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农民工工资!天门七部门联合全面排查!
给全市各在建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一封信
全市各在建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
2020年以来,国家和省、市相继出台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实施办法》等一系列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劳动用工行为的政策法规,从源头防范和遏制欠薪问题。政策法规的落地实施和我市劳动用工环境的明显好转,离不开你们的大力支持,在此感谢你们为广大农民工朋友提供了就业和发展机会,感谢你们为我市建设和发展作出的贡献!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条例》,降低企业用工风险,提高用工管理规范化水平,营造和谐的劳动用工环境,根据《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全覆盖夏季专项行动的通知》(鄂治欠办发〔2022〕2号)精神,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从2022年6月1日至7月31日,在全市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全覆盖夏季专项行动。
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住保中心、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等部门将成立五个工作专班,对照《条例》《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等规定,规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总包单位代发工资制度、工资保证金制度、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和维权信息公示制度等“五项制度”,对我市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排查。了解企业在落实各项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中遇到的困难障碍,倾听企业和农民工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意见建议,主动靠前帮助解决矛盾问题。
针对实地排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制定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对经整改仍存在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未落实到位的,将依法依规对有关单位和个人实施约谈。对于拒不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严格依据《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同时按照《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将有关责任主体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农民工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人力资源,是我市建设的重要力量。衷心希望工程建设领域各企业在实现企业发展和经济效益的同时,更加关注农民工群体的合法权益,诚信守法规范用工,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不断增强农民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让广大农民工朋友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为天门“创新先行、冲刺百强、谱写新篇”作出更大的贡献!
天门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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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尹芳 审核:鄢静 终审:胡卫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