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出手!事关隔音、电梯、公摊…你的住房或有大变化!
住建部今年曾在其官网发布《住宅项目规范》(后简称《规范》);
这是继2019年2月首次征求意见后,第三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咱们先来了解一下《规范》在于住建部的定义:
2019年住建部明确,工程规范是开展工程建设活动的“底线”要求,具有“技术法规”性质,在我国工程建设标准规范体系中位于顶层;
而《规范》正是我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工程规范之一,具有强制性特征,一旦实施,所有市场主体均须遵照执行。
其制定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进一步促进住宅建设高质量发展,保障提升居民基本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同时指出城镇住宅项目建设、使用和维护必须执行本规范,农村住宅项目并不适用。
涉及到基本规定、居住环境、建筑空间、结构安全、室内环境、建筑设备等多个方面;
了解之后,咱们言归正传;
此次相较于以前的版本,有了很多的改变,一旦落实,将改善咱们住房条件,原文有一万多字,接下来给大家挑出几个重点聊一聊~
首先是住宅最低层高,从2.8米调高到3米,其中卧室、起居室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50米”
有些购买二手住宅的朋友可能有这样的经历:看房过程中部分老小区会出现层高略低情况。
层高提升,将会有效改善居民居住的舒适度。
此标准的修订,是现行做法的集中体现和总结,因为目前大部分城市高层住宅平均层高已经达到3米;
不过《规范》的强制性特征,会让一些层数多的高层住宅,成本不变的情况下,通过缩短层高,多建出一层或更多的房地产开发一个约束。
第二是升级电梯配置,这项条文也是颇受关注。
新规范要求二层及二层以上的住宅建筑,每单元应至少设置1台电梯。
之前的规定是四层及四层以上至少设置1台。
四层及四层以上,或入户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9米的住宅建筑,每单元应至少设置1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
而超过12层以上,或者是入户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33米的住宅,每单元应至少设置2台电梯,除了至少应有1台为可容纳担架的电梯外,至少应有1台为消防电梯。
考虑到适老化和高层救急、医疗等安全性情况;对配置电梯的硬性要求,从4层变为了2层,这是非常明显的变化。
招商证券指出,虽然我国电梯的保有量很大,但人均保有量只有世界平均数的1/3。
不过,电梯安装如果“一刀切”,也可能造成一定的资源浪费,同时会推高建筑成本。
第三,住宅隔音问题,也困扰了不少居民;
意见稿中明确,“新建住宅建筑的钢筋混凝土结构楼板厚度不应小于100毫米”。
第四,室内防水设计年限,从20年延长到25年,建筑结构不应低于50年,这一条相当于给房子定了个“保质期”。
另外,还有一些:
随着电动汽车的增多,充电桩的需求量更大,应配置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
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其他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厨房和餐厅的上层;
公共楼梯的扶手高度设置不应小于0.9米;
每套住宅卧室、起居室、厨房均应有直接采光;
集中绿地宽度不应小于8米,应设老年人和儿童活动场地……等等更细节的要求。
以上的规范,都是为了提升购房者的居住环境和房屋品质。
但大家也先别高兴太早,凡事都有两面性,更高的要求意味着更高的建筑成本,成本的升高,羊毛最终还是要从羊身上薅。
除了设置电梯和层高、净高相关规定外,《规划》最新版征求意见稿中关注度颇高的是未见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相关条款。
购房者是公摊面积的使用者,取消公摊面积或使得购房者公共空间权益缺乏保障;就价格而言,公摊面积取消与否无法改变开发商的投入成本和销售收入,只能改变计价方式。
其实,公摊面积的取不取消无所谓,都不会对房价有实质性影响。
开发商从这头失去的利润,会从另一头找补回来,关键问题是公摊系数要透明,要消费者明确知道自己的钱花在了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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