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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处经营所得,如何进行个人所得税汇总申报?

最近张老板收到税务局短信,说其有多处经营所得,提醒做汇总申报。

张老板把这个事情交给了李会计。

按照规定,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选择向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

李会计知道在哪里填写B表,也就是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就可以,但是却不知道在哪里填写C表。于是上网求助

通过求助了解到:
C表是不能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申报的,在一个扣缴端只能看到本单位的经营所得,没法看到其他单位的。只有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可以申报。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不同的端口,适用范围不同,可填写的表也不尽相同,具体如下:


【举例】张某创办的个人独资企业A在2021年实现收入总额500万元,成本费用为300万元,张某在该企业列支工资4万元,其它纳税调整增加额为21万元。

同时,张某创办的独资企业B位于乙地,2021年实现收入总额100万元,成本费用为80万元。张某在该企业列支工资8万元,无其它纳税调整事项。

此外,张某创办的独资企业C位于丙地,2021年实现收入总额300万元,成本费用为260万元,无其它纳税调整事项。

张某2021年度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4.4万元,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为3.6万元。

假设张某无综合所得,2021年度经营所得应该如何纳税申报呢?


01

分企业分别办理汇算清缴,填B表


1.来源于企业A经营所得的纳税申报

假设专项扣除和专项附加扣除在该企业扣除:

来源于A企业的经营所得=500-300+4+21=225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225-6-4.4-3.6=211万元

适用税率35%,速算扣除数为65500元

应交个人所得税=211*35%-6.55=67.30万元

张某应于2022年3月31日前向甲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2.来源于B企业经营所得的纳税申报

来源于B企业的经营所得=100-80+8=28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28-6=22万元

适用税率20%,速算扣除数为10500元

应交个人所得税=22*20%-1.05=3.35万元

张某应于2022年3月31日前向乙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3. 来源于企业C经营所得的纳税申报

来源于C企业的经营所得=300-260=40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40-6=34万元

适用税率30%,速算扣除数为40500元

应交个人所得税=34*30%-4.05=6.15万元

张某应于2022年3月31日前向丙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02

张某将三处经营所得合并计算:

汇总经营所得=225+28+40=293万元

汇总应纳税所得额=293-6-4.4-3.6=279万元

适用税率35%,速算扣除数为65500元

应交个人所得税=279*35%-6.55=91.1万元

已缴个人所得税=67.30+3.35+6.15=76.8万元

应补缴个人所得税=91.1-76.8=14.3万元

张某应于2022年3月31日前选择甲乙丙三地其中一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总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


附:经营所得C表申报操作指引

以上述案例为例,我们看一下web端的操作介绍。
首先通过网址https://etax.chinatax.gov.cn/,或在税务局官网首页点击“自然人电子税务局”进入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然后,按照以下流程进行操作:

01

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经营所得(C表)”

02

选择申报年度,点击“确定”

03

确认投资单位信息

以上述案例为例,系统会自动带出您所有被投资单位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已缴税款。

04

核对各投资单位应纳税所得额、应调整的各项扣除费用和适用的税收优惠,系统会自动为您计算出应补税款或应退税款。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您可以在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时扣除投资者减除费用,但是每人每年减除费用的上限为6万元。以上述案例为例,如果您有多个被投资企业在申报B表时均扣除了6万元的投资者减除费用,则需要在C表申报时,在“应调整的个人费用及其它扣除”模块“投资者减除费用”栏次对多减除的部分进行调增。

05

提交申报后,您就可以进行税款补缴或申请退税了!


—END—
来源:二哥税税念   晶晶亮的税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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