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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在天门城区因这事被处罚,相关负责人表示:绝不姑息!
15日
天门组织城管、公安、工商等多部门
开展“两禁”集中整治行动
对违规销售、储存的烟花爆竹、孔明灯等
进行了清点和收缴
并向经营商宣讲“两禁”规定
为巩固禁鞭成果,市文明城市建设管理指挥部办公室决定在城区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
专项整治措施
1、组织城管执法局管理大队利用执法宣传车在禁鞭区域(东起东环线,西至汉北河、西环线,南起杨家新沟,北至北环路)内,宣传禁鞭通告;
2、组织工商局、“两办一园”对各经营户下发了禁鞭通知;
3、组织相关部门加强重点管理,落实巡查责任,制止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加大对燃放孔明灯行为的巡查管控力度。
处罚案例
15日中午,市“两禁”办工作人员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老司法局附近燃放鞭炮,工作人员当即赶往现场调查。原来某建筑工地即将开工,施工方人员石某为图吉利,现场燃放了鞭炮。随后,石某被交由公安机关处置。对于违规放鞭,石某后悔不已。他说,自己是潜江人,才来天门不久,不知道城区“禁鞭”,并主动承认错误,交了罚款。
当日是我市启动“两禁”(禁鞭和禁孔明灯)工作的第一天,“两禁”巡查专班对中心城区、城乡结合处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了检查,共收缴无证经营烟花爆竹近百件。
市“两禁”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对城区违规放鞭行为将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天门日报社全媒体记者谢婉静 付磊磊
本期编辑:尹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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