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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车费起冲突,出租车司机拖行乘客十余米!法院判了

广东普法 2023-07-02


司机和乘客因车费问题产生口角

司机一气之下启动车子

将乘客拖行十余米

司机需要付出什么代价?

对乘客的损失该如何赔偿?

一起看看下面的案例

基本案情


小张系一名出租车司机,2021年10月的一天,王老汉夫妻二人搭乘小张所驾驶的出租车回家,因车费问题,双方发生争执。在平阴县某路口处,王老汉与其妻下车后,双方再次发生口角。在红灯期间,王老汉过去扒住小张所驾驶的出租车驾驶室的门与小张进行理论,待绿灯后,小张启动出租车,王老汉先是随着出租车进行小跑,在通过路口后,王老汉的下半身着地被拖行了10米余远,此时小张将出租车停下。王老汉受伤后住院治疗,其伤情被诊断为腰及髋部软组织受伤,期间花费医疗费3000余元。


事故发生后,公安机关给予小张行政拘留四日的行政处罚。综上,王老汉认为,小张作为侵权人应承担侵权责任,故向法院提起诉讼,诉求小张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被告小张作为一名出租车驾驶员,应当比常人具备更高的安全驾驶知识和意识,在启动车辆后,发现原告抓着车门的情况下,应当及时停车,防止事故发生,不应当抱着侥幸的心理认为原告会自己松手。被告的行为导致原告受伤,对事故的发生负有大部分责任,法院酌定被告应赔偿原告所遭受损失的90%。原告作为成年人,应当对自己的生命、身体安全尽到谨慎注意义务,应当意识到在车辆起步后,自己再抓住车门极有可能受伤,但原告却没有及时松手,导致自己受伤,对事故的发生亦存在一定过错,故法院酌定原告应自行承担其损失的10%


一审判决作出后,被告小张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生活中一些小小的摩擦,原本能够通过沟通、道歉解决的问题,却最终上升为肢体冲突,甚至造成人身伤害,这样的结局发展并非大家本意。本案因车费问题而大动干戈,小张被行政拘留四日又被判赔偿千余元,可谓代价不小。


常言道,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在此提醒大家,当因出租车费用等问题发生矛盾纠纷时,应当通过协商、向出租车运营公司反映等合法手段解决。采取暴力过激行为,已经偏离了法律的轨道,给他人及社会都造成了较为严重的影响。一旦触犯法律,公安机关将依法惩处,本人也将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因此,遇到事情要冷静,三思而后行,多一些同理心,相互理解,与人为善就是与己为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文章来源:广东普法综合整理,主要内容源自山东高法、平阴县人民法院

与司机发生矛盾纠纷时

应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

进行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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