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75岁以上老人免费办遗嘱公证,广东省司法厅回应
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省人大代表梁凤仪提出关于在省内逐步普及为7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或普惠性收费办理遗嘱公证的建议。近日,广东省司法厅回复该建议时表示,建议暂缓推行为75周岁以上老人提供免费办理遗嘱公证服务。
广东省遗嘱公证服务收费标准全国最低
目前,广东全省有公证员1090名,近三年年均办理公证140多万件,办证量居全国首位。广东省司法厅表示,据了解,广东省遗嘱公证服务收费标准是全国最低的。2021年,广东省共办理遗嘱公证80398件,其中,为老年人办理减免收费的遗嘱公证8561件,为老年人办理免费的遗嘱公证7537件,减免费合计占全省遗嘱公证的20%。
公证机构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证明机构,公证服务也不以营利为目的。省司法厅对关于“为75周岁以上老人提供普惠性收费的遗嘱公证服务”的建议表示赞同。广东省遗嘱公证现行收费标准为: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210元,不含录音录像费;涉及财产关系的,分段收费,以财产标的额为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500万元、8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时为例,公证收费分别为:625元、1125元、2125元、5125元、7525元、9125元、15125元、27125元、37125元;当事人经济困难符合法律援助标准的,可以免交公证费。
2021年,按照便民利民的原则,省司法厅厅会同省发改委调整降低了广东省的公证服务收费标准,并且在调整收费政策的通知中明确对80岁以上老人首次办理遗嘱公证免收遗嘱公证服务费用。
推行75岁以上老人免费办遗嘱公证恐会产生误导
但广东省司法厅建议暂缓推行“推进为75周岁以上老人提供免费办理遗嘱公证服务”的建议。该厅认为,如果全面推行75周岁以上老人免费办理遗嘱公证事项,可能会误导部分群众形成不到75周岁不办理遗嘱公证的观念,对广泛、深入推动老年人遗嘱公证事务造成不利影响。
省司法厅表示,推动老年人办理遗嘱公证的关键并不是免不免费,而是要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遗嘱公证的作用,逐步改变传统思维和行为习惯,从而信赖、接受并自觉运用公证更好地处置个人财产,预防和化解遗产继承引发家庭矛盾和纠纷。
根据《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等规定,公证机构因过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公证机构赔偿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公证员追偿。为提高民事赔偿能力,公证机构、公证员都参加了公证执业保险。保险公司以投保额1000倍为限赔付,但对不收费的公证事项不予理赔。
省司法厅认为,如果免费遗嘱公证办理出现问题,保险公司不予理赔,公证机构又赔不起,将不利于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获得相应的保障,从而对该项业务的正常开展造成一定的影响。
同时省司法厅表示,遗嘱公证收费为公证机构开展遗嘱公证服务提供了经费保障。为7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办理遗嘱公证活动,作为敬老活动限定在每年敬老月活动期间或者其他特定时间进行,不会对公证机构造成很大的压力。但是全面推行免费办理遗嘱公证活动,将加重公证机构的经济负担,特别是自收自支的公证机构。目前,广东省78%以上的机构是全额和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这类公证机构减免公证费用要有充足的理由。
据省司法厅介绍,近两年,广东持续推动惠民举措,以社区、居委或区域为服务点,为老百姓提供“家门口”公证服务。广东省广州、深圳、东莞、江门、惠州等15个地市公证机构入驻街道、居委会党群活动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共设办证点、服务窗口170个,为居民打造了“公证处本部——镇街——居委会”三级公证服务,打通了群众服务“最后一公里”。
文章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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