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情神反转,家长被拘!!!
成都七中实验学校问题食品事件
曾让普法君一度痛心
然而短短几天
剧情反转力度之大
就让众网友瞠目结舌
“发霉牛排”“硫磺鸡腿”“脏乱后厨”
这些触目惊心的的网传照片
竟然是个别家长摆拍的!
成都市联合调查组昨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权威部门详尽的检测结果,发布了食材的对比图片,还展示了最关键的监控视频。
△牛排上的“霉点”,是抓了一把的红曲米。
△鸡腿上的“硫磺”,是撒了一层姜黄粉。
△脏乱差的后厨,是家长翻动抛洒食材自己造成的结果。
三名家长涉嫌寻衅滋事罪被调查
成都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线索反映情况,经调查发现,文某某、王某某等3人于3月12日晚10时许,强行进入小学,撕破部分食材包装,抛洒踩踏食材,就地取物撒在食材上(姜黄粉撒在鸡翅上,毛肚上撒红曲米),改变了食材原有形态,并故意摆拍成为照片视频,上传到网上。
也就是说,家长们卧底一个月,看到食材 “歇斯底里”“捶胸顿足”“嚎啕大哭”,都!是!谣!言!甚至连上传的照片,都是精心挑选“看起来有些恶心”“有视觉冲击力”的摆拍图片。
根据成都市公安局的通报,食品安全问题调查过程中,发现疑似有人蓄意制作虚假视频和图片。目前嫌犯已经初步承认犯罪事实。
什么是寻衅滋事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刑法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表现形式规定为四种: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在网络上编造谣言算寻衅滋事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从愤怒、质疑到心累,网友经历了什么?
从最初的愤而怒骂,到官方通报时的质疑,再到证据确凿时的震惊,网友的心情也像过山车一样跌宕起伏。而这其中,最难熬的还是那些孩子的家长。
造谣者的处心积虑,让爱子心切的家长方寸大乱,让不明真相的网友误伤他人,更可怕的,是破坏了家长和学校之间的信任。这次的造谣事件,是对所有孩子、家长和学校的伤害。
当然,在调查过程中,150斤的粉条确实生了霉,我们也应该重视,不能因为有人造谣就忽视了问题的存在。我们仍然是社会的监督者,只是当真相众说纷纭时,我们要保持理性。
相信公安机关会给我们一个满意的答复。
往期回顾
广东普法整合自长安剑、安徽日报、四川日报、山西省公安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