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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案】五花八门的个税虚假汇算!

近期,税务部门曝光多起相关案例,多人已被查处。这些案件具体表现为以下类型:

主要类型:虚假填报专项、专项附加及捐赠扣除

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税务部门在2022年度个税汇算退税审核时发现,某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存在多名纳税人虚假填报“三险一金”的情况。经查,该单位共有4名纳税人受虚假退税“秘笈”误导,在汇算时抱着侥幸的心理虚假填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扣除,试图申请汇算退税。税务部门立即约谈该公司法人代表及财务人员,要求该公司加强政策宣传辅导。目前,该4名纳税人已撤销不实退税申请,在填报专项扣除后办理了汇算。

3月初,深圳市税务部门在对2022年度个税汇算退税进行风险分析时发现,纳税人姜某按照最高限额填报了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并提交了退税申请。经查,该纳税人不符合享受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条件,其是通过网络购物平台购买了所谓的个税年度汇算退税申请服务,应用平台店家提供的虚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查询结果作为证据材料申请退税。在税务部门予以辅导后,该纳税人认识到错误,补缴了税款。税务部门延伸调查,发现了兜售有关虚假服务的店家。目前,涉事网店已被关停,税务部门将进一步依法查处。

江苏省苏州市税务部门在分析2022年度个税汇算退税数据时发现,纳税人吴某涉嫌虚假填报捐赠扣除和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经查,吴某先后就职于苏州两家公司,在办理2022年度个税汇算时,虚假填报了大额公益性捐赠扣除和大病医疗、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并提供伪造的“国家医保服务平台”相关扣除截图和捐赠支出凭证截图,违规获得退税。税务部门核查该纳税人以前年度的个税汇算情况,发现该纳税人在办理2019年度—2021年度个税汇算时,均存在类似情况。税务部门已对吴某立案查处,并在后续3年将其纳入税收监管重点人员名单。之后,稽查部门与所得税管理部门联合,结合历年申报情况,对填报异常扣除信息的当事人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同时进行提示提醒、约谈警示、督促整改。

吉林省税务部门在2022年度个税汇算退税审核时发现,某出版单位存在部分纳税人错误填报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情况。根据规定,纳税人接受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在取得该证书的当年可以享受个税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经查,该单位少数纳税人在汇算时选择以“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填报专项附加扣除的继续教育,实际仅为取得证书后每年的学时教育,不符合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相关规定。吉林省税务部门核查该单位纳税人以前年度的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情况,对错误填报的纳税人逐一纠正错误补征税款,并依法加收滞纳金。

厦门市税务部门在2022年度个税汇算退税审核时发现,纳税人柳某存在虚假填报大病医疗、继续教育、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子女教育五项专项附加扣除的情况,其中出现“儿子和女儿出生日期仅相距8个月、大学本科在读时间11年”等荒唐填报。经查,该纳税人在税务部门多次作出不予退税决定的情况下,在3月3日至3月23日期间先后4次虚假填报上述专项附加扣除并提交退税申请。税务部门延伸核查该纳税人以前年度的汇算情况,确认其存在虚假填报的情况。3月27日,在税务部门向纳税人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并按照“五步工作法”对其约谈警示后,纳税人认识到自身错误并更正其历年的个税汇算申报,按规定补缴了税款及滞纳金。

近期,广西税务部门在对近年个税汇算办理情况开展事后抽查时发现,桂林某管理咨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冯某未据实办理2020年度个税汇算。稽查部门经查证实,冯某在办理2020年度个税汇算时,通过虚假填报大病医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等方式,少缴个税。经税务部门提醒督促,冯某仍未按规定办理更正申报,税务部门依法对其作出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5.41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日前,冯某已按规定缴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

其他类型:虚报收入及冒用他人身份虚报代扣缴信息


西襄汾县税务部门在2022年度个税汇算退税审核时发现,某钢铁企业多名纳税人存在少填收入、多列扣除的问题。经查,该企业多名纳税人受内部谣传年度汇算错误填报方式的蛊惑,在办理汇算时少填收入、多列扣除,以达到退税或减少应补税额的目的。税务部门迅速与该钢铁企业联系,对财务人员及纳税人当面进行辅导提醒,23名纳税人已更正申报。

广西税务部门在2022年度个税汇算退税审核时发现,纳税人甘某某存在虚假填报免税收入的情况。经查,该纳税人属于不需要办理个税汇算补退税人员。但甘某某在办理个税汇算时两次作废汇算申报并虚假填报免税收入,申请个税汇算退税。税务人员通过电话对该纳税人进行政策辅导,但纳税人迟迟未更正申报,税务部门依法作出不予退税决定,并将该纳税人纳入税收监管重点人员名单。

湖北襄阳市纳税人王某在办理2022年度个税汇算时发现,一家自己并未任职的单位在2022年累计给自己办理了金额较大的工资薪金扣缴申报,怀疑该单位冒用了自己的身份信息,遂在个税APP上发起申诉。襄阳市税务部门收到申诉信息后,立即要求被申诉单位提供王某的劳动合同及向其发放工资薪金的银行账户流水等相关资料,该单位未能提供,说是财务人员不小心出错了。税务部门认定该单位存在冒用王某身份信息办理个税扣缴申报的行为,对该单位财务及办税人员进行了税收普法和批评教育。该单位很快更正了申报。

不申报、虚假申报会面临什么后果?

依法办理个税汇算是每个纳税人的法定义务,不申报、虚假申报都属于税收违法行为,会面临一系列后果。

苏州市个人所得税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表示,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纳税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填报存在明显错误或虚假的,税务机关会通过提示提醒、督促整改和约谈警示等方式,提醒督促纳税人整改。对于拒不更正或不说明情况,以及整改不彻底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可暂停纳税人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依法追缴税款、滞纳金,并将其纳入税收监管重点人员名单,对其以后3个纳税年度的申报情况加强审核。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进行立案检查。构成偷税的,会受到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还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另外,对于报送虚假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重复享受专项附加扣除、超范围或标准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拒不提供留存备查资料等严重违法情形,税务机关将把当事人纳入有关信用信息系统,对其实施联合惩戒。纳税人应当以案为鉴,增强依法纳税意识,认真审核收入、扣除、扣缴税款等信息,如实进行纳税申报。

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第三稽查局检查科科长刘晓红以桂林曝光案例为例说,冯某自以为身处两地任职,税务部门无法准确掌握其情况,采取虚假填报大病医疗等扣除项目的方式少缴税款。在税务部门发出风险提示并通知更正申报后,其仍然抱着侥幸心理,只做微调就再次提交,岂不知在智慧税务、部门信息共享的当下,各扣除项目信息都能查询到。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冯某的行为已构成偷税,结果被按偷税处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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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晶亮读后感】

“儿子和女儿出生日期仅相距8个月、大学本科在读时间11年” 出现类似这样的虚假申报,简直是在侮辱智慧税务。

看来一部分自然人还是不了解大数据比对的威力,以为只要耍个小聪明就可以轻松获得退税。

想起年初曾有人咨询我:个税怎么汇算能多退些税?

我说:你先检查一下收入是不是都是你本人的收入,可以扣除的项目是不不是都如实填报了,然后试试年终一次性奖金并入或不并入综合所得,哪种方式缴税少,就选择哪种。

他说:没有其他方法了吗?

我说:没有了啊。

他的神情似乎是觉得我没告诉他实话,而我快速想了一遍个税的相关规定,实在想不出还有什么办法,不明白他在期待什么。现在回想起来,他可能是想找类似本文中提到的汇算“妙招”吧。

岂不知,这些“妙招”都是“昏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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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卢慧菲 雷晴 张鲲翼 徐卫兴 林建荣 裴石明;转自:明税
晶晶亮的税月删减整理、简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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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图片来源于公众号:图说一分为Z  摄影师顾伯群授权本号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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