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8日下午,首都精准救助资源联合体2019年度第二次联席会议在北京市社会组织发展服务中心资源配置大厅如期召开。本次会议由北京市社会组织发展服务中心(运营方:北京协作者)主办。北京先河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作为联络员联合举办,北京市民政局困难群众救助服务指导中心副主任欧书峰、北京市东城区民政局副局长曲燕中出席本次会议,30余家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参加本次联席会议。
本次联席会议以共享为核心主题,分别从经验共享,资源共享,成果共享三个方面进行交流与探讨。通过分享促进合作伙伴之间的交流学习,改善精准救助资源的分配。
我们特别编选昌平区润德社会工作事务所负责人尹庆艳在会上的发言与大家分享。
北京市昌平区润德社会工作事务所一直致力于昌平区困境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昌平区困境人群精准救助帮扶工作。此次联席会上重点就困境儿童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与大家分享。
社会组织的工作中,作为政府职能的有效补充,依法依规办事是项目实施的重要依据。因此熟悉掌握工作中的相关政策法规对机构的运营具有现实意义。
在儿童保护、困境儿童救助领域的几个重要法律政策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 、《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意见》、《关于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民政部 全国妇联关于做好家庭暴力受害人庇护救助工作的指导意见》、《反家庭暴力法》、《刑法修正案九》 、《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等等都是围绕儿童权益、儿童保护、救助帮扶制定的法律依据。
《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
我们要重点强调的是2014年12月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联合印发的《意见》中明确了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工作程序和内容。并且重新建立起我国撤销监护权制度。此项制度的制定是我国儿童保护制度的一项重大推进。更是从国家层面正式提出儿童权益受国家保护,国家是少年儿童的最高监护人。
在此《意见》中也明确了各政府职能部门的主责:
公安机关职责: 及时出警、必要时将儿童带离监护侵害人是《意见》规定公安机关的最主要职责。为保证临时照料人能够妥善照料未成年人,《意见》还强调,公安机关应当书面告知临时照料人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和撤销监护人资格。
民政部门职责:民政部门在以下几个环节发挥了兜底保障作用。
一是在临时安置环节。公安机关可以将紧急带离的未成年人护送至民政部门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
二是在提起诉讼环节。民政部门及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具备诉讼主体资格。
三是在判后安置环节。人民法院指定监护人的,在没有合适人员和其他单位担任监护人时,民政部门应当担任监护人。
检察机关职责: 检察院对公安机关和法院办理监护侵害案件实行法律监督。虐待罪无人告诉的情形由检察院起诉。根据《意见》第14条的规定,监护侵害行为可能构成虐待罪的,公安机关应当通报所在地同级人民检察院。 未成年人及其近亲属没有告诉的,由人民检察院起诉。
法院职责:依法对提起诉讼的进行判决。
社区主体责任:设立儿童福利督导员或儿童权利监察员;支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开展预防、宣传、建立儿童档案等服务;筛查、发现、报告、初步调查评估;轻微伤害的偶发事件, 社区可以或协调派出所进行调解、教育、训诫;严重案件转介;协调对未成年人的紧急安置。
2016年6月8日北京市民政局联合相关委办局出台《关于建立北京市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的意见》、2017年1月2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市关于加强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
此《意见》首次明确由民政部门对农村留守儿童工作负有主要责任。困境儿童第一次被提起,困境儿童第一次被分类定义,困境儿童:包括因家庭贫困导致生活、就医、就学等困难的儿童,因自身残疾导致康复、照料、护理和社会融入等困难的儿童,以及因家庭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遭受虐待、遗弃、意外伤害、不法侵害等导致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或侵害的儿童。第一部关于儿童紧急救助的热线于2017年5月31日“96156”未成年人非紧急救助保护热线正式开通。
《国务院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中指出:1.加快孵化培育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组织,引导其围绕困境儿童基本生活、教育、医疗、照料、康复等需求,捐赠资金物资、实施慈善项目、提供专业服务。2.支持社会工作者、法律工作者等专业人员和志愿者针对困境儿童不同特点提供心理疏导、精神关爱、家庭教育指导、权益维护等服务。
1. 支持性服务:心理咨询、喘息服务等等
2. 保护性服务:为受伤害的儿童提供心理干预、心理疏导
3. 补充性服务:申请社会救助
4. 替代性服务:家庭寄养、收养,儿童福利院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对儿童的安置服务
1.优先原则
2.利益最大原则
3.伤害最小原则
4.平等参与原则
5. 生态系统原则
1.走访入户:社工、居干、志愿者联合服务,以儿童权益保护视角出发,聚焦服务对象优势,从困境儿童个体出发,全面关注成长状态。
2.建档评估:运用生态系统理论原则,从微观-个体、家庭;中观-社区、学校;宏观-社会政策出发,全面评估生长状态。
3.设计服务方案:个案、小组、团体服务
4.服务实施:服务过程中的4个人群的维护管理:困境儿童、监护人、居干、志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