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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行费电子票据又出新规定!七个问答助你快速了解新政!

梁晶晶 晶晶亮的税月 2023-01-18
一个多月前,2020年3月10日,交通运输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7号《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等有关事项的公告》颁布,并于2020年4月1日实施。
今天,我惊奇地发现,它马上就要寿终正寝了。
因为交通运输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档案局公告2020年第24号《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电子票据开具汇总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已经将其取而代之,宣布了它作废。新公告于2020年5月6日正式实施。
掐指一算,17号公告的有效期只有35天,印象中这是存活期最短的公告了。一想到我还在它身上花费过两三个小时,顿觉心疼,错付了青春啊。
往事不可追,来者犹可待。希望新的24号公告生命力能顽强一些。
24号公告的中心词是通行费电子票据,今天我们围绕这个中心词通过7个问题来学习一下文件的主要内容: 

一、通行费电子票据开具对象是什么?

通行费电子票据的开具对象为办理ETC卡的客户,也就是说,对办了ECT卡的客户不再开具纸质票据。当然,对于未办理ETC卡的客户,仍按原有方式在收费站现场交纳车辆通行费和获取票据。 

二、通行费电子票据包括几种类型?

包括两大类,一是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以下简称通行费电子发票),这个电子发票已经存续了两年多了,不是新面孔。二是收费公路通行费财政票据(电子)(以下简称行费财政电子票据),这个票据是第一次亮相,大家可仔细看看。
它们的长相分别是这样的:



三、通行费电子发票的类型、使用范围、查验平台?
通行费电子发票,是客户通行经营性收费公路时,由经营管理者开具开具的,包括两类:
一是左上角标识“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适用税率或征收率的通行费电子发票,简称为“征税发票”。征税发票可按规定用于增值税进项抵扣。
客户使用ETC卡通行收费公路并交纳通行费的,可以在实际发生通行交易后第7个自然日起,登录服务平台,选择相应通行记录取得通行费电子票据和电子汇总单。 
二是左上角无“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不征税”的通行费电子发票。简称为“不征税发票”。
如果客户采取充值方式预存通行费,可由ETC客户服务机构开具不征税发票,该发票不可用于增值税进项抵扣。ETC预付费客户可以在充值后实时登录服务平台,选择相应充值记录取得不征税发票。
客户实际发生通行交易后,ETC客户服务机构和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均不再向其开具通行费电子票据。 
单位和个人可登录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对通行费电子发票信息进行查验。 
四、通行费财政电子票据什么情况下开具,查验平台是什么?
通行费财政电子票据,客户通行政府还贷公路,由经营管理者开具的。目前,通行费财政电子票据先行选择部分地区进行试点
非试点地区暂时开具不征税发票。试点完成后,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行通行费财政电子票据。 
单位和个人可以登录全国财政电子票据查验平台( http://pjcy.mof.gov.cn), 对通行费财政电子票据信息进行查验。 
五、通行费电子票据开具流程是什么?
(一)服务平台账户注册。客户登录服务平台网站www.txffp.com或“票根”APP,凭手机号码、手机验证码免费注册,并按要求设置购买方信息。客户如需变更购买方信息,应当于发生充值或通行交易前变更,确保开票信息真实准确。
(二)绑定客户ETC卡。客户登录服务平台,填写ETC卡办理时的预留信息(开户人名称、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手机号码等),经校验无误后,完成ETC卡绑定。
(三)票据和汇总单开具。客户登录服务平台,选取需要开具票据的充值或通行交易记录,申请生成通行费电子发票、通行费财政电子票据和电子汇总单(充值交易无电子汇总单)。
其中,电子汇总单可按用户需求汇总多笔通行交易信息,包括对应的行程信息、通行费电子发票和通行费财政电子票据信息、交易金额合计等。电子汇总单与其汇总的通行费电子发票、通行费财政电子票据通过编码相互进行绑定,可通过服务平台查询关联性。
服务平台免费向客户提供通行费电子发票、通行费财政电子票据、电子汇总单查询、预览、下载、转发等服务。
六、使用通行费电子票据有什么优越性?
因为收费公路有分段建设、经营管理者多元等特性,为便利通行费电子票据财务处理,根据客户需求,通行费电子票据服务平台(www.txffp.com)可按一次或多次行程为单位,在汇总通行费电子发票和通行费财政电子票据信息基础上,统一生成收费公路通行费电子票据汇总单,作为已开具通行费电子票据的汇总信息证明材料。


七、通行费电子票据如何入账、归档?
通行费电子票据作为电子会计凭证具有与纸质会计凭证同等法律效力,是单位财务收支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在满足相关条件基础上,单位可以仅使用通行费电子票据进行报销入账归档,不再打印纸质件。具体报销入账和归档管理按照《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财会〔2020〕6号)执行。 
【例如】一位货车ETC客户,一个月通行了20次高速公路,平均每次长途通行涉及8家不同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根据相关财税电子票据开具规定,最多会开具160张电子票据。
按照传统财务报销方式,需要将160张发票逐张打印后入账报销。
按照第24号公告规定,为便捷财务处理,ETC客户在登陆电子票据服务平台时,可获得一张电子票据汇总单和一个含有160张电子票据的压缩包。其中,电子票据汇总单上详细列明了20次通行记录,包括通行时间、出入口信息、通行费金额,以及行程对应的160张电子票据编码、详细金额和税额明细。
在符合财会〔2020〕6号文件要求的情况下,ETC客户可将电子票据汇总单和含有160张电子票据的压缩包直接提供给单位财务人员,进行入账报销处理,无须再打印纸质件,实现了“多次通行,一次汇总,电子票据打包下载,无纸化报销归档”。

24号公告原文链接:【新政速递】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电子票据开具汇总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梁晶晶原创整理,转载请注明来源于 晶晶亮的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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