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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电商法》对自媒体人有哪些潜在影响?

吴锐 TopKlout克劳锐 2019-06-16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以下简称《电商法》)1月1日起正式实施了。该法对普通消费者的影响是不言而喻的,微商和淘宝卖家都要在工商登记注册了,未来税收监管会更加严格,代购、网购的成本可能上升。当然,未来网购商品的产品质量、食品安全将更有保障。

 


今天我们想和大家聊聊电商法可能对广大自媒体内容生产者的潜在影响。

 

比如这次《电商法》有一条规定:禁止“大数据杀熟”!这是什么意思?其实我们在很多电商平台上搜索、购物的信息会被后台记录,即便你把“购物车”、“已完成订单”都删除,后台的信息也不会消失。电商平台或者一些浏览器会不断根据收集到的你的兴趣爱好、消费习惯向你推荐商品。

 

这次的《电商法》认为,这种利用消费者“软肋”推荐商品的行为是不公平的,消费者应该获得全面、平衡的消费信息,比如消费者有权利关闭这种个性化推荐。

 

那么这条规定和内容生产者之间有关系吗?还真有!因为一直就有法律人士认为,在电商领域之外的内容领域,如今日头条、抖音等平台,也应该禁止这种个性化推荐。

 

想想也是,毕竟内容平台推荐的图文、视频也是一种产品,平台机械的AI推荐会让用户陷入越来越狭隘、封闭的内容世界中。

 

如果目前《电商法》的规定真的有一天推广到内容领域,必将对现有的生产模式产生巨大的影响。比如在头条号上写文章的自媒体人都知道,你平时兢兢业业写的文章可能只有几十的阅读量。突然一天不经意间你的文章一下获得了好几万的阅读量,这就是因为文章被AI看中推荐给了更多用户。



 这可能是文章中的某个词语触发了热点事件的关键词,或是AI的热词榜。很多想在头条号上成功的自媒体人苦心蹭热点,研究算法。一旦未来推荐机制受限,内容创作方式也必将要做出调整。

 

在短视频平台同样存在这个问题,第一轮推荐后点击量、互动量表现优秀的短视频会被平台AI不断进行第二轮、三轮……推荐,这就是短视频领域的马太效应,“强者”更强,但这种机制也存在视频内容过度娱乐化,甚至低俗化的弊端。如果推荐机制发生变化,这些问题也会改变。

 


此外,很多视频平台喜欢重点推荐自己扶持起来的红人,这也和推荐机制的存废紧密相连。

 

除了内容方面,新电商法对自媒体人收入的潜在影响可能更为明显。

 

《电商法》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要办理营业执照。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周汉华认为,除了电商平台上的商家,那些通过微信、网络直播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都涵盖在内。

 

也就是说很多网红马上要面临办营业执照的问题。我们都知道,像张大奕、李子柒这些网络红人,在视频平台做内容的同时,在淘宝上也有自己的网店。她们通过视频平台为自己的淘宝店引流,实现了内容生产和经济收益的良性循环。

 

那么网红们如果没有经营场所,要在哪里办理营业执照呢?十多天以前,杭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公告,称营业所在地不在杭州地区,但通过杭州地区电子商务平台从事电子商务活动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可选择在杭州办理市场主体登记。

 

不得不佩服杭州市的雄心,要知道纳税必须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办理地缴纳,淘宝这个平台的电商数量可是无比巨大的。

 


不过就在前天,宁波市核发了首张个人网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地址是店主的家庭住址。因为按照《电商法》规定,电商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可以使用家庭住址或租房地址,但这样办理的营业执照仅可进行互联网经营活动。

 

同时《电商法》为了规范电商经营行为,规定网店必须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估计张大奕不管选择哪个地址申请营业执照,都会有大量粉丝来慕名拜访。

 

未来网红们对自己网店上的经营行为要更加谨慎了,因为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无故停业、逃避年检、服务态度粗暴,都是有可能被吊销营业执照的。试想你辛辛苦苦做内容,万一一“失足”被断了经济来源可就悲剧了。

 

想想前不久网红李诞在女友网店做直播时爆粗口:“不买的都是垃圾!”这种行为以后可是非常危险滴。

 

《电商法》还规定个人在网店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或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的无需办理营业执照。那么像“手工耿”这样能工巧匠型的网红是否需要执照呢?恐怕这还要等待进一步的法律实施细则的推出。


手工耿

 

最后,《电商法》还有一条和自媒体人关系特别重大的规定,那就是“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利用服务协议、交易规则以及技术等手段,对平台内经营者在平台内的交易、交易价格以及与其他经营者的交易等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或者向平台内经营者收取不合理费用。”

 

这条规定不由得让人对未来淘宝双十一、京东618期间的促销力度产生了大大的怀疑,未来这些购物节还能一如既往地红火吗?

 

要知道这些“节日”可是自媒体大咖们创造销售记录的重要时间点,去年双十一,张大奕的服装网店20分钟销售额破亿;“樊登读书”双十一营收突破2亿元;“一条”每小时的销售额高达1350万;李子柒日销售额破千万……

 

未来《电商法》对购物节的冲击如何,头部自媒体人的腰包会受多大影响,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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