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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治·弗莱彻:德国刑法学是我人生“重要的一章”(上)

乔治城西施狗 ManofLetters 2022-06-25

弗莱彻与德国刑法学


George P. Fletcher


“即便弗莱彻在《反思刑法》之外再无其他著述,他无疑仍然是世界上最著名的刑法学家。”

——Russell L. Christopher


弗莱彻与《反思刑法》

提起乔治·弗莱彻,我们首先想到的就是那本大名鼎鼎的《反思刑法》。

这本“久负盛名且引用率最高的”刑法学经典初版于1978年。书厚达900多页,本质上是一部英美、德国、俄国与法国的比较刑法著作,这对理解与翻译提出了很高的要求。邓子滨教授勠力用心三年多,中译本得以在2008年面世,个中辛苦只有译者自己知道了!可堪慰藉的是,中译在国内引起很大反响,是了解英美刑法的案头必备书,引用率也很高。

但是实际上,这本书对中国刑法学研究并没有多少实质影响。译者对弗莱彻本人以及《反思刑法》的重要性与影响也缺乏充分的认识。邓子滨教授对翻译《反思刑法》是有犹疑的,这非常生动地体现在《反思刑法》的“译后记”里面:

“为什么要倾几年的时光,翻译一个比我‘大不了’多少的‘美国鬼子’的著述呢?如果他的著述经不起时间检验,那么我的心血也就付诸东流了。”“左顾右盼张皇不定之际”,“张明楷先生则安慰我说,本书在德国还是有影响力的,翻译它是有意义的……”

邓子滨教授是1966年生人,弗莱彻生于1939年,是高铭暄教授那一辈的人物,两人年龄差了27岁。《反思刑法》在1978年出版不久后,就获得英美学界的积极肯定,对整个英美刑法理论的发展带来巨大的、甚至可以说是革命性的影响,很快成为了学者们一致举荐的经典之作。弗莱彻的学生Russell L. Christopher这样形容这部作品:“即便弗莱彻在《反思刑法》之外再无其他著述,他无疑仍然是世界上最著名的刑法学家。”《反思刑法》之所以于2000年再版,实在是因为该书过于经典和热销。邓子滨教授着手翻译《反思刑法》应该是2005年左右,这本书其时早已经受住了时间的检验。

此外,中译《反思刑法》也存在一些翻译瑕疵。但是,本书“没有产生实质影响”的责任不全在中译。因为即便大家都去阅读英文原著,这也不是一件轻松的事。这主要不是因为弗莱彻偶尔表述迂回以及爱用冷僻词,或者是因为《反思刑法》的内容有多么艰涩,而是因为我们当前仍然缺乏理解和接纳这部书的土壤。因此,我们对《反思刑法》仍然只能泛泛地介绍,即便在论文中引用它,也只不过是锦上添花,或者表现“兼顾”与“完备”罢了。

精通数门语言的比较刑法大师弗莱彻对此想必也早有预料。通过强调与德国刑法的关联性来引起国人对《反思刑法》的重视,弗莱彻想必也很能理解。他甚至可能非常得意,因为中国人也认可了自己对德国刑法的介绍。

为什么?

德国刑法学是弗莱彻生平“重要的一章”,学习德语和留学德国是他最重要的人生选择。在德国,他决定了以学术为志业,他的第一个孩子也降生在德国。


学习德语

弗莱彻的父母是匈牙利犹太人,年轻的时候移民到了美国。弗莱彻小时候,父母在美国多次迁居。移民和累次迁居的家庭中成长的孩子,往往能精通多门语言。弗莱彻形容自己的童年是“语言的杂音”:街头希腊语,学校英语,家里匈牙利语。小学三年级学习了西班牙语。根据父亲的建议, 中学学了德语,大学学了俄语。在这过程中,也掌握了一些法语和现代希伯来语。

绝大部分在这种境况下成长起来的人精通多门语言是环境使然,或者不得不尔,极少发展出对外国语言真正的热爱。弗莱彻不同,他从小就为语言着迷,热忱于学习新的语言。家庭和环境没有逼迫他去学习英语之外的语言,他自愿成为语言学习者。他的父亲也十分支持他学习语言,弗莱彻一生铭记父亲的名言:掌握的语言越多,人格越多(The more languages you know, the more personalities you have)。

2011年,弗莱彻出版了自传《我的七门语言生活》。回顾70年生涯,他惊讶于自己花费在语言学习上的大量时间。人们习惯于按照婚姻、关系、事业或者其他重要的改变生活的时刻来划分和总结人生,弗莱彻则认为,自己的生活是通过语言组织和勾连起来的。

《我的七门语言生活》除引言外共有8个章节。第1章“年少时的激励”概述了自己的家庭与成长环境、从小的语言学习经历以及如何萌生对语言的热爱,其后根据他精通的7门语言分为7个章节,从第2章到第8章分别是:德语、俄语、匈牙利语、西班牙语、希伯来语、法语和英语。每门语言有一个人生主题:德语——学术,俄语——第一次使命,匈牙利语——家庭,西班牙语——爱情,希伯来语——同胞,法语——儿子,英语——职业。实际上,每门语言都关系到弗莱彻生活的很多方面,所以每个章节的内容不限于各自的主题。比如,尽管有所侧重,这7门语言都是弗莱彻的学术语言,因为比较法是他一生最主要的研究志趣。

弗莱彻13岁开始学德语。他的父母在欧洲语言中尤其钟情德语,终生对德语保持着神秘的敬畏。好像与德语有注定的缘分,弗莱彻入手很快,德语语法令他迷醉。学习德语的经验成为了他掌握其他语言的模板。


参加芝加哥大学两年项目

没有与Max Rheinstein教授相遇,或许弗莱彻的德语最终也就是“旅游水准”。

1963年,弗莱彻即将从芝加哥大学的J. D.毕业。他成绩不拔尖,没法成为最高法院法官助理,大学教授们也极少注意到他。可幸的是,弗莱彻在法律评论上发表了一篇论文,弥补了分数上的缺陷。此时,留意懂多门语言学生的Max Rheinstein与弗莱彻开始了命运的相逢。

Rheinstein是德国犹太移民。这些德国犹太移民在1950到1975年间极大充实了美国法学院,他们也是第一代鼓励研习比较法的。Rheinstein在芝加哥大学教授德国民法典,是建立欧盟的积极支持者。他在芝大的先驱是卡尔·卢埃林,20世纪美国最伟大的法律人之一。卢埃林曾自学德语,并前往德国留学。饶有趣味的是,因为对德国的热爱,一战时,他参加了德国军队,为德国而战。卢埃林曾用德语写过一本介绍美国判例法体系的书。在他的努力下,芝大法学院已经意识到了学习德国法的重要性。

有卢埃林铺路在前,Max Rheinstein成功获得了福特基金的支持,创立了一个两年项目:第一年在芝大上德国法或者法国法研讨课,第二年去国外交流,学生自己选择交流地。

弗莱彻参加了这个项目。出于多个原因,他选择了德国法:(1)德国法是其时主导这个项目的Rheinstein的真爱,所以项目重心是德国法。(2)弗莱彻当时德语比法语好。(3)在弗莱彻印象中,德国法更加复杂,他想学复杂的。

研讨课上,Rheinstein讲授的德国民法典理论令他十分痴迷,弗莱彻发现,自己内心对理论论证有着非同寻常的喜爱。

当时,Rheinstein从德国带回来一个年轻助手、后来的汉堡马普私法所所长Ulrich Drobnig。Drobnig恪守传统德国礼俗,无法忍受美国人的习惯。弗莱彻从Drobnig那了解到不少德国的风俗和礼仪。


留学弗莱堡(1964—65)

项目第二年,弗莱彻选择了弗莱堡。

弗莱彻对犯罪与刑罚之谜有着烂漫的迷恋,而弗莱堡是德国刑法重镇,马普刑法所也坐落于此。

初至弗莱堡,弗莱彻便遇到两大困难。

首先,他的德语是教科书德语、美式德语,交流有障碍。

最大的困扰是他的犹太人身份。弗莱堡在二战期间几乎被盟军夷为平地,此时仍在重建,城市四处可见战争的痕迹。德国人对犹太人的偏见根深蒂固,在日常交往中时有流露。这些无不让他联想到犹太人在纳粹时期的惨绝人寰的遭遇,弗莱彻的日子充满了噩梦。终其一生,即便深爱德语和德国法学,结交了不少德国学术同道,德国人对他来说始终是“他者”。

弗莱彻后来在《刑法的语法》第一卷中描述他的留学弗莱堡生活:“弗莱堡的这一年让我了解了德国法——刑法以及私法。通过阅读德国教义理论的体系教科书,我第一次感觉到自己理解了法律思维的结构。”

德国人的法律思维对弗莱彻的第一次冲击来自耶赛克的刑法课。一节课上,耶赛克讨论了一个美国法学院绝不会予以注意的抽象问题。

弗莱彻课后问耶赛克:这种与实践无关的问题真的有价值吗?

耶赛克答:你永远无法知道,从理论作品中能产出些什么。

受到耶赛克这句智慧格言的激励,弗莱彻逐渐沉浸在德国刑法学内部的理论争辩当中。他很快发现,想要理解德国刑法理论,他必须涉足法哲学,因为德国刑法充斥着饱含哲学意涵的概念。

后来,弗莱彻表达了自己对德国刑法与哲学交融现象的理解:一旦离开直觉,开始对人类行为提供体系的定义,我们必然深入从事哲学探讨。哲学地回答一个问题意味着,对此是有唯一正确答案的。真理的问题不必向立法或审判屈服,因为“国会不能宣布地球是平的”。一切立法都应当受到哲学批判。德国立法者也确实保持着克制,尽量避免对这些哲学概念下定义,而是交由学者来界定这些基本概念。

当时风行并且后来也不乏支持者的刑法观念是:刑法的概念来自事物本质。

但是,让弗莱彻最终决定以学术为志业的,是私法大师Ernst von Caenmerer的研讨课。“他是弗莱堡最有魅力的老师。他踱步于走道,叫着学生的名字,散发着一股邀人献身这个学科的能量。”弗莱彻从教后,还有意模仿von Caenmerer的授课方式。

弗莱彻怀着骄傲在von Caenmerer研讨课上做了一个关于“积极违反合同”问题的案例分析报告。他主张,德国学者是糟糕的科学家,他们没能呈现判例的真实情况。von Caenmerer平静地回应道:学者说案例意味着什么,案例便意味着什么。否则,就是在告诉伽利略,应当按照教会所说的来理解行星运动。

von Caenmerer的话对弗莱彻是当头棒喝。学者的观点有自身的价值,不管是否准确反映了判例实践。弗莱彻后来也成为了“刑法理论家”,并享受其中。

世界著名经济学家哈耶克当时也任教于弗莱堡大学。弗莱彻在芝大上过一些经济学的课,对哈耶克非常崇拜,于是也慕名旁听了哈耶克的课。课后,哈耶克邀请弗莱彻去位于弗莱堡市中心的Columbi酒店共进午餐,只有他们两个人。弗莱彻对这段经历非常自豪,他后来通读了哈耶克所有的法学论著。

弗莱彻的第一个孩子也降生于留学弗莱堡期间。


与德国同行的交往

1975年,西德通过了新刑法典。同年,芝加哥大学举办了一场“德国新刑法典”研讨会。在会上,弗莱彻认识了德国法兰克福大学教授Klaus Lüderssen。竟然见到一个会说德语且知道一些德国刑法理论的美国人,Lüderssen很是激动。他还热心地把自己最亲密的法兰刑法同事——Wolfgang Nauke和Winfried  Hassemer——介绍给弗莱彻认识。

弗莱彻自1976年夏天开始在法兰克福大学授课。在1980年担任法兰客座教授期间,弗莱彻认识了Knut Amelung, Jörg Arnold, Björn Burkhardt, Klaus Günther, Barbara Huber, 京特·雅各布斯, Cornelius Prittwitz和Kurt Seelmann,此后与他们一直维持着联系。和这些朋友的经年交往中,弗莱彻学到了两个重要的原则:(1)法学研究是批判性质的,学术研究者有独立的责任去创造性地思考与写作,而非简单复制实务的做法。(2)法治是脆弱的,德国人对此有清醒的认识。美国人则已经习惯自己是成功的民主国家,低估了国内侵蚀和瓦解法治的种种危险。

也是1976年,弗莱彻决定利用这次访学机会周游全德,会见德国刑法学的领军人物。此前他已拜读过其时任教于图宾根大学的Albin Eser教授的著作,对Eser教授的作品风格默契神会,于是弗莱彻决定乘火车去图宾根见见本尊。

到图宾根火车站后,弗莱彻打电话给Eser。

Eser接听了,问:请问您是?

弗莱彻:我是您的美国粉丝,读过您的很多作品,想去拜会您。我在市中心的火车站。

Eser:您在周游德国?

弗莱彻:是的。

Eser:您的下一个会面是什么时候?

弗莱彻:大概四五天之后。

那头好像把电话挂了。过了不久,Eser声音传来,邀请弗莱彻来住处盘桓几天。

在Eser夫妇家的5天简直就是密集的刑法理论研讨会。Eser邀请了不少同事,大家一边喝着Eser珍藏的葡萄酒,一边畅谈刑法理论,直到天边吐白。Eser早上有课,告罪离开。弗莱彻与其他人欢饮依旧,仿佛马上就要找到刑事责任的终极真相。

其后,弗莱彻与Albin Eser主编了一套文集《正当化与免责:比较法的视角》(卷一1987,卷二1988) ,作者是当时英美与德国首屈一指的刑法学家,比如德国的罗克辛、Joachim Hruschka、Winfried Hassemer和Knut Amelung,英美的Michael S. Moore和Paul H. Robinson。弗莱彻还为Eser主编的文集《世纪之交前的德国刑法学》(2000)写了一篇论文“外国人眼中的德国刑法教义学”,撰写了论文“美国与国际刑法中的合理性”敬贺Eser七十岁大寿,该文收入《Albin Eser七十岁祝寿论文集》(2005)。这两篇论文都是用德语写的。此外,弗莱彻在德国顶尖刑法期刊《整体刑法学杂志》发表了德语论文“刑法中的功利主义与原则思想”(1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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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上篇。明天我们将继续推送下篇,下篇包括了两部分:“参加Tiede劫机案审判”和“一个美国人眼中的德国刑法教义学”。敬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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