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我在诉·干警谈(十)】用真情实意把工作干到群众心坎上
【编者按】如我在诉,念兹在兹。为进一步增强广大干警“如我在诉”意识,自觉践行“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威海法院专门组织开展“如我在诉”大讨论活动,引导干警置于如我在立案、调解、庭审、执行、信访等10余个高频诉讼场景,换位思考、将心比心,切身感受和思考老百姓的所期所盼。即日起,我们将开设“如我在诉”专栏,邀请辖区法院院长和部分干警代表谈认识、谈体会、谈做法,带动广大干警秉持“如我在诉”意识,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每一起事关民心向背的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威海中院机关党委一级科员
林宁
“如我在诉”,其实质就是要求我们要牢牢站稳人民立场,把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以百姓心为心,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是党的初心,也是党的恒心”。只有时刻将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忧民之所忧,急民之所急,想民之所想,真实了解群众愿望和诉求,不断提升为民办实事的温度、厚度和力度,才是党员干部应有的使命担当。
具体而言,一是要打开群众“话匣子”。不居高临下、不盛气凌人、不讲“官话”“套话”,学会放下架子、俯下身子,善于用最接地气的语言与群众沟通,多说真心实意的贴心话;二是要走进群众“心窝里”。通过走访调研等方式到群众中间去,把脉问诊找准问题症结,了解群众所思所盼。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多站在群众角度思考问题,因人因事找准工作着力点,对症下药。三是要把事办到群众“心坎上”。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对于老百姓的反映的问题要第一时间回应解决,做到凡事有交代,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威海中院审判保障中心干警
刘润哲
来信来访,是群众表达意愿和诉求的重要方式,也是人民法院倾听民声、了解民意的重要渠道。“如我在诉”理念,就是要求我们站稳群众立场,把老百姓的难事当成自己的家事,是换位思考在信访中最朴素的表达方式。
习近平总书记曾说,“信访工作的首义,在于时刻把自己看成人民中的一员,把心贴近人民”。“如我在诉”就是对总书记重要阐述的生动实践,指引着我们在开展涉诉信访工作时把群众当亲人,以真心、诚心、公心进行释法说理。对有的信访群众来说,来信、上访是穷尽法律程序之后的无奈之举,还有的信访群众对法律知识比较欠缺,主观地认为法院的处理存在错误,对法院存在着抵触、不满情绪。这就要求我们在开展信访工作时,要做到身临其境、感同身受,认真聆听信访群众诉求,耐心的梳理化解矛盾,把信访群众的事情当成自己的事情,把信访群众的困难当成自己的困难,真正做到换位思考,将法理以“接地气”的方式表述给信访群众,切实解决信访群众的急难愁盼。带着耐心找症结,秉着公心化心结,怀着诚心抒情结,变信访为信任。
“如我在诉”理念为我们指明了能动履职的具体路径,主动转变思想,变“他在访”为“我在访”,才能接待好每一次来访、处理好每一封来信、化解好每一个矛盾,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让群众真正有司法“获得感”。
乳山法院经济开发区法庭庭长
李玉宝
“如我在诉”本质是要求法官设身处地站在当事人角度去审视司法行为,通过将心比心、换位思考与当事人实现共心共情,在法律框架内寻求化解矛盾纠纷最优解。
作为一名基层人民法院的员额法官,我深刻地体会到“如我在诉”司法理念的重要性。我所在的经济开发区法庭集中审理辖区的买卖合同案件,在案件办理中我会设身处地考虑买卖双方当事人的立场,了解他们在签订合同时的初衷和目的,以及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会带入当事人的心境、产业发展情境以及社会经济环境,综合多种因素判断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以共情沟通赢得当事人的信任与接纳,为后续的纠纷化解打下良好的基础。
“如我在诉”是境界,也是情怀。在案件审判过程中,针对发现涉牡蛎合同纠纷多发主要的原因在于当事人不签合同或者签订的合同不规范,立足于当事人身份带入,与庭室法官共同编发司法建议,帮助规范牡蛎合同样本,推动相关纠纷明显减少,诉源治理成效显著。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深入学习领会“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始终秉持“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在案件办理中换位思考、将心比心,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切实做好公平正义的守护者。
坚持如我在诉 站稳人民立场
威海经区法院民事团队
李云飞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在全国大法官研讨班上指出:“要把老百姓的难事当自己的家事来办,以‘如我在诉’的要求做好司法审判工作”。“如我在诉”本质是要求法官设身处地站在当事人角度去审视司法行为,通过将心比心、换位思考与当事人实现共心共情,更好地站稳人民立场、厚植为民情怀。强化“案件无小事、事事连民心”意识,在法律框架内寻求化解矛盾纠纷最优解。“如我在诉”不仅是境界情怀,更是责任担当,具体落实“如我在诉”要求,还需要跳出固有局限,转变审判思维。
对于普罗大众而言,法律术语通常晦涩难懂,“法律逻辑”和“群众思维”存在偏差,极易导致沟通障碍,产生矛盾误解甚至引发新的争议。这就需要司法人员转变工作理念,用“如我在诉”的思路,在工作中学会换位思考,善于统筹情理法,决不能生搬硬套法条,背离常识常理常情。不仅要考虑法律的公平公正,更要考虑到人性的温度,在法律裁量空间中,寻求最佳的处理效果。站在当事人立场,把晦涩难懂的法律条文转化为通俗易懂的日常话语,用温和的语气和积极的态度来倾听当事人的诉求,与当事人建立双向互动良性关系,这样才能对群众的“急难愁盼”感同身受,释法说理才能释到要害处、说到心坎上,才能获得当事人的理解和认同,让当事人赢得明白,输得也服气。
作为一名人民法官,我要始终秉持“如我在诉”意识,用实际行动充实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让人民群众充分感受到公平正义,努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和法治进步的引领者,勇敢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正当权利。