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日喀则市卫健委发布重要通知!
点击下方名片|关注我们
喜迎藏历新年
今日热点
日喀则市卫生健康委关于2023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现场确认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现场确认工作,结合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工作安排和自治区医考中心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现场确认时间
2023年2月25日至3月5日( 具体安排详见附表)。
二、现场确认地点
市卫生健康委卫生考试中心。(桑珠孜区科技路5号)
三、报名条件
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的通知》(国卫医发〔2014〕11号)规定执行。
四、所需材料
(一)《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1份;
(二)身份证复印件1份(交材料时需审核原件);
(三)毕业证复印件1份(交材料时需审核原件);
(四)学位证复印件1份(交材料时需审核原件);
(五)在学信网上查询带二维码的学历证明复印件1份。如未能提供学信网证明材料的须持有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证明,并经院校所属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盖章,同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六)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还须提交执业助理医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1份(如在执业注册过程中有变更记录,导致注册时间不满足报考年限的,须提供首次执业注册证明);
(七)报考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类别医师资格考试的,还须提交《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八)考生试用机构出具的《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1份;报名时考生应当提交与报考类别相一致的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考生报考时应当在与报考类别相一致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试用时间或累计(含多个机构)试用时间满1年;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当年有效;
(九)工作单位是医疗机构的,还须提交该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副本复印件各1份;
(十)应届毕业生(研究生)应提交《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1份;
(十一)当年毕业的研究生应提交《当年医学专业研究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1份;
(十二)军队现役考试须提供军队相关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出具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审核同意报考的证明。
注:以上材料要求完整、清楚,提交的复印件一律使用A4纸张,每张复印件材料必须加所在医疗卫生机构鲜章,并按以上顺序装订。
为了更好地开展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现场确认工作, 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对所辖考生材料(原件、复印件)进行初审,并统一将报名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送至市卫健委卫生考试中心进行现场确认工作;各民营医院和个体诊所的考生报名材料由单位负责人统一收集后,在规定时间内前来考试中心进行现场确认,否则一律不予受理。
未按期递交报名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
附件:
更多新闻+
注意:西藏考区2022年医师资格医学综合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还有一天!
西藏考区2022年
医师资格医学综合考试(延考)
注意
西藏考区2022年医师资格医学综合考试(延考)将于2月17日-19日进行。准考证打印功能开放时间为:2月10日—2月16日,在此期间请考生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http://www.nmec.org.cn/),自行打印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和地址等以准考证为准。
还有这些信息值得关注!
主编:王青中编审:张巍巍编辑:刘星来源:日喀则卫生健康委员会、西藏卫生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