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福州市医保局和医保基金管理中心挂牌成立,整合实施八大职责
12月28日,福州市医疗保障管理局和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挂牌成立,标志着福州市医疗保障管理体制改革机构组建正式到位,是福州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个全新起点。
新组建的市医疗保障管理局内设医疗保险基金处、医疗服务价格处和药械采购配送监管处,在划转相关部门职责的基础上,主要职责是: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以下简称医疗保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研究拟定我市医疗保障相关政策、规划、标准、办法并组织实施;
负责监督全市医疗保障基金征缴(拨付)、支付和资金管理,承担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工作;
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医疗服务价格谈判、调整,承担与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的谈判和确定工作;
负责指导、组织、监督全市药品、医用耗材的联合采购、配送和结算管理,承担药品、医药耗材的联合采购、配送和结算管理等工作;
负责指导全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管理,指导、监督全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等工作;
负责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以及医疗费用的稽查稽核,监测、调控相关医疗服务价格;
负责推进全市医疗保障信息系统的规划和建设工作;
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同时,根据福州市委编委要求,整合市县两级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组建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在各县市区设立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管理部,实行垂直管理。
今年7月,福建正式成立省医疗保障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简称省医保办),承担日常工作。省医保办挂靠省财政厅,相对独立运作。
新闻回顾:《重磅!福建成立省医疗保障管理委员会,副省长挂帅》
今年9月28日,福建省医疗保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正式组建成立。
新闻回顾:《全国首创,省医保办正式运行》
10月,省医改办下发《关于做好市级医疗保障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通知》,要求福建各设区市成立市医保局,并在11月基本完成机构整合和人员编制划转。
新闻回顾:《给编制给职权,福建要求市市都设医保局,未来医保报销这样做》
11月29日,福州市委编委印发了《中共福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医疗保障管理局主要职责和机构编制问题的通知》,明确了福州市医疗保障管理局承担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及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的整合方式。
END
福建卫生报记者:朱晓洁
最新消息,福建省将于2017年上半年实现所有省级异地就医结算系统与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对接。2017年底前,实现所有统筹区全面对接,支持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和符合转诊规定人员的住院费用持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异地就医主要针对4类人群,分别为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异地转诊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