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垃圾偷倒太湖案终审,别忘了案件背后“垃圾围城”
一度引发关注的苏州“垃圾跨省倾倒太湖案”近日二审宣判。最高检相关部门通报称,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三名涉案人员上诉,维持原判。三人一审因犯污染环境罪分别被判处4年半至5年半不等。
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注意到,此案中涉及的垃圾多为来自上海的生活垃圾。有业内人士分析,此次上海垃圾外倒事件,也将中国特大城市面对垃圾围城的治理窘境,置于公众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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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跨省倾倒太湖案”二审宣判现场。 图片来源/最高检公诉厅官方微信
上海垃圾跨省倾倒太湖
重案组37号此前报道,2016年7月1日,有群众举报称,8艘运送疑似建筑和生活垃圾的船只,停靠苏州市吴中区金庭镇的江苏省太湖强制隔离戒毒所码头,欲向该所废弃的宕口堤岸上倾倒。7月6日,苏州市公安局官方微博通报称,经立案侦查发现,自2016年6月15日起至案发,该所废弃宕口已被倾倒垃圾12000吨。
“垃圾跨省倾倒太湖案”引发关注。苏州警方查明,2015年底至2016年初,王菊明、陆小弟两人,在江苏省太湖强制隔离戒毒所进行绿化土施工期间,获得孙秋林的虚构承诺,其称可以承揽戒毒所内的一个填埋工程,并以需向戒毒所缴纳保证金为由,骗取二人25万元。
王菊明、陆小弟在未与戒毒所签订任何填土协议的情况下,为赚取每吨约7至10元的垃圾处置费,将未经处理的垃圾直接倾倒至宕口内,这些垃圾多为来自上海的生活垃圾。
▲苏州相关部门从2016年7月14日起开始清理倾倒在太湖的垃圾,到19日现场垃圾全部被清空。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三人不服一审判决上诉
2017年10月31日,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对作出一审宣判。
法院认定,至案发时,涉案污染行为造成公私财产损失828万余元,另因对被污染场地进行覆土复绿已产生225128.3元环境修复费用,两者共计人民币850万元。另有8艘载有垃圾的船只因被及时查获而未倾倒。
姑苏法院据此判决,王菊明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陆小弟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五万元;孙秋林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一审判决后,三人不服,向苏州中院提起上诉。
▲“垃圾跨省倾倒太湖案”二审宣判现场。 图片来源/最高检公诉厅官方微信
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8年1月1日下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官方微信通报称,2017年12月29日上午,“垃圾跨省倾倒太湖案”,二审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作出终审裁判。
最高检通报称,二审中,检察机关根据争议焦点,对原审判决是否应当采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二类水质标准,作为判断涉案垃圾渗滤液中挥发酚超标的依据,是否应当认定涉案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系“有害废物”等六点进行逐一答辩。
经过三个多小时的庭审,苏州中院认为,上诉人王菊明、陆小弟的行为均已构成污染环境罪,且属后果特别严重;上诉人孙秋林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属数额巨大;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法院当庭作出裁判:驳回三位上诉人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垃圾跨省倾倒太湖案”二审时,公诉人发表的公诉意见。 图片来源/最高检公诉厅官方微信
调查
“上海垃圾偷倒太湖”背后的垃圾围城
2016年7月27日,新华社消息,备受关注的“太湖垃圾偷倒事件”19名嫌疑人被抓获。偷倒垃圾被全部清运并实现无害化处理,倾倒场地已开展生态修复。
消息说,为避免类似事件重演,苏州明确本地外垃圾不得进入苏州,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同意不得设置垃圾消纳场所。
与被倾倒地的官方表态相似,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称,全面停止建筑垃圾外运处置。
2016年6月下旬,苏州当地民众发现,有多艘装载上海垃圾的货船昼伏夜出,将一船船散发异味的垃圾倒在太湖的“掌上明珠”西山岛上。愤怒的苏州人将8艘货船扣留下来,苏州警方介入调查,发现现场被倾倒垃圾12000余吨。
同年7月14日,江苏海门新江海河畔,又有两艘满载上海垃圾的船只,在当地偷倒垃圾。相关部门初步测量,现场倾倒的垃圾1000多吨。
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调查,近年来,上海自身处理城市垃圾的能力已接近饱和,导致本地处理垃圾的成本越来越高,而在上海周边,处理垃圾的成本则相对低廉很多,一些人因之乘隙而入,做起了“垃圾生意”,并形成了一条灰色产业链。
有业内人士分析,此次上海垃圾外倒事件,也将中国特大城市面对垃圾围城的治理窘境,置于公众眼前。
▲上海惠宾码头,倾倒在苏州太湖和南通海门的部分垃圾,正是从此运出。 新京报记者 谷岳飞 摄
▲2016年7月19日晚,江苏南通海门市新江海河苏州路桥旁,两台挖掘机正在清理来自上海的偷倒垃圾。
上海垃圾偷倒江苏
2016年7月19日下午,江苏海门新江海河苏州路桥河畔,两艘安徽籍的大铁船毫无生机地停靠在岸边,它们是上海垃圾偷倒海门的“主角”。
这是两艘被查扣的“垃圾船”,海门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王兴介绍,两艘船的船主是亲戚,安徽霍邱人,常年在南通地区跑船。此次是受南通人王某所托,从上海将建筑垃圾运到海门。两船2016年6月28日在上海装船,7月1日出发,7月10日抵达海门,13日开始卸货,但一天后继续卸载作业时,被群众发现。
距离两艘船不远,是一个垃圾场,面积比一个篮球场大,现场垃圾大部分都是建筑垃圾,少量生活垃圾混入其中。两台挖掘机正在工作,旁边的路上一溜停靠着将近30辆货车等待装载清运现场的垃圾,目的地是海门的垃圾填埋场。
一位司机从挖掘机上跳下来,他说挖掘机需要加水,连续的工作让挖掘机也受不了,但领导要求尽早将这1000多吨垃圾清除掉。
“垃圾船”上的一位船员称,他们只管开船,有老板找到他们,要求将垃圾从上海拖到海门,每吨9元运费。至于这些垃圾到底从何而来?是否合法?这些船员则表示不得而知。
和海门垃圾倾倒事件一样,太湖倾倒事件的多艘船主也称自己是受人所托。其中一艘船的船主介绍,一位姓陶的老板找到他们,说有一批建筑垃圾,要运到苏州太湖戒毒所附近,经一再协商,最终敲定每吨运费为14.5元,陶姓老板口头承诺卸货后付款。
据了解,多艘货船参与了此项业务的运输。案发时,苏州方面现场扣留了8艘还没来得及卸载的垃圾船。
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了解到,苏州相关部门从7月14日起开始清理倾倒在太湖西山岛上的垃圾,到19日现场垃圾全部被清空,去处是该市七子山垃圾填埋场。据统计,此次共清运偷倒垃圾2.25万吨。8艘还没来得及卸载的垃圾船,将原路运回上海处置。
垃圾围城的现实
接连发生的上海垃圾外倒事件将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置于舆论中心,该局是上海垃圾清运和处理的业务主管单位。
该局废弃物管理处处长邹华先是在苏州调查太湖垃圾倾倒事件,调查尚未完毕,海门垃圾倾倒事件又发,邹华不得不带队紧急赶赴海门。
据上海媒体报道,针对两起垃圾倾倒事件,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初步的调查结论是,无论是建筑垃圾产生地、消纳点、转运码头与船只,均未在该局备案。
换言之,偷倒在苏州太湖和南通海门的上海垃圾,均未取得合法手续。民间所谓“偷倒”,名副其实。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拒绝接受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的采访。
当江苏海门再发上海垃圾倾倒事件后,上海方面很快做出决定:建筑垃圾一律不再外运。
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获得的一份由上海海事局下发的紧急通知显示,该局要求相关部门加强对辖区内的渣土船的拦截检查,尤其是前往江苏、浙江方向的渣土船,一律暂时扣押,严禁出港。通知措辞非常严厉。
相关报道显示,这已不是上海垃圾偷倒事件第一次发生。此次受害的是苏州和南通,此前一年无锡、常州也因此“上榜”。
2015年5月,无锡惠山区洛社镇发现当地被人掩埋上千吨生活垃圾,经调查来源是从上海用船偷运而来。
仅仅一个月后,常州地方海事局接到举报,有4艘货船载有上海2000吨左右的生活垃圾,沿大运河运到了常州,试图偷埋处置。
放眼全国,“偷倒垃圾”事件不独是上海所有。按媒体报道,这些事件在全国范围内都有发生。比如深圳生活垃圾偷倒清远、甚至跨省运到江西赣州于都县。
2016年3月,河北省巨鹿县警方查获一起跨省非法倾倒固体废物垃圾案,现场发现由山东省非法运输至巨鹿倾倒垃圾400吨。
越来越多的“偷倒垃圾”事件的背后,是垃圾围城的现实。据《中国建设报》2014年8月18日报道,中国大陆三分之二的城市被垃圾包围,城市垃圾占地面积达5亿平方米,并以每年8%-10%的速度增长。作为中国最发达的城市,上海的垃圾矛盾最为突出。
据上海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数据显示,2016年1到6月份,上海建筑垃圾申报总量达3915万吨。该局废管处处长邹华介绍,最高峰时,上海4天产生的建筑垃圾就能堆出一座金茂大厦。金茂大厦曾是中国大陆最高的大楼之一,楼高420.5米。
如此巨量的城市垃圾往何处去?这是每个城市管理者都十分头疼的问题。上海一位专家介绍,目前我国城市垃圾处理,大部分仍以填埋为主,少量垃圾通过焚烧等方式处理,填埋法固然方便、经济,但需要大量的空闲的土地,这对寸土寸金的北、上、广、深而言,自然是捉襟见肘,因而矛盾越发突出。
目前,上海本地处理建筑垃圾的能力已接近饱和。上海市建设协会副秘书长胥和生接受《中国青年报》采访时介绍,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四个直辖市面临垃圾处理难题,因为直辖市和其他省份比起来面积小,很多时候没有办法完全处理市域范围内产生的垃圾。
2016年7月22日的发布会上,上海市绿化市容局宣布,到2017年底,上海所有单位要实施垃圾强制分类;到“十三五”末,要基本实现居住区垃圾分类。届时,上海垃圾围城的严峻形势,或将有望缓解。
新京报记者 王煜 谷岳飞
编辑 张太凌
校对 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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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原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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