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行动,锤的不只是科技巨头
2021年1月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反垄断法》修订草案。同年11月18日,国家反垄断局挂牌成立。一头一尾,框出一个“反垄断之年”。
澎湃新闻分析了反垄断局公布的“反垄断”行政处罚案件,试图厘清“反垄断”到底反了什么?它和公众的生活又有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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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反垄断的新起点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以下简称反垄断局)的官网上,最早一篇行政处罚案件的公告发布于2013年7月,是依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授权,对企业涉嫌垄断的行为,予以了立案调查。据统计,那一年共通报了12个行政处罚案件,案由多是地方行业协会组织垄断。
2018年之前,反垄断执法工作由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分别承担,2018年国家市场管理监督总局反垄断局设立,成为反垄断专门机构。2021年国家反垄断局正式挂牌,成为国务院的副部级国家局。
2021年,反垄断局通报了118件“反垄断”行政处罚案件,这几乎是2015至2020年6年间通报的总和。
“反垄断”的主角也变了,从地方行业协会转向互联网企业。
118个行政处罚案件中,有93件属于“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的经营者集中”的类别,涉及腾讯、阿里、字节跳动等多家头部互联网企业。几乎是地毯式地,反垄断局“挖”出这些企业未依法申报就设立合营企业、收购股权以取得企业控制权的行为。其中最早一桩可追溯到2011年,腾讯收购了猎豹移动10%的股份,同年7月7日完成股权交割前未提交申报,十年后的2021年7月6日,市场监管总局就此事件对腾讯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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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在反什么?
2021年4月10日,阿里巴巴因为实施“二选一”行为,禁止平台内经营者在其他竞争性平台开店和参加促销活动,被判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被罚款182亿元;10月8日,美团也因为“二选一”被罚34亿元。这两桩案件,或许是2021年名声最响的两件“反垄断”大事——科技巨头为它们“霸道”的商业模式付出了高昂的代价。
水面之下,科技巨头还有许多相当隐秘的“触角”伸向四方。比如,“惠迪天津”和“嘉兴创业”是“小桔快智公司”(“滴滴”)的全资子公司,这两家企业因和“丰田”、“一汽集团”、“华夏出行”等公司设立合营企业而未依法申报被处罚,但光从名字,丝毫看不出其和“滴滴”的关系。
此外,腾讯收购股权的行为也极其频繁,其中多次未依法申报,因此缴了千万罚款。
除了“二选一”限制经营者和其他竞争平台交易,参与垄断的公司还做了什么?
从通报透露的情况来看,“垄断”其实不仅是互联网平台的互相竞争、屏蔽和无限扩张,还渗透进了公众生活的细枝末节。2020年10月15日,上海市旅游行业协会因下属水上分会组织本市游船经营人多次协商固定或者变更“经典游”、“特色游”客船游览服务价格,被罚款20万元。2021年8月30日披露的一份行政处罚案件指出,“陕西省水务集团泾阳县供水有限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使水价倒挂严重、企业收入来源单一”。
不过,2021年通报的118件“反垄断”行政处罚案件中,所涉公司更多还是因为未依法申报便违法设立了合营企业或收购了股权而被处罚。地方企业在行业协会的组织下,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管控价格、分割市场、限制交易、限制生产……对行业实行了全方位的控制。
2021年,“反垄断”行动加速,这一年的主角是互联网平台。围绕着这些“统治”了公众的数字生活、甚至对真实生活有巨大影响的企业,平台经济劳动权益、用户隐私、算法等问题亦被大量讨论。互联网“野蛮生长”的时代宣告结束。
编辑 舒怡尔
设计师 卫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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