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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安记忆:小时候打鸡血一样的行动

云淡风 雄媒社 2021-05-02

上世纪七十年代初,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火热进行时,笔者正在村里上小学,经常参加村里的群众活动和生产劳动。


印象最深的是游行,学校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接到通知,要学生们立即排队集合,整装待发,配合村里或者公社上街游行。


游行,是指工人、学生、群众等为了庆祝、纪念、示威等在街上结队而行,振臂高呼的行为,文化大革命时期曾经盛行一时。


在那个缺少法治的年代,没有《集会游行示威法》,高层倡导“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游行无需履行任何报批程序,有时候只要村支书点头就行。


记得当时游行主要是服务于政治运动,比如“批林批孔”、“一批三打”、“深入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等,我们都要打着彩旗走上街头,挥动手臂,在领呼人的带领下高声呼喊口号。



有时候,捉住投机倒把的、偷东西的、搞破鞋的以后,社村干部临时起意,命令民兵将这些人五花大绑,头戴高高的尖帽游街示众。我们学生排着整齐的队伍跟在后面,积极响应,振臂高呼,大声声讨。


比较大的行动,往往是公社层面统一组织,几个村的学生汇集在一起,浩浩荡荡,震耳欲聋的呼喊声惊天动地。所到之处,常常引来大量群众围观,人头攒动,尘土飞扬。


虽然我们与游行批斗的对象无冤无仇,但是只要走在街上,我们就像打了鸡血一样进入了状态,仿佛与他们有不共戴天的阶级仇、民族恨。所以,每次走在大街上,我们都是雄赳赳,气昂昂,热情高涨,士气高昂。


文化大革命结束以后拨乱反正,游行开始受到制约。1989年10月31日《集会游行示威法》颁布以后,标志着游行正式纳入法制轨道,上游街行的也渐渐绝迹,成为一个时代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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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天高云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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