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笔劳务报酬明年汇算时能退多少个人所得税?”
朋友上个月取得了一笔专家评审费,去税务机关代开了一张发票,发票上显示税额87.38元,金额2912.62元,价税合计3000元。支付单位拿到他代开的发票后扣缴了个人所得税422.52元,给他转账了2577.48元。
他找到我问:你说这个单位扣的个人所得税怎么算的?对不对啊?
我说:我给你算一算,你这笔劳务报酬的不含税收入是2912.62元,不足4000元,减除800元费用,按照20%预扣率计算。应预扣的个人所得税=(2912.62-800)×20%=422.52元。
你给他开了一张3000元的发票,3000-422.52=2577.48元。他给你转2577.48元。这个没问题。
他叹口气说:好不容易有点外快,扣了这么多税。
我安慰说:不用着急啊,等明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候,很有可能会退税的。
他说:是吗?那你现在帮我算算,我这笔劳务报酬明年汇算时能退多少个人所得税??让我现在心里有个数。
我很为难地说:你全年工资以及其他的劳务报酬啊、稿酬啊、特许权使用费都不知道,我没法算啊!
他说:不要紧,工资每年都差不多,就是8万元左右,工资的个人所得税单位都扣了,其他你说的那几项收入我都没有,假如我就这一笔劳务报酬,你说能退多少税?
我说:好吧,就按你的假设,工资个税缴足了,另外你的工资8万加上这一笔评审费扣除6万元减除费用以及其他各类扣除后,依然适用3%这一档综合所得的税率。
那么这笔劳务报酬实际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2912.62×(1-20%)×3%=69.90元;
你明年应该申请退税422.52-69.90=352.62元。
我把算式写在纸上,他盯着看了一会儿,忽然说:为什么两次不一样?
我说:原先预扣的时候,劳务报酬2万元以下,都是20%的预扣率。最终汇算的时候,需要看你综合所得在哪个档次,在哪个区间范围内就适用相应的税率。根据你的情况,假定你还属于3%这一档的税率,所以税率肯定是不一样的,才产生了退税这回事。
他说:我不是说税率不一样,我是说扣除的数字也不一样,你原来告诉我,劳务报酬不足4000元的,可以减除800元的费用。怎么汇算的时候不减800元,减了20%呢?
我赞叹到:真是个心细如发的人啊!
这正是我想和你强调的:劳务报酬,在预扣预缴的时候,4000元以下是减除800元的费用,4000元以上减除20%的费用。要记住,这是预扣预缴的规定。但在汇算清缴的时候,不是这样的,不区分4000元,统一减除20%的费用。
他困惑地说:这是为什么啊?为啥预扣时和汇算时费用扣除不保持一致啊?感觉好折腾。
我说:劳务报酬预扣预缴税款的计算方法,其实和旧个税法下没有区别,不做更改,有利于新旧税制平稳过渡吧!
等汇算清缴,是完全用新的方法计算了,统一扣除20%,而且全年汇算没有必要区别4000元以下和以上来分别费用扣除,相对来说税制更简洁一些。
他把我写的纸条叠了一下,放在口袋里。边走边说:行,那我就等明年去办一下退税,看能不能退了这个税?
我说:你要记清前提假设啊,如果你今年工资奖金涨了,税率跳档了,可就不是这个数字啦。
他说:好啦,知道,退了税请你吃饭。
我说:还是别请了,估计一顿饭下来,你还得倒贴,我于心不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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