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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检察:三项措施做好“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
今年以来,潼关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以群众认同为导向,以首办解决为目标,着力采取三项措施,确保高质高效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
为切实做好群众信访工作,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该院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每月都制定接待值班表,确定接访领导和时间并对外公示,及时回应民生诉求。对于重大、事关民生疾苦的信访案件,检察长坚持接访、包案,让群众面对面表达诉求。
02▶细化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潼关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窗口作用,确定由专人负责接收、登记、受理、分流、回复群众来信工作,对群众来信及时拆阅、建立台账并及时录入2.0信访系统进行审查、分流,对分流至其他业务部门的来信,均在每月督促办理结果,确保接收到群众来信后7日内进行受理答复、三个月内办理结果答复。
03▶分类回复,畅通回复渠道。◀根据来信群众的实际居住等情况,从方便群众的角度出发,充分运用12309检察服务中心热线电话、短信平台、邮件快递等渠道,对于有联系方式的采取短信平台答复或12309检察服务热线电话回复;对于有详细地址且群众书面反映诉求的通过邮件传递回复;对于就近能够来访的采用“面对面”沟通回复的方式进行答复,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截至目前,潼关县人民检察院共受理群众来访、来信、来电75件,均在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100%。在今后的工作中,潼关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认真抓好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不断完善和提高“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坚决做好这项民心、政治工作,更好的为发展服务、为人民司法。
文字:白 萍
编辑:郭婉英
审核:梁春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