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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平權法案與ACA-5議案的謠言與真相

華促會 美国华促会 2020-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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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部分自媒體上出現了關於平權法案(AA)和ACA-5議案的各種謠言和曲解,這些文章無視事實和數據,不談歷史和邏輯,他們抓住華人家長們重視教育的心理,用錯誤信息一昧的煽動恐懼。


 

這些言論裏充斥著“平權法案和ACA5就是種族配額”,“一旦ACA5通過,廢除了209號法案,華人的孩子就無學可上,以後也找不到工作”等聳人聽聞的誇張語句,借此來煽動華人到反對ACA5議案的請願書上簽字。

  

我們想在這裏聊一聊到底什麽是ACA-5,以及這些謠言和曲解背後的真相(事實和數據)到底是什麽。


要點提示



  • 通過ACA-5議案就是要在大學錄取上實行“種族配額”是谣言,因为种族配额早在1978年就被判定违法。
  • 数据表明,招生中實行平權法案的佛吉尼亞大學,普林斯頓大學,耶魯大學和康奈爾大學的亞裔錄取率明显高于禁止實行平權法案的加州UC公立大學。
  • 允許公立大學將種族因素在招生過程中作為因素之一考慮進去,只會讓亞裔和太平洋島居民更加受益,尤其是在全國範圍內,大約50%的亞裔和太平洋島居民都就讀於公共社區大學。
  • 僅在公共合同領域,ACA-5議案如能順利通過,每年將為亞裔等有色人種族裔和女性的小企業主們釋放超過10億美元的經濟機會。
  • ACA-5議案的出臺正是出於想要在公共合同、公務員和公共教育三個領域終止和修正長期以來社會對女性和亞裔等有色人種的歧視,給所有人一個平等的機會。
  • 華裔美國人遭受歧視,但平權法案不是罪魁禍首。我們要反對的是種族主義,而不是平權法案,尤其在COVID-19肆虐之際,我們更加需要用ACA-5議案給華裔更多經濟和就業機會。



為什麽要廢除加州209號法案

 
 2020310日,在加州首府,薩克拉門托,一個廣泛的聯盟發布了“ACA- 5”議案,ACA-5的全稱是“Assembly Constitutional Amendment No. 5”,即眾議院憲法修改5號案,它又被稱為“加州經濟繁榮法!”,如果能在州眾議院和參議院中獲得三分之二的多數席位,它將在202011月的選票上出現,公投通過後即可廢除加州第209號法案。

 ACA-5发布现场

1996年,加州時任州長長皮特·威爾遜(Pete Wilson)通過了第209號法案,即加州對平權法案的禁令。此法案禁止政府機構在雇傭公務員、簽訂公共服務合同和公共考慮種族、性別和族群因素。

 
209號法案使得加州成為全美僅有的8個禁止平權法案的州,當時通過此法案時,55%投票支持,45%投票反對,可見加州社會在這個問題上的分裂。此後的20多年裏,廢除209號法案的聲音和努力也一直都在活躍。

1995年,伯克利学生捍卫平权法案游行,图片源自旧金山纪事报
 
對於為什麽要廢除209號法案, ACA5議案的新聞發布會上,州議員雪莉·韋伯(Shirley Weber)表示,“加州209法案通過以來,20多年裏默許了那些有歧視性的公共招聘和公共合同簽訂繼續不受任何阻礙的進行。每年使女性和少數族裔擁有的企業蒙受11億美元的損失,並且使得女性和男性的工資差距繼續固化

男性每賺1美元,女性就只能賺80美分。除此之外,209法案使得加州大學體系裏所有非白人族裔的錄取率都有不同程度的降低”。

Shirley Weber(中)与支持者
 
3月16日,舊金山紀事報對ACA5議案的報道以《加州應該重新考慮對平權法案的禁令》(California should reconsider affirmative action ban)為題,對應該廢除209法案是這樣解釋的:
 
209號法案不是說真的就能消除所有公共合同,公共就業和教育領域對種族和性別的偏好,它是非常有效的專門針對那些對女性和有色人種提供機會的項目,然而,女性和有色人種在公共合同,公務員和公共教育這些納稅人支撐的領域本來一直就代表性不足209號法案禁止這些項目,當時兜售給選民的理由是,這是恢復公平和獎勵精英階層的方式”。

 “實際上,209號法案忽略了讓女性和少數族裔陷入困境的各種根深蒂固的社會和歷史原因。它所謂的恢復公平也是一紙空文。

 
“實施20多年來,209法案沒有禁止大學錄取時對那些校友父母因素的考慮,也沒有禁止大學對地理多樣化的平衡,或有運動、音樂或其他特長的因素的考慮,這些因素都跟學生的學術潛能沒有關系;209法案也從沒有阻止過市和縣政府對本地企業競標優先權的考慮,更沒有阻止過民選的政府官員出臺一個有利於自己的競選捐助者或同盟的提案”。

 也就是說,ACA5議案的出臺正是出於想要在公共合同、公務員和公共教育三個領域終止和修正長期以來社會對女性和少數族裔的歧視,給他們一個平等的機會。

 
目前,針對平權法案和ACA5的謠言主要有以下幾種,我們來一一看下它們背後對應的真相。
 
   
謠言一:廢除209號法案,通過ACA5議案就是要在大學錄取上實行“種族配額”。
 
真相:大學不能、也不會使用種族配額制來實現校園的種族多樣性。根據1978年加州大學董事會訴巴基案(UC Regents v. Bakke)判例,大學錄取制度不得采用種族配額。
 
 廢除209號法案,不會讓種族配額制度卷土重來,因為這違反美國憲法。
 
 而且,美國法庭的諸多判例早已允許大學將種族作為錄取學生的考慮因素之一,尤其是最高法院“費雪案”裁決,確定種族可作為大學錄取綜合考慮間接因素中的一個(Fisher v. UT Austin, 2016)的憲法合理性,意在讓所有學生在種族多樣化的環境中有所收獲。研究表明,與其他族裔一樣,亞裔學生也從這個政策中獲益。
 
 如果實行平權法案,允許考慮種族因素就等於種族配額,就等於歧視亞裔,那麽,實行平權法案的德州的亞裔人口比例僅有4.6%左右,德州大學的亞裔卻占到高達21.2%,這是歧視亞裔嗎?反之,不實行平權法案的加州的亞裔比例是13.6%,是德州的3倍,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的亞裔錄取比例是29%,也並沒有比德州高出來多少。
 
而且,重要的是,很多華人家長們在被煽動時考慮的只有哈佛和耶魯這種常春藤學校,諸不知所有藤校都是私立學校,如加州的斯坦福大學一樣,他們不在公共教育體系內。
 
真的覺得不考慮種族因素就可以更“公平”的進入藤校的華人實在是“想多了”。如《舊金山紀事報》指出的,你禁止不了校友父母優先,禁止不了大筆捐贈,禁止不了對地理多樣性和運動特長等很多“不公平”因素的考慮,美國大學錄取本來就不是只看SAT成績的。

 
 
謠言二:實行平權法案後,亞裔進入頂級大學的比率會降低

真相恰恰相反,廢除209法案,允許大學招生考慮種族因素才可以提高亞裔在加州公立大學體系的錄取率。


2017年,學者Jennifer S.Fang 和 Jason Fong 對2006到2015年,招生中實行平權法案的佛吉尼亞大學,普林斯頓大學,耶魯大學和康奈爾大學的亞裔錄取率與禁止實行平權法案的加州UC公立大學的亞裔錄取率做了對比,采用平權法案的幾所大學的亞裔錄取率明顯要高。



而且,根据全美的数据,隨著亞裔人口增長,被全美精英大學錄取的亞裔比例也在同步上升。從2007年至2014年,亞裔人口年增長3.4%。自2007年以來,亞裔學生在頂級大學如耶魯、普林斯頓中增加了20%,平均每年超3%,與人口增長保持一致。
(數據來自,Jenn Fang, 2015. http://reappropriate.co/2015/01/do-enrollment-data-really-show-a-cap-quota-against-asians-at-harvard-maybe-notiamnotyourwedge/”)

 
通過對近年錄取數據研究發現,哈佛大學錄取亞裔學生的比例與所有申請者的錄取比例無明顯差異,甚至還略有上升。在沸沸揚揚的哈佛平權法案裏,2019年10月,最高法院也已經判定哈佛並沒有歧視亞裔。

即便不考虑精英大学,如舊金山州立大學亞裔研究系主任Russell Jeung所說:“能夠上精英大學的畢竟是少數人,允許公立大學將種族因素在招生過程中作為因素之一考慮進去,只會讓亞裔和太平洋島居民更加受益,尤其是在全國範圍內,大約50%的亞裔和太平洋島居民都就讀於公共社區大學”。
 

  而且,亞裔進入頂級大學的分數對比往年,在實行平權法案的大學裏並沒有顯著變化。而在加州禁止平權法案後,加州的亞裔依然平均比其他族裔的分數更高,這主要是緣於家庭收入偏高和重視教育的傳統。(文獻參考 Julie J. Park Race on Campus: Debunking Myths with Data. Harvard Education Press 2018).


最重要的是,很多華裔依然在習慣性的用標準化考試成績來衡量一切,覺得只要我的孩子成績高,就應該被錄取,覺得考慮其他因素都是不公平的。
 
真相是,僅靠標準化考試成績本身也不是有效的擇優錄取方法,也無法讓學校鎖定真正的人才,綜合考慮其他多種因素早已經是多個頂級大學實踐過的行之有效的方法。
 
諸多研究發現,標準化考試的高分數通常與家庭收入、父母教育水平呈正相關。相信,很少人會認同,擇優錄取僅僅是應該局限於成績。

 
 
謠言三:ACA5議案通過後,華人的孩子以後找工作也會有困難,也會被歧視。
 
真相:正好相反,20多年來,正是加州209號法案一直在默許和縱容加州針對亞裔,尤其是華裔企業主們在公共合同和就業領域的歧視和不平等待遇。
 
比如,實行平權法案的城市如芝加哥、亞特蘭大,亞裔企業主獲得了更多的政府合同,數量和金額遠超禁止平權法案的舊金山地區,即便舊金山的亞裔人口占比高達33.9%,華裔超過20%,小企業主們的數量遠遠超過芝加哥和亞特蘭大。
 
 政府的公共合同來自每個納稅人的支持,每個人都應有平等的機會。舊金山華人Bayard Fong曾在金山市的公共合同監控部門工作長達31年,他也是親自到現場支持ACA-5議案發布的華人之一。
 
他告訴我們,他所經手的每5百萬的公共合同裏,只有不到2%能夠簽給了亞裔、女性、拉丁裔等有色族裔,其他都簽給了白人。
 
華裔占舊金山總人口的比例高達20%,舊金山的公共建築,醫院和圖書館這些合同,他們應該得到和任何其他群體一樣的平等的機會。
 
華促會行政主任潘偉旋和州議員邱信福介紹,僅在公共合同領域,ACA-5議案如果能順利通過,每年將為亞裔、黑人等有色人種族裔和女性的小企業主們釋放超過10億美元的經濟機會。
 
 
曲解四:平權法案是對華裔的膚色歧視
 
真相是:華裔美國人遭受歧視,但平權法案不是罪魁禍首。我們要反對的是種族主義,而不是平權法案。
 
目前,因為COVID-19病毒的全球流行,針對亞裔,尤其是華裔的歧視乃至暴力行為不斷升級。舊金山華人權益促進會上線了因此類歧視帶來的暴力事件的報告網站,上線6天已經記錄了超過150起。
 
 我們想問,如果COVID-19首先是在意大利或者澳大利亞的城市爆發,會有同樣級別的歧視和暴力行為嗎?很可能不會。因為美國社會對華裔乃至亞裔的歧視是從歷史上延續下來的,這種歧視深埋在白人的優越感裏,從來沒有完全消失,COVID-19病毒只是再次引發了這種看輕和看低。
 
不要忘了,歷史上,正是華裔美國人努力為平權法案而奮鬥過,因為它允許我們獲得一個平等的機會,華裔也是歷史上從平權法案上受益的群體。2020年ACA5議案的通過,尤其將在華裔的公共合同和公務員的就業領域帶來突破性的改變。
 
 
曲解五:平權法案只是那些“不值得擁有”的人的一套說辭
 
有些華人說,為什麽要去照顧黑人或拉丁裔呢?他們得不到好的教育或就業機會是因為他們本來就“不值得”,更有甚者,直接去攻擊那些因平權法案讀了精英大學或得到政府工作的議員,說“你們不配”。

真相是:正是這樣的曲解使得種族主義長期存在,就是同樣的種族主義歷史上被用來對華人實行種族隔離,甚至使華人無法獲得工作和商業機會。不要忘了,美國《排華法案》1943年才被廢除。

不要忘了,普林斯頓和耶魯這種如今享譽世界的頂級大學,直到1969年才開始錄取女大學生。
 
我們沒有辦法在一個本來就給亞裔乃至華裔,給女性的機會很少的社會體系中努力奮鬥,我們首先需要改變體系,允許它給予我們所有人平等的機會。
   
2020年,我們仍然需要團結起來消除目前僅對少數人有利的,白色至上的美國傳統,因為這種結構性,系統性和機構性的壟斷,仍然廣泛和深遠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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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Ao Zhang 对本文中涉及的部分事实和数据的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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