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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涛、张雨绮、徐若瑄纷纷被负债,新规出台,什么婚姻最危险?

2017-09-27 吴杰臻律师 离婚大师


作者:吴杰臻律师,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暨高级合伙人。

“离婚大师”投稿邮箱:18818800446@139.com。


近日,一篇名为《张雨绮老公被曝遭集体讨债疑欠千万赌资赌场怒发律师函》的文章被广泛传播。

这让张雨绮与袁巴元这段“相识十天相恋,相识七十天结婚”的婚姻再度成为热议。

袁巴元及其公司随即发表书面声明,否认欠赌债和所谓工程欠款。

对于张雨绮闪婚,网友并没有那么看好,认为是嫁入伪豪门:

袁巴元控股的笕尚股份公司负债率高得吓人:

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2016年3月31日, 笕尚股份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93.96%、95.77%、75.07%。

女明星嫁入豪门而负债的新闻不少见了。比如:

徐若瑄,嫁给新加坡富商李云峰,号称家族集团市值达6亿元。

结果,当徐若瑄九死一生地生下孩子的时候,李云峰的公司突然面临着极大财务危机,资金缺口达55亿台币(约11.5亿元人民币),12个月内需偿还的债务逾43亿台币(约9亿元人民币)。

徐若瑄开始带着刚出生的宝宝马不停蹄地出席各种商业活动,筹备专辑,举办巡回演唱会……开始了为夫还债之路。

刘涛,与京城四少之一的王珂相识20天便结婚。

当时,王珂声称有身家200亿元,刘涛被视为嫁得最好的阔太,在事业红火的时候退出了娱乐圈。

然而,很快,王珂就破产了,连本带利在外欠下5亿债务,还病倒了。

当我们说某某人嫁得好,往往不是说她老公和婆家对她有多好,而是她老公和婆家多有钱。工作得好,不如嫁得好。

可是,嫁给有有钱人,真的就那么好吗?

新婚姻法出台后,就不再保护弱者了,只保护有产者。

1.以前是结婚8年,婚前财产自动变成夫妻共同财产;现在婚前的财产永远是个人的。

2.以前婚内购买的房屋是共同的,现在以婚前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是仍然是个人财产。

3.以前婚内父母给子女购买的房屋是共同财产,现在变成是对子女的个人赠予,是个人财产。

4.以前婚后取得产权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现在婚前购买但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屋是个人财产。

......

新婚姻法的价值取向已经十分明显:人不能通过婚姻来实现阶层的流动,不能通过婚姻来获得财富。

嫁给有钱人,是为了不劳而获,那么结局可能是很惨的,尤其是嫁给富二代或伪富豪。他家族的婚前财富跟你没有任何关系,婚后他所赚的不多,但可能债务缠身。一旦离婚,就不得不面临以下问题:

  1. 失去工作能力,离婚后该如何维持现有的生活水平?

  2. 男方认为财富都是他创造的,女方不配分得一半的财产,不愿分那么多财产给女方。此时,女方是否有能力反击?

  3. 女方不参与男方经营活动,不知道财产线索,无法控制债务风险。如果主要财产都被隐匿、转移了,又出现大量真假难辨的债务,女方该怎么办?

2017年8月24日,最高法就夫妻债务承担问题,又出了个新规。(《重磅|最高院对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第24条)的最新答复(2017.8.24)》)

这个新规,最大的特点是生意人的债务最难防!

如果不是生意人,离婚的时候出现大额债务,配偶还是有机会摆脱的。

因为,只要把日常银行账单、微信账单晒出来,近一年来的日常生活支出保持在5000元/月的水平。当出现的债务远高于这个水平的时候,债主和举债方就要证明当初借钱就是用于夫妻日常生活。如果这个是假债务,必然无法证明到这点。

在这个意义上,工薪阶层的婚姻更加安全。

但是,对于从事金融投资、生产投资和商业经营的家庭来讲,仍然很被动。因为,债主和举债方完全可以声称用于生产经营投资亏损了。即使最终不知情的配偶证明了这些借款都没有用于生产经营,但根据新规债主只要有理由相信举债是用于生产经营即可。实务中,要做到这点并不困难,毕竟举债方是长期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从这一点看来,一旦与生意人、投资人结婚,命运就牢牢地捆绑在一起。

如果他生意投资多得风生水起,那么你就可以一生无忧。

如果他的生意投资惨遭失败,随之而来的债务将伴随你一生。

由于我国并未采用共债共签的制度,对方怎么去借款,借款后怎么用于投资经营,你是无法控制的。尽管你不同意对方进行高风险的投资经营,但你无法阻止对方,更无法规避随着而来的风险。

如果债务是真实的,这也没什么好埋怨的。毕竟,这是自己当初的选择。赚了钱就属于夫妻的,亏了钱就由个人担。天下间,哪有这等好事呢?

最为糟糕的是,按照这种认定规则,有些人就很容易利用生意人身份,制造大量的债务,让你不敢离婚,让你净身出户。

这就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好的婚姻应选择的是人品!

一个有人品的人,即使不是大富大贵,但他始终不会害你。在分开的时候,也会给回你应得的,让你有尊严地离开。

一个没人品的人,即使大富大贵,他也可以利用规则漏洞,一分钱都不分给你,还可以让你成为“千万负翁”。

本文首发于离婚大师(lihundashivip),一个说人话、有深度的原创婚姻法律公众号,转载请联系授权。作者简介:吴杰臻律师,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暨高级合伙人,离婚大师公号创办人,著名家事律师,广东电视台、广州电视台法制栏目嘉宾,法律评论常载于各种纸媒、官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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