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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加成”医院强收药企千万回扣!单位受贿,院长受刑6年!

健识局 2019-06-30

作者:雷公

来源:健识局(jianshiju01)

全文2281字,阅读需要5分钟


作为山东省首批取消药品加成试点医院,新泰市人民医院竟将原药品加成部分,以采购协议形式,强加作为“回扣”款项!


至案发时,新泰市人民医院共收受某来自一家著名国资药企的“回扣”款项4900余万元。经法院判决,新泰市人民医院被认定为“单位受贿”,医院时任党委书记、院长陈某某也因犯单位受贿罪及受贿罪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40万元。



这一案例被载入中国判决文书网,日前被山东当地媒体报道。


多年来,15%的政策性药品加成,一直是我国公立医院重要的“收入”来源,但也因此滋生出,“大处方”、药品回扣等行业乱象。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入深水区,2015年起,以“药品零加成”为核心指标的城市公立医院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在各地推开,至去年9月底,全国各级各类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


但在此过程中,公立医院,特别是公立三甲医院“喊”亏声不断。由于响应的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政府财政补贴不到位等多种原因,一些收入“锐减”的公立医院,开始在药品采购环节,明示或暗示药企“返点”。曾有医药行业人士指出,这些返点,从(药品采购款项)的5%~15%不等,最高可达20%,成为变相“以药养医”的暗流。


但上述情况一直未见具体个案报道,或政府官方回应,直到此次新泰市人民医院的案例,经法律途径“曝光”。


分析人士指出,如何修订完善,或重修制定目前“争议重重”的药品采购政策,堵住新的“以药养医”暗箱操作,同时制定合理的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支付标准),建立有效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是亟待组建的“国家医保局”挂牌后的首要挑战。


与华润合开公司

只为方便输送数千万药品回扣


根据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披露的裁判文书显示,新泰市人民医院在实施医药分开改革后,想保住一部分药品差价,增加医院收入,医院党委多次开会研究应对方案。


经过党委会研究,决定选择一家国有药品供应企业,将药品差价留在那家医药公司里,供新泰医院支取和花费,后来确定华润公司作为新泰医院的主要药品供应商。


2013年,新泰医院与华润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是华润公司按照供应给新泰医院药品总价的百分比,将药品回扣款返给新泰医院。



但,华润公司负责人提出,华润公司是国有企业,财务管理比较严格,将药品回扣给新泰医院不合规定,在财务上不好处理,提出双方共同组建一家公司,由组建的公司与新泰医院合作,方便给新泰医院药品回扣。


为此,华润公司购买了瑞德公司,起初由新泰医院将差价直接转入瑞德公司在新泰市开立的银行账户,账户内的钱由新泰医院管理支配。新泰医院把发票提供给瑞德公司,瑞德公司下账处理。


随后,决定把差价款直接留到医院,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费的名义上交到新泰市财政局,新泰市财政局再返还给新泰医院。


2013年9月至2014年6月,新泰医院收受瑞德公司回扣款9371364.2元,2014年7月至2016年1月,瑞德公司给新泰医院回扣款39810823.8元。新泰医院实际支付给瑞德公司购药款212009597.73元,瑞德公司向新泰医院开具261191785.73元的购药发票。


经东平县人民法院一审、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


  • 新泰市人民医院犯单位受贿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2446727.83元上缴国库;继续追缴该院违法所得26735460.17元;

  • 该院院长陈某某犯单位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犯受贿罪(陈某某利用职务之便在医院建设综合楼项目中收受他人财物,另案处理),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没收违法所得55800元并上缴国库;继续追缴违法所得1394189.66元,扣押个人物品。


医药分开“挑战”

公立医院亏损困局如何破解?


以“药品零加成”为核心的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国推开以来,多家大型公立医院相继“自曝”亏损。


早在2016年,湖南湘雅医院、山东齐鲁医院陆续曝出在当地医改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15%的政策性加价)后,由于财政补偿和配套改革跟不上,纷纷亏损,并向药企施压的消息。(详见>>《2018年,大量公立医院包括三甲医院都会亏损 |大咖说》)



为此,原国家卫计委在2017年7月印发《关于做好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中医药局属管医院参加属地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指出,2017年9月30日前全面推开综合改革,因执行药品零加成政策而产生的亏损,地方政府应予以承担,解决了长期以来这些医院参与改革的后顾之忧(详见>>《633家委局属医院要改革,亏损地方补!》)


但并不是每家医院都有政策扶植,大部分医院还需要自负用亏。按照国务院的文件精神,实行“药品零差率”后,公立医院的这一块“损失”将由三个部分来“填补”,即提高医疗服务价格、政府补贴和医院自行消化。


这三部分按照“811”的比例来分摊,即因取消药品加成造成的政策性损失:财政补贴10%,医院自行消化10%,另外的80%将由提高医疗服务价格来补偿。


政策的设计看似美好,但在执行过程中却没那么顺利。此前,全国百强县级医院的院长刘方(化名)在接受健识君采访时曾表示,之前取消了药品加成,现在又要禁止二次议价,未来医院怎么活?银行的2亿贷款如何还?


有专家表示,“以药补医”这块绊脚石必须搬走。但是,扭曲的补偿机制已运行多年,破除“以药补医”并不容易。诸如上述这些“按下葫芦浮起瓢”的现象并不少见。当然,不能都把“脏水”泼到医院身上。


编辑:Shirley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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