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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节 | “媳妇吃饭不上桌”真的只是性别歧视吗?

吴越 群言杂志 2022-07-27


近年来,诸如某地“媳妇吃饭不上桌”等地方旧俗再次成为热点话题,引起广泛讨论。如何看待旧俗的形成及其在现代社会引起的强烈反应,需要从各角度进行冷静客观的分析。今天是“三八”国际妇女节,我们分享这篇文章,从一个更开阔的角度,重新理解这一话题,与您共同思考。 





2016年春节期间,两则有关“带妻子回农村老家”的新闻吸引了全国人民的注意,一则是上海女孩随江西男友回农村老家过年,因年夜饭太差、农村太穷而立即分手并连夜逃回城市;一则是城里妻子第一次随丈夫回农村过年,辛苦做了一桌年夜饭后被告知女人不能上桌吃饭,一怒之下掀翻了饭桌。2017年春节期间,演员郭晓东的妻子程莉莎发布微博,称第一次随丈夫回山东农村老家过年,才知道村子里有女人不能上桌吃饭的习俗。实际上,讨论“带妻子回农村老家”在近几年俨然成了一项新的春节风俗,这些讨论大多指向农村歧视女性的各种陋俗。



当然,对于“女人不能上桌”之类的陋俗到底存不存在、存在范围有多大、为什么会存在等问题,当前还没有一个系统的、可信的、基于严肃调查的回答。例如,在大批网友揭发和声讨“女人不能上桌”时,也有众多网友不断质疑其真实性、普遍性和严重性。此外,2016年的两则新闻被证实为假新闻,“程莉莎们”的揭发也真假莫辨。然而,真正重要的并非这些事例的真假,而是这种高关注度所反映出的许多真情绪和真问题,其中之一就是性别差异和城乡差异在当代中国的碰撞。


这两种差异在大部分人的观念中其实是具有等级性的,即男优于女、城优于乡。上述故事之所以引起热烈讨论,恰恰是因为两种差异的错位,即故事的主角往往是“乡男”和“城女”,双方的结合对一些传统观念造成了冲击。在门当户对的观念中,“城男城女”“乡男乡女”的结合是符合常理的,而在借由婚姻的阶层跃迁中,“城男娶乡女”也符合人们的想象,因为男性下娶、女性上嫁符合等级化的性别观念。但是,“城女嫁乡男”就不符合人们的等级观了。因此,“带妻子回农村老家”所引发的讨论,除了号召女性觉醒之外,其实还有对“乡男不配城女”的认同。这种“不配”可能是物质的,例如上海女孩逃回城市的故事,也可能是文化上的,例如“女人不能上桌吃饭”的故事,它们都在不停重申着农村的落后,都在不停告诫着城女不要嫁给乡男。这一类故事一方面呼唤男女平等,另一方面也在为人们提供一种奇观式的落后农村,从而使居住于城市的人、逃离了农村的人获得一种优越感和满足感。它们在解构男优于女的等级观的同时,也在加深着城优于乡的等级观,甚至隐含着使两种等级重新匹配的愿望。


总而言之,“带妻子回农村老家”所引发的热烈讨论,一方面体现了女性地位的上升对传统男尊女卑文化的挑战,另一方面也体现了性别差异和城乡差异的交叉错位所带来的观念冲击。它对性别问题的启示在于,如果说交叉性在西方女权运动中更多是指性别问题与种族问题的交叉,那么在中国我们可能要更多关注性别问题与城乡问题的交叉。更重要的是,这种交叉性视角不应只从性别平权的角度出发,也不应局限于高高在上的批判陋俗,更不应粗暴地得出移风易俗的结论。例如,“带妻子回农村老家”的诸多故事确实反映了男尊女卑的问题,但它不仅体现在“女人不能上桌”之类的奇观式风俗上,更是体现在教育、求职、社会期望等方面的重男轻女上,以及这种性别歧视在城乡资源不对等背景下的弱势累积,才导致我们常看到的“带妻子回农村老家”,而不是“带丈夫回农村老家”。因此,我们应该以更宽阔的视野看待性别差异与城乡差异的碰撞,将性别因素和其他社会不平等的先赋因素相交叉,从而探索导向广义社会平等的性别平权之路。


作者单位: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文章标题为《当性别差异遭遇城乡差异》,将于《群言》2019年3期刊发,请您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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