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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NCUer
欢迎开启本次新旅程
小南为各位准备了
南昌大学各类资助政策
爱学习的Ncuers
快快跟随小南
一起来了解吧!
国家资助
1
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
南昌大学2020-2021学年
部分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合影留念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生每年8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2
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生每年5000元
3
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
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标准由高校在每生每年2000—4500元范围内自主确定,可以分为2—3档。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4
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LPR5Y-0.3%)执行。国家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向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询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学生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5
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6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补偿学费或代偿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本专科生每生每年不高于12000元。地方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由各地参照中央政策制定执行。
7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中西部生源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申请入学资助项目,解决入学报到的交通费和入学后短期生活费。学生可向当地县级教育部门咨询办理。
中西部地区包括: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黑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学校资助
学校利用事业收入资金以及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捐助资金,设立校内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伙食补贴、学费减免等资助项目,实施校内资助。
1
勤工助学
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高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资助育人项目等,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勤工助学岗位分为固定岗位和临时岗位两种类型:固定岗位每个学生劳务报酬不超过600元/月,临时岗位原则上不低于15元/小时。
2
学费减免
学校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学生,特别是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确认的烈士子女、经残联确认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经扶贫部门确认的农村脱贫户(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经民政部确认的最低生活保障、特困救助供养、孤儿等学生实行学费减免,减免金额1000—6000元。
3
车票补贴
对部分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学生(如:新疆和西藏籍少数民族学生),学校每年按财务规定给予寒、暑假往返车票补贴。
4
各类慰问
在中秋节、端午节以及寒暑假期间,学校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专项资助和慰问活动,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实际困难,送上节日问候和关怀。
5
临时困难补助
对在校学习期间因突发原因造成生活上暂时性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将根据其困难程度给予临时性的资助,资助金额500—6000元。
6
困难毕业生就业专项资助
资助对象为校本部毕业生中的家庭困难毕业生、就业困难毕业生、残疾毕业生、农村脱贫户(原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学生和城镇困难群众学生,一次性发放600元/生。
7
“圆梦南大”学费减免项目
从2017年起,学校与江西瑞金市人民政府启动“圆梦南大”学费减免项目,为符合条件的瑞金籍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减免学费。
地方政府资助
新疆资助: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出资,用于资助我校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社会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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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泰豪之星·优秀大学生”奖学金评审答辩会
及颁奖仪式
2021年度“汉威奖学金”和“汉毅助学金”评审会
2021年宝钢教育奖优秀学生奖评审答辩会
1
邝美云助学金
由邝美云女士出资设立,每学年扶助150名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每年1000元。
2
宝钢教育奖优秀学生奖
宝钢教育奖由宝钢教育基金会出资设立,学校每年评选4名学生,其中1名作为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候选提名人报送至宝钢教育基金会,宝钢优秀学生奖每人每年10000元;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每人每年20000元。
3
“泰豪之星·优秀大学生”
由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捐资设立,其中,“泰豪之星·优秀大学生”奖学金奖励10名优秀学生,奖励金额每人每年8000元;“泰豪之星·优秀大学生”奖学金提名奖奖励10名优秀学生,奖励金额每人每年3000元;“泰豪之星·优秀大学生”励志进取奖奖励20名励志进取学生,奖励金额每人每年2000元。
4
杨义根—“汉威奖学金”“汉毅助学金”
由南昌大学校友、中外合资佛山市汉毅电脑有限公司及中外合资佛山市汉威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杨义根先生捐资设立,奖励资助物理与材料学院物理系和信息工程学院电子系大二及以上年级的在读本科学生共56名,其中两系分别评选“汉威奖学金”6名,“汉毅助学金”22名。“汉威奖学金”每人每年6000元,“汉毅助学金”每人每年4200元。
5
观澜奖学金
由深圳远古科技有限公司捐资设立。奖励经济管理学院及外国语学院品学兼优的大二以上本科学生,每年评选经济管理学院学生20名,外国语学院学生10名。奖励金额每人每年5000元。
6
木兰成长计划—奥的斯奖学金
由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通过江西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在我校设立,奖励30名科学、技术、工程、数学类专业优秀励志女学生,每人每年3000元。
社会资助奖(助)学金是指由社会团体、企业、个人捐资等方式设立的奖、助学项目,包括奖励、励志和扶贫性质的各种资助项目,覆盖了本科生和研究生。目前,我校设有37项社会资助项目,有面向全校设立的社会资助和面向特定学院设立的社会资助。
完善的资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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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专栏
(来源:健康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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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学生工作处
封面 | 胡文菲
编辑 | 胡文菲、耿懿琪
责编 | 欧阳仟
审核 | 饶勇、廖元新、邱晓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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