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提问』一产品一特证,这样的法规是不是很荒唐?

2017-07-12 美妆供应链

  又到了防晒产品横行天下的时候了,于是乎新一轮关于化妆品特证的争论也拉开了序幕。

  

  前两天,一位工程师在微信群里感慨道:我感觉特证的现状对行业发展非常不利。决定政策的有一帮糊涂人,在干着糊涂事,并准备一直这样稀里糊涂地干下去。

  

  此言一出果断引发了群里一大波吃瓜群众的围观和讨论。  

  小编冒险奉上以下讨论精华贴~  

  (截图对话经过整理编辑)

  

  讨论到最后,甚至有几位行业专家提出“特证注册审批制度是恶制度,大家呼吁取消,改成备案制”的主张。

  

  那么特证真的像这些朋友所说的这么“万恶不赦”,没有存在的必要吗?  

  小编就此主张采访多位行业专家。  

正方特证制度应该取消,改成备案制


  在上游一些企业看来,特证注册审批制度最大的缺陷主要有两个:

  

1审批周期长

  “你现在做一个防晒产品,到明年这个时候(特证)都不一定能出来,而且这还是建立在企业所有相关资料都第一时间提交审批的前提下。”说到审批周期,化妆品行业资深工程师陈来成表示,特殊化妆品审批周期都是以年计算的,要获得特证批文至少要10—12个月。

  

1耗费大

  “现在美白特证注册需要30000元多。以前spf25、spf30的防晒产品大概总共花费28000—30000元,psf35的大概32000元就足够了。但是现在如果spf加到50+可能45000元都不一定能搞定。因为防晒技术增加的检查费很多。”

  

  据了解,在特证审批过程中,企业主要缴纳审批费和检测费,而检测费是花费最多的地方。  

  而在工程师眼中,特证需求量最“恐怖”的是染烫类,接下来是美白,然后是防晒。

  

  “每一年出新系列的时候,原来的特证都不能用了,一个产品做200ml和400ml都要分开用特证。”  

  “法规稍微有一点修改,原来的特证都不能用了”。  

  “一个条码一个证,产品品类多的企业做几百个特证,真的要破千万的”。

  ……

  

  所以,在一部分工程师看来,特证制度存在很多缺陷,应该用备案制替代。  

  “备案制对企业而言可以节省大量时间和金钱。”一位不愿具名的工程师坦言。

  

  据了解,化妆品备案是针对非特殊化妆品的审批制度。全程大概需要15—30天时间,而花费也仅需“几百块”。

  

  但这里存在一个问题是:特殊化妆品审批过程是强制产品进行多项复杂而具体的相容性、功效性和安全性测试的,而备案制度的相关检查标准并没有强制其进行以上的测试,相对而言,产品的安全性保障较低。

  

  也有主张取消特证制度的企业表示,取消特证制度后,企业也可以申请特殊化妆品功效性检测,国家加强事后监管,严惩违规行为,也可以保障产品的安全性。

  

反方行业不自律,特证制度不可替代


  但对于以上说法,有不少行业人士表示不认可。  

  “企业自律性不足,政府监管体系不完善的状况下,一特证一产品是一种(规范市场)的方式。”IEC CHINA技术总监阮佩怡表示。

  

  “高度自律,才能要求法规松绑。”

  

  在反对的人看来,特证产品是高风险产品,采取特别的安全审查制度,对于行业不够自律的现状而言是非常必要的。  

  有工程师直言:“为安全花销是应该的,不测试就投产上市岂不是谋财害命。”  

  “在有特证制度的前提下,都还出现激素、抗生素等违禁添加的问题,如果还要求政策放松,那(企业)还不得飞起来。”  

  “企业指望不审批,不测试就可以批量生产是急于挣钱而不管社会责任的心理。”  

  “谁家都(随便)出特证产品,消费者的利益更是被践踏”。

  

  所以备案制度取代特证制度,首先要面临的就是产品的安全性问题。  

  但是,虽然他们不认可取消特证制度,却也觉得目前的特征制度存在一定的改善空间。  

  比如“审批周期太长,审查标准不够透明,审查机构不负连带责任等”。  

  对于审批周期,有几位工程师都提到检测机构放开的建议。

  

  “检测机构放开应该是趋势吧。事实上,政府对实验室已经放开,只是临床机构还集中在指定的几家医院。”阮佩怡认为,检测机构的放开也是特证认证制度改善方向之一。 


小编有话说

  那么问题来了,你觉得化妆品特证注册审批制度是否应该被取消,用备案制取代?为什么?

  

  欢迎各位行业人士发消息告诉小编~


小知识

特证:特殊用途化妆品生产许可证

  

  特殊用途化妆品是指用于育发、染发、烫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祛斑、防晒的化妆品。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对此类化妆品的定义及生产经营做出明确规定,这9类化妆品必须经国务院卫生部门批准,取得批准文号后方可生产上市,其介于化妆品与药品之间,是含有药效成分的化妆品。

  

  审批流程:  

(2010年资料)

  

备案:国产非特殊化妆品备案

  

  备案制度主要针对国产非特殊化妆品。根据相关规定,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应在产品投放市场后2个月内,向生产企业所在行政区域内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备案。

  

  申请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的,可自行选择经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备案检验,备案检验的检验项目根据《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规范》(国食药监许[2010]82号)中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的检验项目进行确定。


往期精彩: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