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出手了!吉国一男子因抢婚被判刑

4日,吉尔吉斯斯坦索克鲁克地区法院审理了针对公民K.Z.D.的刑事案件。

调查显示,被告曾与朋友会面寻求帮助,想要抢走一个女孩使其与自己结婚。被告表示,他之前曾与该女孩有过来往。作案当天,被告来到了该女孩所住的Zhany-Jer村。他趁女孩去商店时,强行将她放进了自己的汽车内并将其带回了家。被告将女孩带回家后,强迫女孩穿上长袍,披上披肩,并要求女孩给自己的父母写了封信,要求她告诉父母自己同意与被告结婚,不用担心她。后来,被告强迫女孩嫁给自己。


吉尔吉斯斯坦女孩被抢。资料图


在法院审判过程中,被告完全认罪。他还解释说,其实那天并没有想抢走女孩。但是这个事情最终还是发生了。

受害女孩告诉法院,她之前与被告没有来往,她是在去商店的路上被强行抢走的,但今天她对被告没有赔偿要求。

索克鲁克地区法院根据吉尔吉斯斯坦刑法第155条,判处被告6年有期徒刑,对其执行三年的缓刑考验期。三年缓刑考验期内,被告免于刑事处罚。但其需要在缓刑执行机关登记,且不得离开自己的户籍地。


【链接新闻】吉国明令对“抢婚”陋习零容忍,去年却有近4000女孩被抢


来源:
吉尔吉斯斯坦“卡巴尔”国家通讯社

记者:因季拉•卡姆奇别科娃

编译:牛幸佳


往 期 推 荐中亚国家元首塔什干“再聚首” 乌总统开合作“药方”
首任总统日:看纳扎尔巴耶夫从炼钢工人到哈萨克斯坦“国父”
中亚各国无人机飞行有哪些规定?若触犯会受到哪些处罚?
紧急通知:吉尔吉斯斯坦这个牌子的酸黄瓜千万别买!


温馨提示

凡转载本账号文章,请在明显位置标注:转载自“丝路新观察”。

文章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平台意见。

如需广告、商业合作,请与本账号联系。

丝路新观察网站:www.siluxgc.com

新浪微博:丝路新观察官微

监制:张兴鼎  责编:叶滢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