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考”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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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录(聘)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递补调整拟录(聘)用人选公示
中共林芝市教育局党组关于组织开展
2023年在职教师“公开招考”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优化全市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师合理流动,经研究,决定于近期组织开展林芝市2023年在职教师“公开招考”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考对象(一)申请调入市直学校的本市教育系统在职在编教师。(二)申请调入我市教育系统的本市外在职在编教师。
二、招考数量
2023年,市直各学校共招录31人(市直学校招录对象仅为林芝市教育系统在职在编教师,不含本市外在职在编教师申请调入教师,招考计划见附件)。
三、报考资格和条件
(一)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新时期西藏工作指导方针,坚决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分裂。
(二)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具有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学和工作能力。
(四)身体健康,具有国家规定的各学段合格学历。
(五)报考人员需按初始学历所学专业或任教学科进行报考(报考学科以教师资格证书为准,与教师资格证不一致的需由所在学校开具任教学科或工作证明)。
(六)报考人员工作年限要求:
在“一县四乡”(墨脱县,察隅县古拉乡、察瓦龙乡,波密县八盖乡、康玉乡,下同)学校工作3年以上;在波密县、察隅县其它学校和朗县学校工作4年以上;在巴宜区、米林县、工布江达县学校工作5年以上。
(七)本市外在职在编教师只能申请调入各县(区)所辖学校;本市外在职在编教师申请调入我市各级各类学校的,须由接收学校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空编证明,且由主管教育局在空编证明上签署同意接收意见。
(八)部分岗位其他要求:
1.报考学前教育岗位的须年龄在30岁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获得市级(含)以上名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等表彰荣誉的可放宽至35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报考会计岗位的须会计类专业或具有1年以上会计相关岗位工作经历;
3.报考土木工程岗位的须土木工程类专业或具有2年以上土木工程相关工作经历。
(九)符合考录主管部门规定的其它条件。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反分裂斗争中,政治立场不坚定、态度暧昧、表里不一的;
2.受到刑事处罚或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仍在处分期内的;
4.近三年,个人年度考核和“一考三评”曾被评为不合格或基本合格等次的;
5.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
6.与原单位或原单位主管部门签订了协议,未满服务期限的;
7.考录主管部门认为有不宜报考的其它问题的。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招考原则
本次公开招考旨在促进教师队伍合理流动,各县(区)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需结合自身实际,在优先保证教学和管理工作的基础上,慎重把控报考人员数量。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21日至8月8日。
2.报名方式:本次公招考试采取网上报名加现场确认的形式进行报名。
①网上报名:考生于2023年7月21日至8月2日将本人相关报名材料清晰扫描后发送至指定的报名邮箱(lzsjyjjsgzk@163.com)。
②现场确认:考生于2023年8月3日至8月8日携带本人相关材料原件到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进行现场确认。未现场确认的报名视为无效报名,不予安排考试。
3.每名报考教师只能报考一个学段一个专业,如所报学段专业有不同岗位,可根据自己的意愿依次进行岗位志愿填报。
4.报名时,需提交报名表(由所在学校及县区教育局在核实相关报考条件和报考人员信息的真实性后,签署是否同意报考意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全日制及最后学历)、近三年年度考核及“一考三评”证明复印件(区外调入教师仅提供年度考核证明)、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版证件照1份。
本市外在职在编教师申请调入我市教育系统的还需由原工作单位出具其工作鉴定(需说明编制情况和思想政治、业务表现)。
(三)资格审查
由林芝市在职教师“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审查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方能参加考试。
(四)准考证发放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于8月9日至8月10日到林芝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要求
(一)笔试
1.笔试与林芝市2023年教师“一考三评”业务知识水平考试一并进行,统一在市直考点单设考场。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2.加分办法:
(1)夫妻分居加5分。指本人在巴宜区以外的其它县(区)工作,爱人在市直单位(或巴宜区)工作;
(2)独生子女加3分。指本人为独生子女,父母在巴宜区居住,且年龄均超过60周岁(以房产证、户口本、独生子女证为准);
(3)藏族、门巴族、珞巴族、僜人教师加5分;
(4)在“一县四乡”工作的教师,每工作1年加1分,最高不超过5分;
每人最多可享受两项加分,最高加分不超过10分,加分在笔试总成绩折算前进行。凡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须将加分证明材料与报名材料同时提交林芝市在职教师“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本市外在职在编教师申请调入我市教育系统的不享受加分。
4.笔试时间:2023年8月11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二)面试
1.凡参加公招考试达到笔试合格成绩的教师均需参加面试。面试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原则上按本学段本专业招考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数未达到面试比例岗位的,需要高于面试合格分数线方能参加面试;无人报考的岗位不进行调剂面试;市外在职在编教师调入考试不设面试比例,仅作为调入依据。
进入面试人员,笔试合格成绩不得低于60分,并同时需满足思想政治和师德素养、教育学和心理学、教材教法和课程设置三科总分不低于30分(报考会计、土木工程岗位不低于24分)、专业知识不低于30分(报考会计、土木工程岗位不低于36分);
2.面试由林芝市在职教师“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统一安排。面试时间、地点、要求等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录用资格。
六、录用
(一)林芝市在职教师“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学段各学科考试成绩,从高分往低分参照考生报考岗位志愿进行录取,确定并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的,安排在拟录用学校试用一学期。如能胜任岗位工作,再办理调动手续(调入市直教师如通过“双定”形式取得职称、且未满服务期的,需按新单位要求参加职称评审);如不能胜任试用岗位教学工作,仍回原单位。
(二)成绩相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优先录用:
1.夫妻分居、家庭困难的;
2.在“一县四乡”工作满5年以上的;
3.除以上两种情况之外,由用人单位采取讲课评分的办法择优录用。
(三)本市外在职在编教师报考各县(区)所辖学校总成绩达到60分以上,按照教师调动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手续。
七、组织领导
为加强本次公开招考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林芝市2023年在职教师“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栾 远 翔 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副局长、一级调研员
副组长:巴桑次仁 市教育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成 员:张 正 安 市教育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刘 俊 强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 伶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小 拥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体育局局长
李 才 奎 市教育局二级调研员
杨 鹏 市教育局政工人事科科长
曹 云 鹏 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格 格 市教育局财务科科长
邓 力 斌 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林芝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邓力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联系电话:0894-5822399。
附件:1.林芝市2023年在职教师“公开招考”计划表
2.2023年在职教师“公开招考”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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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王青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