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案被告人翻供,案发现场隐藏摄像头拍下重要画面……
“要不是办案检察官发现了那个被忽视的摄像头,询问了那几个看过摄像头监控的人,可能我这个案子就不知道会怎么发展了。”近日,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检察院检察官陈江收到一封强奸案被害人小花的来信。
2018年8月,望城区公安分局接到一起报警电话,小花称被人强奸。公安机关侦查后于2019年9月移送望城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看到案卷后,我感觉很棘手。”承办检察官陈江回忆,“当时被告人翻供了,全案还达不到移送法院起诉的证明标准。”
为进一步查清事实真相,检察官来到现场实地查看,在仔细勘察时,发现了一个隐藏在排水管旁边,正对着案发现场的小型摄像头,“这个摄像头是谁装的?之前调查取证的时候看过这个摄像头吗?”
在仔细寻找后,检察官找到了摄像头的主人,由于时间已经过去一年,摄像头内容早已被覆盖,只能通过询问摄像头主人来复盘当天晚上的场景。幸运的是,摄像头主人吴某及其妻子正好翻阅过当天的摄像记录。“我住在重建地,摩托车被偷过几次了,不是很安全,所以我特地在家门口前装了一个摄像头,每天都要看一下有没有异常情况,当时我记得很清楚,差不多凌晨2点的时候,摄像头里拍到一个男的用手箍着一个女的脖子在拖动。”吴某与其妻子不仅描述出了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害人的身形容貌,还对当天的案发细节记忆犹新。
“这是关键证据,足够支撑起整个案件证据链条。”检察官为了能在提起公诉时更加直观地展示当日案发场景,不仅详细记录了吴某及其妻子的证人证言,还要求吴某与妻子分别模拟了摄像头中发现的内容,并进行了同步录音录像取证。
经过三个月的自行补充侦查,开庭时陈江利用电子示证全面展示了全案证据,这一份从隐藏的摄像头发现的证据也起到了关键作用。今年6月22日,望城区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人袁某构成强奸罪并判刑。9月10日,长沙市中级法院驳回袁某上诉,裁定维持原判。
来源:检察日报、最高人民检察院
●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潼关县检察院扎实开展第七个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