北京一样。然后他拿起电话告诉朋友:别管帝都还是魔都,别来,都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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