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我在诉·干警谈(九)】秉持“如我在诉”之心 办好民生“小案”
【编者按】如我在诉,念兹在兹。为进一步增强广大干警“如我在诉”意识,自觉践行“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威海法院专门组织开展“如我在诉”大讨论活动,引导干警置于如我在立案、调解、庭审、执行、信访等10余个高频诉讼场景,换位思考、将心比心,切身感受和思考老百姓的所期所盼。即日起,我们将开设“如我在诉”专栏,邀请辖区法院院长和部分干警代表谈认识、谈体会、谈做法,带动广大干警秉持“如我在诉”意识,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每一起事关民心向背的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坚持“如我在诉” 抓实信息化工作
威海中院科技信息处处长
刘旸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在1月14日召开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强调,司法审判工作,说到底是一项“守心”的工作。要以“如我在诉”的意识办好关系民心向背的“小案”,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同时指出,裁判是否公正,“感受”的主体只能是人民群众,而不是裁判者自己。
“如我在诉”是人民司法工作真正做到换位思考的好理念,是司法审判切实贯彻群众路线的好做法,是确保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好经验。法院信息化工作也是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满意度的重要环节。“如我在诉”理念不仅要在案件审判环节坚持到位,更应当在信息化工作领域贯彻到底,用“如我在诉”的理念抓实信息化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
坚持“如我在诉”抓实信息化工作,就要通过换位思考设身处地地理解群众对信息化工作的期待和要求,从而进一步筑牢做好工作的思想根基。坚持“如我在诉”,就是要求人民法院的信息化干警要多将心比心,多问问自己的工作距离群众的要求期待还有多大差距,唯此才能从思想上进一步加深对信息化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理解,才能为做好本职工作进一步夯实思想根基。
坚持“如我在诉”,提倡换位思考,就是要将能动司法做到位,就是要将“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做到位,就是要将厚植党的执政根基理念深入我们信息化工作的方方面面,用将心比心的态度做好信息化工作,力争公正高效地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以高质量信息化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用心用情赢得群众口碑。
如我在诉 换位思考
威海中院执一庭干警
储俊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强调,司法审判工作,说到底是一项“守心”的工作。要以“如我在诉”的意识办好关系民心向背的“小案”,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我们受理的可能并不是什么大案要案,但对于普通群众来说,这些“小案”直接影响着他们的生活。应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用心用情纾解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如我在诉”需换位思考,与当事人“将心比心”。换位思考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一个人修养的体现,多站在他人角度思考问题,可能会豁然开朗。
假如我是案件当事人,我希望法院怎么解决我的矛盾纠纷?假如我是当事人,我希望得到法官的公平对待。法官是公平正义的化身,一生中可能会审理很多的案件,但多数当事人一生中也许只会进一次法院。如果这一生中仅有的一次诉讼让我受到不公正待遇,会让我对司法公信力产生怀疑。假如我是当事人,我希望得到法官及时高效的裁判。迟来的正义非正义,权利受到侵害,就应及时予以救济,否则就没有正义可言。当事人不到万不得已不会选择诉讼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所以不论案件标的大小、案情简单或复杂,都希望法官认真对待、及时裁判。
“如我在诉”,就是坚持司法为民,纾解群众“急难愁盼”。作为新时代的法院干警,要以“如我在诉”的意识,认真把每一个案件办好,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殷切期盼。
秉持“如我在诉”之心 办好民生“小案”
荣成法院民二庭副庭长、一级法官
孙文丽
张军院长指出:“要把老百姓的难事当自己的家事来办,以‘如我在诉’的要求做好司法审判工作”。“如我在诉”就是要求我们学会换位思考、转变角色定位,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以实际行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
作为一名基层法院的民商事法官,我办理的多是家长里短的“小案”,但件件连着民心、关乎民生,能够直接体现人民群众对司法正义最朴素的感知和评价。“如我在诉”就是提醒我们在审判工作中要始终站在当事人立场想问题,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通过换位思考充分倾听群众的呼声,了解群众的需求,用老百姓听得懂的方式释法明理、回应诉求、传递关怀;就是要求我们办案讲究方式方法,用“败方思维”做实做细判前释明、判后答疑、文书说理,做到法、理、情的统一,实现裁判结果与人民群众朴素情感的高度契合,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可见。
面对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公正与效率”的新期待,我将牢固树立“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的工作理念,始终秉持“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不断寻求小案办理“最优解”,真正挑起司法为民的千钧重担。
用“如我在诉”叩问刑事审判初心
威海高区法院综合审判庭三级法官
任怀钰
“如我在诉”强调的是将心比心、换位思考。作为刑事法官,不仅要站在法官中立的角度来考虑问题,还要带入被害人、被告人的立场去思考他们的诉求,不仅要审判犯罪者,更要保护无辜者,还要挽救歧途者。我们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普通人身上,他们不只是案件的当事人,还是我们身边的父亲、母亲、孩子……,一个刑事案件不仅会改变他们的人生,还会影响几个家庭的命运,因此,一纸刑事判决承载的不只是法律的是非曲直,更关系社会的和谐稳定。
如我在诉,要求刑事审判法官要有更加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更多地去了解犯罪行为的背景、客观衡量被告人的主观恶性和社会危险性,把法律还原到生活,并融于情理,不仅做到惩罚犯罪,还要实现预防、教育和挽救的目的。“如我在诉”还要做到慎思笃行、能动履职。审理案件是起点,发现问题,提出司法建议,促进社会治理才是终极目标。尤其是在少年审判中,假如犯罪的是我们自己的孩子、假如受伤害的是我们自己的孩子,如我在诉、切身体会,如果犯罪行为没有发生、如果能够防患于未然该有多好!那就要能动履职、主动作为,通过司法建议、校园安全先议等制度,在“守前端、治未病”上持续发力,在法庭之外,也要彰显刑事审判法官的责任与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