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毒品毁掉的中国明星们,如今……
又是一年“6·26”国际禁毒日
《湄公河行动》的惊心动魄仍历历在目
《破冰行动》的余热还没消退
在感谢那些
带来优秀缉毒影视作品
传递禁毒理念的
影视工作者们的同时
普法君也想和大家一起
盘点一下
那些被毒品毁掉的明星们
……
明星们涉毒,有着花样百出的理由。
曾经才名远扬的编剧宁财神,火爆一时的《武林外传》《龙门镖局》都是出自他笔下。他说自己吸毒的理由是寻找灵感,简直贻笑大方。毒品对精神的损害不可逆转,为了一时的“灵感”吸毒,换来的不只是灵感源泉的彻底毁灭,还有法律的惩罚。
在《中国好声音》舞台上迅速走红的歌手李代沫,相信很多人都听过他那首《我的歌声里》。2014年3月18日,李代沫因卷入吸毒事件被警方带走调查。同年5月27日,李代沫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罚金人民币二千元,自此迅速消失在大众视野。
演员莫少聪吸毒被抓,却说自己只是在应酬,“就好像别人拿根烟给你抽你不抽好像不给人家面子”。许多吸毒者也有着相似的理由,以为为了应酬吸一两口不碍事,殊不知,这就是坠入深渊的开始!
还有一对“塑料”兄弟——柯震东和房祖名。2014年8月14日,北京警方在东城区将艺人房祖名、柯震东和另外两名涉毒人员查获,现场在房祖名住所缴获毒品大麻100余克,房祖名、柯震东对吸食大麻供认不讳。彼时房祖名已有8年吸毒史,而柯震东则有2年吸毒史,柯震东第一次吸毒正是在房祖名家中。问题来了——带着兄弟吸毒,还算真兄弟吗?
如果要细数,这份涉毒名单上,还会出现许多艺人的名字:
歌手满文军、演员景岗山、导演张元、演员张林、演员傅艺伟、演员尹相杰、歌手罗琦、歌手谢东、演员贾宏声、歌手苏永康、演员萧淑慎、演员张默、演员何盛东、演员高虎、演员王学兵、演员张耀扬、歌手宋冬野、歌手PGone……
这些被毒品毁掉的明星中,有的人至今忏悔不已,有的人完全淡出演艺圈,有的人改过自新,有的人却还想着重新踏入娱乐圈……
当然,公众并不健忘,对于有涉毒史的劣迹艺人重新踏入娱乐圈,反对的声音从来都是主流。比如,曾在歌词里教唆吸毒和侮辱妇女的歌手PGone,经历过网友和媒体的口诛笔伐后,几度想在微博发布新作品,均遭到网友抵制。当柯震东复出为某化妆品牌站台的时候,就有人坚决反对再购买该品牌的化妆品,直言:“哪怕只是一个(某品牌)的眼影,都有毒贩的提成”。
“失业戒毒康复人员都可以接受技能培训再就业,为何涉毒明星就不能重返演艺圈?那也是他们的工作啊!”有些心疼自家明星的粉丝,或许会有这样的疑问。
但我们要明白,每一个人都有抵制毒品的责任,特别是作为公众人物的明星,不仅是个体的自然人,更是重金打造的文化消费符号,往往是很多青少年模仿学习的对象。一个明星涉毒,不仅仅是伤害ta自己和家人,更多的是对社会风气、对青少年粉丝造成巨大的负面影响。
当然,国家的政策是治病救人,不会“一棒子打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戒毒人员在入学、就业、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视。有关部门、组织和人员应当在入学、就业、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对戒毒人员给予必要的指导和帮助。涉毒明星接受了法律的惩罚,成功戒毒并改过自新后,如果符合相关部门和行业的规定,并非完全不可以参加演出。对于用行动和态度证明自己、真诚改过自新的戒毒明星,我们也应该更有包容心。
同时,公众也有支持或反对涉毒艺人及其文艺作品的权利。当涉毒艺人及其文艺作品被公众抵制时,涉毒艺人自然就会被行业和市场所抛弃。
近年来,北京42家经纪机构和表演团体签订《北京市演艺界禁毒承诺书》,北京市演出行业协会表态“道德败坏”艺人将被禁演。山东、云南、上海等多地也相继通过地方立法禁止涉毒人员参与文艺演出,这表明,无论是政府部门、文艺行业协会,还是社会公众,禁毒反毒的决心越来越坚定,对涉毒艺人重新从事演艺工作的容忍度越来越低。有不少网友表示:
重新做人,可以。
重新做艺人,不行!
《上海市禁毒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广播影视、文艺团体及相关单位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不得邀请因吸毒行为被公安机关查处未满三年或者尚未戒除毒瘾的人员作为主创人员参与制作广播电视节目,或者举办、参与文艺演出;对前述人员作为主创人员参与制作的电影、电视剧、广播电视节目以及代言的商业广告节目,不予播出。
在这项规定中,吸毒人员有特定含义,专指两类人。第一类,因吸毒被公安机关查处未满3年;第二类,尚未戒除毒瘾。
也了解一下
《广东省禁毒条例》吧!
能力有多大,责任就有多大。禁毒、反毒,是全社会共同责任。无论是大明星还是普通人,无论从事什么工作,都有责任对毒品坚决说“不”!
6月26日国际禁毒日
禁毒 反毒
我们的步伐
从不停止!
往期回顾
参考资料:人民日报、共青团中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